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方舟•鸿雪】《樱粉色的焰火》
(自架世界观、重ooc)
(本作剧情纯属虚构,如果你感觉有什么不对劲,那一定是你的错觉[手动狗头])
(背景地点是东国)

你能想起自己的名字吗?博士
“不能。”
好的,Dr.不能
——《能天使与不能博士》
<新的邻居>
就在这个昏暗的、被厚窗帘遮挡了外面生命之光的房间里,我不知道已经坐在这张堆满了罐装咖啡空壳的桌子前多长时间。任由电脑的白光一直盖在我的脸上,下眼睑浮着两抹浓浓的黑。
我长舒了一口气,看着比我这张脸还干净的文档,再瞥一眼电脑右下角,已经7:43了。
感觉肚子饿了,要不去吃个晚饭吧。不过在那之前,还得给我的责任编辑,那个可怕的女人打个电话。
手机拨了快半分钟,那个女人带着疲倦和些许愤怒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了过来:“你最好有事。”
“凯尔希,我……果然还是做不到,我早已经写不出文章了。这几天我一直在尝试,可是新书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我以后还是不写东西……”
“什么?!”,她的声音提高了不少,吵得我耳疼:“你大清早的就我为了告诉我这个?!”
啊,这样啊,话说我的电脑和手机的时钟好像用的是12小时制来着。
“抱歉,我吵到你睡觉了?”,我小心翼翼地询问,毕竟这是很不好的行为。
对方似乎也是叹了口气:“没,我还没下班。”
行,比我狠的人出现了。
作为一个20岁不到的废物青年,其实我很少通宵。两年前还是高中生的我,是一个作家,以“Dr.不能”这个笔名出过几本书。可也是那一年,我从巅峰直接掉到了谷底,重度抑郁、辍学在家,现在也没上大学。
我有一个患有重病的妹妹一直在医院里,而且已经做过好几次手术了,手术费对于我来说是天价。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17岁那年就该死了。
每个月收到的出版费加上零工还可以支付得起一些日常治疗费用和这套公寓的房租,父母走之前也留下了一笔钱,可是远远不够。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想卖掉父母生前留在老家的房子,万一她病真好了,以后和我住在这个狭小的“狗窝”里?
我必须得写出新的更卖座、更让“大众”喜欢的作品。事实上我出版的四本书里面,销量都不高,附近的书店里面宁愿摆满时尚杂志和各种畅销的套路无脑卖肉后宫轻小说,也不愿放上我的书。
是啊,这才是大众爱看的东西。这才是所谓的大众审美。
而我是“怪胎”。我写的东西和这些完全不一样,风格也不同。怎会卖得出去。我一个星期前想好了这次的主人公和剧情大纲,可大纲直接被凯尔希毙了,于是听信一个朋友的“谗言”,努力压榨自己一把试试……
可恶,现在又饿又困。
“博士,你不能放弃。”,凯尔希的声音很笃定:“我很相信你的能力,要不你再看看别的你认为好的作品,激发下灵感,再考虑考虑,拜托了。”
因为我的笔名,大家都叫我博士,总不能叫我“不能”吧,总感觉那方面不行。
她把电话挂了。我不知道她为何如此相信我,但是她让我做的事情说来简单,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却是一件难事。
我渐渐失去仔细阅读一篇较长的文章的能力了——在这个生活节奏太快、信息和娱乐都碎片化的时代。这种毒药一般的生活方式毁掉了我的味觉,让我再也尝不出这长宽不过几十厘米的一方世界里的酸甜苦辣。
你可以让一个人看一个时长一分钟的视频十遍,却很难让十个人看时长一个小时的视频一遍。即使后者质量再高。
啊,我的书之前还被一个人留言:这是什么啊?太长了不看。
渐渐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呢。
尝尝工业糖精和流水线种马文应该还行……
而且,优秀的作品吗?抛开大作家的不谈,我现在更想看同龄人或者至少是比较新的书,可是……
我坐在椅子上一边啃袋装面包一边想着呢,门铃突然响了,我打开门一看,就是那个害我现在又困又饿的小笨蛋。可我之前能挺过来,除了我妹妹,她也有很大的功劳。
她是我所知道的,我最忠实的读者,绝对不会【背叛】我。
拉菲艾拉,她甚至还愿意给我画封面和插图,都是一些比较唯美的花和星空,她擅长画花,她的花有一股独特的生命力,扭曲而又贪婪地生长着。
而我更喜欢叫她的画师名。
她有着不到脖颈的黑色短发,穿着淡蓝色的无袖连衣裙站在我家门口。
现在的年轻人,暑假都起这么早?
