不要自证!不要自证!不要自证!!

◼️ 六子剖腹了。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吃两碗粉的清白,把肚子都划开给胡万看了。卖凉粉的小二说他吃了两碗粉却只给了一碗的钱。六子辩驳道只吃了一碗,绝不可能记错。而胡万过来,明里是为匡扶正义,实际上是为了解决六子。一口一个公平,让六子要秉公诚实处理。
◼️ 这时候,六子如果认栽给钱,只能落人口舌,为自己没有做的事道歉——刚才为什么不给钱,就是仗着自己是县长的儿子欺负人;但六子又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只吃了一碗,因为胡万说要公正,其实早就把六子放上了有罪之人的绞刑架上,为的不是真的公正,为的是让县长下不来台。除非六子能证明,否则就是仗势欺人、否则就是没有公平可言。
◼️ 于是没吃两碗粉的六子只能切腹自尽,告诉所有人,我没吃两碗粉,也没给错钱。而众人看罢,也就胡乱啐了几句胡万,悻悻离场。
◼️ 一年前,我把这个关于自证的故事写在了“刘学洲寻亲”事件中,以此说明当前网络暴力的本质错误和荒谬结论:他们用莫须有的罪名当做是匡扶正义的号角,通过集体行动和群体压力要求当事人作出回应,并直接地认为,无法自证就等于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但即使给出了完备的解释,倘若回应的内容仍然无法让其满意,无法满足与确认他们天然已经设下的刻板成见与常识惯习思维,就难以消除情绪的愤怒和行动上的讨伐,甚至引发更大范围的传播和更为剧烈的攻击。如同生命已经停留在2022年初的刘学洲一样,越解释,就离真相越远,离谩骂和质疑越近。
◼️ 2008年《三体》出版,刘慈欣在里面用1379号监听员的一次违背纪律与事实隐瞒写下「不要回答」。十几年过去,太空文明的发展暂且没有让人类陷入举步维艰的困境之中,因为似乎不需要某个高等思维生物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和敌意已于赛博网络中肆意冲撞发泄,成为伤害陌生人的利器。由此,「不要回答」的问题姑且被允许按下不表,将其稍稍改动,换为「不要自证」,似乎更加贴合于当前社会中急迫的个体行动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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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Wed.
自证是个内耗的陷阱
绞杀的只有清醒的自我意识
@TuTouSuo™️
五月初的时候,心血来潮和同住的朋友拍了个视频(不是第四爱!我和Gay友同居一周年!),一来是在身边似乎很少看到和我们类似的朋友关系,二来也算是生活分享与记录——这里就不再对这篇文章或者视频做任何文化或意志表征方面的价值意义的赋魅了。结果似乎是因为私域和公共流量池之间存在较大算法推荐分野,或者是平日里受到太多同温层效应的叠加影响,总之搬到B站账号之后的两天时间里,我就收到了超过300条的恶评,并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快速增加,至今为止,这条视频底下的回复已达513条,其中负面评论将近70%。

总结起来不过几个内容:如何向未来男朋友/老公解释这一经历;通过诋毁学新闻、做考研机构这些标签完成刻板成见式的谩骂;从性关系等角度对我作出“荡妇羞辱”的;观察我家出镜了十几秒钟的猫下定论“养得不好”,暗指我对猫咪不好的。
任何一个细微到我们自己都很难在意的行为,都会被逐帧逐句地观看、解读,继而融入个人的主观判断进行针砭、批判,甚至他们就只是单纯地想要玩梗式地说你两句,要是双方真较真起来,说辞就会变成:
发出来不就是给人看的吗,不想被骂可以不发。
一时间,竟然哑口无言,原来「受害者有罪论」在这里也通用:“你要是不这样对方能那样吗”式的逻辑谬误不断出现在评论区的对话里,即使有一些赶来帮我们解释的姐妹都已经「赤手难敌众口」了。于是,在屏幕前回了一整天消息,和一个又一个评论里的误读、批评、质疑解释之后,我只能选择投降放弃。
当晚坐在马桶上,家里的猫照常闲庭信步般懒洋洋地走来、躺下,伸展着四肢打下一个漫长的哈欠,我盯着它长达数十秒钟,试图找出它身上一丝一毫看起来像“养得不好”的样子。
明明很符合人家说的猫咪幸福时的体态。我想着,眼睛又开始不自觉地扫视起来:毛发、肉垫、肚兜肉、泪痕,哪怕是屁股那块都是干干净净粉粉嫩嫩的,怎么就看出来“养得不好了”?
猫被我盯得开始打盹,呼噜噜的声音从短小的鼻腔里传出,代表它已经快要幸福死了,而我,面对那条关于猫是否养得好的评论,快要焦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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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证的陷阱与破局
🕳️ / TuTouSuo / 不要自证!
