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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修订教师法,专科考不了中小学教资了?!你赞成还是反对?

2021-11-30 16:14 作者:对啊网  | 我要投稿


哈喽~大家好

教育部昨日发布了一条爆炸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

与现行《教师法》相比

《征求意见稿》提高了教师准入门槛

其中对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由专科提高至本科及以上


No.1

提高教师准入门槛

✍现行《教师法》要求: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新的要求: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拿中小学教师来说,之前专科可以考,而且不限学位。但是新教师法征求稿提到,只能本科及以上学历去考中小学老师,而且要有相应的学位。


No.2

强化对未成年人保护,公布从业禁令


《征求意见稿》强化了教师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救助义务。除基本义务外,《征求意见稿》在第十二条“特别义务”中明确,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制止学生欺凌和其他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或者学生伤害事故,应当积极保护、救助学生;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促进家校协同育。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公布了教师“从业禁令”,明确在资格认定中发现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取得教师资格: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二)因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管制、拘役等刑事处罚的;


(三)有严重酗酒、精神病史或者滥用精神类药物史等不适宜担任教师情形的;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其他情形。


No.3

教师考核评价变化


教师考核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业务能力水平、教育教学实绩和心理健康状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不同形式。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考核工作应当接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国家建立教师荣誉表彰制度,设立国家教师奖,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人民教育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称号。


现行《教师法》要求,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而在《征求意见稿》中,这一要求修改为“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进入学校任教时,应当有一年试用期。”


No.4

越早上岸越好


新政策正式发布还有一定时间,在学历要求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越早上岸越好,大家要认真准备考试


专科的同学可以提升学历,并考取相应学位。


本科的同学,如果你的专业与教资科目相关,那就选相应的教资考。


当然,这个草案目前还在公开征求意见中,是否有变数,后面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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