“羽毛笔,你大清早的来干什么,我困死了要睡觉。”
“我来看看你的新小说写得怎么样了。”,她说着走了进来,我当然不会去拦她。
这位黎博利姑娘比我小两岁,还是高中生,也不在意我家乱扔的衣物和其它东西——比如堆得到处都是的书。她经常往我这里跑,特别是放假的时候,而现在正好是暑假。
“没用,我人都快没了,一个字没动。”
这种单间的公寓确实小,玄关附近连着就是厨房和一个小型的卫生间。里面走不了几步就是我的床和小桌子,电脑就摆在那。
中间还能放一个小圆桌子,因为我知道有些人会经常来看我。也可以说对我的精神损伤起到了很好的治疗效果。
可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做不到。
羽毛笔看着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但是不得不说确实很懂我。真的是一个温和懂事的女孩子。
“这么说的话,你要不也试试擦边算了,反正大家都这样。不,更狂野的也有吧。其实这早就是约定俗成的了啊,早在很久以前就有人在不断地试探刺激市场的底线和喜好了,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咕噜咕噜。”
她盘腿坐在小圆桌旁的地板上,可爱地挥舞着双手。
我才刚夸过你诶,就算我知道你是开玩笑但这也太打击人了吧。
温水煮青蛙吗?大家确实越来越习以为常地接受那些两年前还会有人抗争一下的所谓的“烂作”。有一点必须得提的是,最近这种所谓的流水俗套小说的数量在惊人的上涨,这是因为有许多新人直接被所谓的高销量热榜却质量不高的书带进阴沟里。这样写来,便可以收获像文笔出众的人一样的名誉与金钱,自然会觉得自己的写作能力提升了,自己在不断进步。
良玉和痰盂都可以镶金边,镶完之后“价值”都得到了提升,可良玉还是良玉,痰盂还是痰盂。
原本可以琢成名器的璞玉,也成了痰盂。
那可笑的文法,可是人家赚钱啊!而就在这时我又突然想起了两年前的【那件事】。我就像是被犹大背叛的耶稣,钉在十字架上。
心里莫名钻心地疼,我立即像是压住似是要冲破铁笼的、内心恐惧的恶兽那般不去想它。
“那个,我必须有一点要说明的是…… ”,我走到羽毛笔的对面坐下:
“我的新小说的女主,是一个叫阿米娅的十四岁卡斯特少女,和我妹妹一样大。我会被星熊队长以儿童sq内容为由抓住蹲局子的。”
我的妹妹迷迭香上个月在病房里刚过完她的十四岁生日,就在7月6号那天。
“所以说你啊,虽然钻钱眼里了但就是不知道怎么赚钱。写作的事,都是这样的,你说出场人物均满18,走个形式。大不了就是异世界,你搞个什么……嗯,从前有片泰拉大陆,泰拉大陆的事怎么能讲我东国的法?”
“行行行,你自己爱干啥就干啥吧,我真要睡了。”
我感觉倦意在啃食我的理智,慢慢地起身去往床上躺下。
我在真正睡着前听到了羽毛笔这么和我说:
“对了,你隔壁没人住的那间好像来了个新住户,门牌都挂上了。”
然后呢?好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 奇怪的美少女作家>
我这一觉直接睡到了下午四点,睡了大概八个小时。
我在思考晚饭吃什么的时候,终于想起了我隔壁新来了一个住户的事情,而且我也知道了她是谁了。
震惊犹如一柄大锤狠狠地给我胸口来了一下,它是一种匪夷所思的怪异。
因为这个带了一大袋子食材过来敲门,又自说自话坐在我家里的圆桌前看着我在厨房这里忙碌的是我以前的同班同学。
校花!而且还是这两年最火的美少女“天才”作家,一本书销量几乎压过我三本的超人气新星王——“鸿雪”。
当然这也是笔名。之前因为拿了个什么份量也不算轻的奖还接受了电视采访来着。还有各种书友见面会啊,粉丝握手会啥的。
真好啊,因为是美少女所以写的书也很容易卖掉吧,东国这个鬼地方就是这样啊。这么说起来,我还没看过她写的东西呢。“天才”什么的,努力练习肯定不能少。但是天赋确实能让人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世界的参差——深刻到令人绝望。
她是鲁珀人,有着粉色的狼耳和狼尾。还有着粉色的长发,左鬓附近还扎了束麻花辫。
我不是很应付得来她,她刚才一上来就很热情地对我说:
“啊,你是“Dr.不能”吧,那个羽毛笔小姐都和我说了哦……你还记得我吗?我们以前是一个班的,我记得你以前还是文学社的王牌来着……”
阿芙朵嘉,我记得她是叫这个名字。毕竟太惹眼了,那时候大家可都喜欢围着她啊。情书也没少收吧。当然和我没关系,我那个时候几乎每天就和住在文学社似的。而且人家也是学霸,和辍学在家的我不同,她直接考上了京都大学,全东国最好的大学。所以才在京都这里租房子吗?
