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标准

现在办理地质灾害的单位很多,但是很多负责办理公司资质的负责人都不清楚地质灾害资质的人员配置、技术装备以及业绩等要求条件,导致审批不通过,浪费了许多资源与时间,想要快速取得,还是要找专业的机构处理这个事情。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类别包括: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资质有效期5年)
今天我们来讲解一下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当取得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事业资格,其中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数量要求的百分之十;
(三)具有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除上述规定的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人员和业绩条件:
甲级资质
1.人员条件:
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人,其中高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五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十人;
2.业绩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内应当独立承担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总数不少于五项,完成项目总经费不少于六十万元;
(二)乙级资质
人员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
质的单位,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人,其中高级技术
职称人员不少于三人。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申请前连续三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文件,技术负责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本单位设备的所有权材料;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还应当提供相关业绩的项目合同、验收报告或者专家评审意见;
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资质单位在获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证书两年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地质灾害防治甲级单位资质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
资源与环境类相关专业包括: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矿产、地质勘查、地质勘探、地质学等专业。
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包括:岩土工程、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工程等专业。
附言:
1、技术人员需要提供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部分地区需要连续半年(例如,四川省)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是让擅长这一领域的人来做这一领域的事情,因为他长期在这一领域深耕,能够透彻地了解,正确地操作。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往往能够事半功倍,让人放心和安心。把自己不熟悉的事情交给懂得的人去办,不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节约资源,还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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