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2023年杭州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新的一年暑假考试了,又有一批应届大学毕业生开始步入社会了。杭州为了吸引更多人才,针对应届大学生出台了相应的租房补贴政策,今天杭州小窝李老师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政策内容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租房补贴每年度分两笔发放,半年一次,每次按50%额度发放。
二、资格条件
【1】申请条件:
①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
②毕业时间在2020年 2月24日(含)之后。
③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时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④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⑤第一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
⑥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一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
⑦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2】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3】发放次数:
①第一笔补贴发放后,补贴续发不超过5次;
②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续发补贴不超过11次。
③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补贴领取,第3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④已按原政策申领过前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4次补贴领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二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4】申请期限:
①第一笔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
②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
②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3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4年内)。
③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之后6年内(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年度补贴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7年内)。
④申请时间认定,以申请人在“杭州人才码(大学生青荷码)”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有效申请的时间为准,有效申请指申请时已符合申请条件。
⑤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三、注意事项
(1)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3)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不得同时享受其他租房优惠政策,享受时间与其他租房优惠政策合并计算。
(4)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政策待遇的个人和用人单位,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 “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6)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无房”指主城区(含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主城区(含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用人单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用人单位所在区县(市)范围无房产(包括住宅和非住宅)且无房产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
(7)新引进应届大学生“未享受租房优惠政策”指申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或货币补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或货币补贴、高层次人才租赁(购房)补贴、公有住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