她和我差不多高,得有175往上。和羽毛笔一样比我矮个头多可爱啊,再比如我妹才1米42。
一个大美人穿着白衫和灰色短裙就那样坐在那里,露出两条像是裹满奶油的长腿,我都不好往她那看。
只得赶快做了咖喱饭给她端了过去。
“嗯……好吃。”,她尝了一口随即夸到。
“听说你现在想写新书但是举步维艰?”,她那双如含春潭的粉眸看着我突然问道。
那个小笨蛋都告诉了她什么啊。
“嗯,好香啊,咖喱的味道,你什么时候这么舍得了?”
门口传来了羽毛笔的声音,她的手里也拿着食物,不过都是些速食品。
然后她就如若无人地像是在自己家里一样坐了过来。
迫不得已也给她弄了一碗咖喱。
于是我们开始一边在诡异的氛围下吃着晚饭,一边聊天。
“那个,鸿雪小姐确实很厉害呢,不过我打算不写小说了。我实在是……不行了。”
“嗯?是吗?真可惜呢,可我听说你都决定好新作的人物了啊。”
“可是,剧情方面实在是……”,我尴尬地笑了笑。
我不行的,每每闭上眼就会想起那些来自网络上正确的中肯的一针见血的纯路人评价:
“内容又冗长又无聊”
“人物关系看不懂啊,不会写可以不写啊”
“我觉得不如《假如我变成小孩得到病娇女友各方面的“照顾”》”
……
“那,要我来帮你吗?”
鸿雪突然问出了一句不明所以的话。
“诶?什么意思?”
“就是联合创作啊。”,羽毛笔抢答到:“你这家伙肯定没看过鸿雪小姐的书吧,给我去看啊。看完你就知道,这绝对是个精妙的主意。”
“你大致跟我说一下人物的设定之类的,我来给你想剧情。”鸿雪说得很胸有成竹。
“啊这……”
我能看得出来,她的眼里有着一道精光,她没在耍我。
可为什么她要这么做呢?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我以上厕所为由,悄悄打通了凯尔希的电话。
好家伙,还是团伙作案。
凯尔希自然也是认识鸿雪的,得知鸿雪想要找人合作打造世界观更大的、类似于“系列”的作品,所以直接把我给出卖了。
“我真的不愿你放弃,博士。正好这是一个机会。你们就先磨合一下,以后有的是合作机会。”
开玩笑!我堂堂正正好男儿居然会犹如附骨之疽仰仗一个女人的能力苟活吗?
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你能帮我赚大钱吗?” 我谦逊认真地问道。
“……”鸿雪精致的脸上似乎藏不住极大的无奈:“我觉得写作不能那么势利。”
“完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你真钻钱眼里了?鸿雪姐,你别听他胡说,这个人就是得多来硬的。”
“诶,干嘛,反对暴力。”,我双手交叉护在身前。
鸿雪没有显得丝毫不耐烦,稍微拿手指卷卷头发:“你很需要钱吗?”
“很需要,非常需要。”,我认真地与她用眼睛对视着,仿佛又在用眼神告诉她我不是一个贪财的人。
很矛盾,不是吗?
“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有作家之魂的人,它不值钱,可把它卖了能值很多钱。”
“我就是不愿卖,才穷成这个*样。”
“谢谢你的咖喱,以后我就来你这蹭饭吧”,鸿雪丝毫不在意,微笑着对我表达了感谢。
“那我先走了,我的东西其实还没整理好。我那有几本我自己写的书,你要看吗,可以随时来隔壁问我要。”
啊?真是个自来熟的女人,我还没有答应她的请求呢。可是不然我还能怎样呢?像羽毛笔说的那样,自己把双眼捂上,写上“本作品出场人物均成年”然后让如同我女儿一般的、笔下的角色卖掉灵魂换钱?
想要写出像样的东西来,肯定首先得把我“味觉失灵”的毛病治好。我这时已经有了读一读鸿雪的作品的想法,这种想法是如此强烈!我恨不得就现在,这个女人还没有踏出我家门的时候就把她的书要过来。
可输人不输阵,至少也要等到……明天早上?
羽毛笔看了看我,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无奈地摇摇头。
“羽毛笔,我问一下,她说的作家之魂是什么意思。虽然刚才耍了一波帅,但我其实没太懂。”
“……大概,和你之前跟我提到的作者的灵性差不多吧,意思可能更广点,包括了一个作者写作的一切。”
“哦……”
之前有一本《深海猎人》挺火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能托妻付子的战友情他们有些人也可以无脑磕成百合。
对于我这个写东西的人来说,不管作品确实是不受大众喜爱,被恶评,甚至根本没人看,但是基本功之一就是研究角色关系,人物之间的复杂情感。这种“逃课”式理解人物关系——将自己不理解或不想理解的情感全部归结于自己最喜欢最能理解的爱情,我完全站在其对立面。所以我觉得这种既对情感不敏感也不愿下功夫研究的人没有身为作者的灵性。至少肯定写不了啥厉害的东西。
而为了赚钱与名声就不顾剧情、逻辑,用着粗劣错误的遣词造句、粗制滥造而成文,吃掉笔下人物的灵魂去讨好读者的人 ……
根本就没有写作家之魂!