可惜的是,社交媒体从来不在乎个人的情绪是好是坏。虽然它被誉为二十一世纪以来最具有开放精神的数字媒介技术,能够允许上亿人同时存在于同一平台中进行交流互动,相比传统的电子传播媒介体系,网络是真正的民主与共享的空间,但它却又如此单薄,只能展现部分的行为、话语表达,碎片化的传播方式使立体的个人成为被分割过后单向度的模样,既不会悲痛,也不会受到伤害。同真实世界中的人际传播不同,线上信息交流过程中的所有反应都被数字媒介延迟或直接隐匿了,而网络言语暴力行为之所以容易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是所有的传播者都很难看见我坐在马桶上懊恼苦闷的臭脸,无法获得自己行为的有效反馈,就会默认其毫无影响可言,自然也不会为之感到不安。
同时,施暴者们往往还有一套极为自洽的逻辑链条:如果这件事没有错,或者你认为我说错了,大可拿出证据证明,否则凭什么认定「我说错了」。这是看起来十分理性可行,让人不小心就会完全听之信之,实则荒谬荒唐的话语陷阱,也是网络暴力受害者的「自证陷阱」。
因为这一逻辑默认导致言语暴力行为的过错方来自受害者,是我们对自己行为证明过程中的「不作为」导致了最终的挨骂的结果,实际上过错方从一开始就是施暴者,是其所存在的不理性、缺乏必要同理心或基本道德底线的行为造成了受害者遭到心理伤害的情况。
假使所有在网络暴力中遇到相关评论的朋友都与我一样想要通过自证的方式解决这些矛盾和误解,那又会掉入第二个危机之中:常识的惯性,即大部分个人对事实信息的处理方式都是通过过往经验中所形成的认知框架进行思考和处理。在社会心理学家理查德与约翰阐释的详尽分析可能性中,中心路径与边缘路径被认为是信息处理模式中的两大趋势,而网络陌生环境中“偶然遇见”的公共事件或私人分享显然不至于使个体调动更加耗费心力精神的中心路径这种深度思考方式,所以常识等边缘路径是最为合适的思考逻辑。换句话说,解释得再多,证明得再完整、逻辑再自洽,围观的公众也只在意自己的情绪和主观态度,认定了的刻板成见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澄清就被立刻纠偏,反倒是越说越乱、越说越错。
到这里,故事似乎陷入了僵局。既然无法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避免在社交媒体上遭到群体式的言语暴力行为,也难以以「自证」的形式构建出清晰真相与事实图谱,那剩下的途径是什么?网络暴力中的受害者、被污名的对象要怎么做?
目前我找到了两种方式,一是停止自证与自我内耗,在它无关乎名誉或其他权利损害时,以更加独立的自我拒绝被“绞杀”的命运;二是自证无效,就依靠其他主体进行“他证”,即法律或有权威公信力的单位背书。
前者适用于以上所谈到的故事中的我。说实话我是非常典型的「讨好型人格」,极其善于「自我归因」,在出现任何负面问题时,首先反省自己,并对过去的每一处细微的行为作出反思。可以说每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都有我的辗转反侧。当这种性格被置于一次网络暴力事件中时,自责、懊恼、悔恨等极易被PUA的情绪就会一齐出现,导致我盯着猫咪的每一秒中都在思考,到底是不是我错了。
前几天看心理学分析时听到个形容人际关系的词,叫做「共生绞杀」,也就是两个人传播交流或者进入亲密关系时,很容易由其中一人作为主导,将另一人的自我同化、绞杀。似乎当前的社交媒体就是以技术破坏侵入个人的亲密传播圈层——你会发现很多话、很多行为是被迫进入公共空间的,是社交媒体的算法破圈导致的结果——在构建传播关系的同时,来自于他人的观点、意见、态度就容易成为“绞杀”行为的主导者,尤其是遇上自我本就薄弱的个体。
所以拒绝自我被「绞杀」,实际上就是要学会停下无止尽的自我反思带来的「自我内耗」。
谈到另一种情况时要先理解哲学家约翰·洛克所提出的三种“法”:神法、世俗法律和道德法(舆论法)。在网络暴力中实际上绝大多数都是受到了来自道德的“名誉之法”的定论,是从其他角度无法对该行为进行抨击或评判的情况,所以才往往有理说不清,因为在这个层面根本就没有理性的交往可言,情绪化的道德舆论表达才是核心。恰恰是这种情况,就需要社会法律进行约束,例如网红“小慧君”诬陷老板“性骚扰”事件中,孙某羽就是借用法律的一纸文书进行澄清。
当自证变成百口莫辩,法律或其他拥有权威背景和社会公信力的单位,就成了个人重要的证明与辩白的途径。
写到这我忽然觉得很可悲,没由来的觉得可悲。
幸好,幸好我们还有个小圈层,可以时不时地聊点想聊的东西,这已经是万幸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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