我大抵还是答应了,因为我一直有一股劲不愿服输,而且在三个月前正式开始慢慢苏醒。
我虽然贫穷,但是还是爱买一些旧书。我从两年前就知道一个旧书店而且是常客,那里的老板是炎国人,能搞到许多市面上根本找不到的旧书。
我第一次遇见这家店的时候只是在附近采风收集灵感,它并没有在大街上,而是在一个小巷子里。红木搭的,很有炎国的风格,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刚进门就听见头顶的银铃传来清脆的响声,店里有一股奇异的香味,似是点了香薰。可能还可以防蛀虫吧,这些木架和书都是要认真细心保护的。
老板的名字叫乌有,来自炎国。一个蓝头发、总是戴着黑色宽沿帽拿把大折扇的大叔,身上也总穿着炎国的褂子。乌有店长人非常好,而且似乎对别人的情绪有着特别敏锐的洞察力。
他躺在一张红木躺椅上摇着,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听旁边的录音机唱着我听不懂的东西。
后来他说这是他家乡的戏曲,叫《桃花扇》。
这就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
而三个月前我跟他说我以后不写小说了。
“别扯,你小子不可能放得下。你是为了啥写作?”他摇着扇子躺在椅子上,总是这样怡然自得。
“为了赚钱。”那个时候的我满脑子都是钱。
“那你现在一个月赚多少?你来我这做全职店员,我给你双倍工资。”他像是在故意刺激我。
“你有这么多钱?”我知道他也不太好过,现在的人,哪还有几个来买这种旧书的。
“额……那,那1.5倍?”
“别在这么激励人心的时候认怂啊!你这个老狐狸!”
当我没有第一时间答应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永远不可能答应了。我确实放不下。而且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
我是为了啥才这么坚持写作?
我感到很迷茫。
<曲折的开始>
我一口气就读完了鸿雪给我的《安斯卡之壶》,那是她的处女作。
我第二天早上就去找了她,而她居然把我直接邀请到了家里。
同样是和我家一样大的地方,可一点也没有我那的脏和乱。也没有羽毛笔经常会吐嘈的“奇怪的臭味”——虽然我自己是闻不出来的。而且她的桌子上还放着一台黑色的打字机,上面有着一个烫金的标牌“鸿雪”。
说实话,对于这个年份的当今社会来说,平生仅见,当然是我个人的平生。
而我读完她的作品后,萌生出了这样一个想法:能行!
交给她来写的话,绝对能写出一本完美的能赚大钱的小说。她细腻地对角色情感的把控和严谨缜密的剧情逻辑,绝对爆杀那些爆火的烂俗小说。
啊,等一下,这么说起来,不火的好像只有我才对。人家本来就是美少女人气王啊。
“我很喜欢你的作品,”我直言不讳地夸奖到,我的内心真的犹如久旱逢雨霖:“那……”
“那就由我来想剧情再口头告诉你。放心,我会在你旁边看着的,不懂可以问我。然后你就写在电脑上吧!”鸿雪一拍手,激动地说。
“我来写?你……它……”我一时结舌,期待的火焰被瞬间浇熄,不太死心地指了指那台打字机。
“啊,那个啊,很漂亮吧?”,鸿雪笑着转移话题。
才不是在说这个吧,她怎么可能不明白啊。
“对不起,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做不到。”我神情暗淡。
“诶?为什么呢?”
“我会把你的创意搞砸的,用极烂的、根本不被大众审美所接受的句子,将你精心构想的剧情、你的全部心血毁于一旦。”
“你在说什么啊,如果是你的话肯定可以做到的。不,因为是你,才一定可以做到……诶,等下,别走。”鸿雪的声音听起来急了。
我不顾她说的话,径直向门口走去:“我等下要去看我妹妹,正好今天是艾雅法拉的新书发布日,我妹妹是她的书迷,我要早点去……抱歉。”
虽说是8月,但也太热了。夏天的温度一年比一年高了。我看着书店放满了的艾雅法拉的新书《琥珀酒》,就这样放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旁边还有各种夸张的广告牌,书封上肯定也有什么“名作家推荐语”。
她也是和我一个学校的,就在隔壁班,当年跟着我一起进了文学社。那个时候的她才华横溢、璞玉浑金。现在更是早就不知道把我甩到哪去了,也不知道我的稿费有没有她的零头。
“诶?前辈,你怎么在这里?”
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我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
“我……随便逛逛。”我有意地想挡住手上拿着的那本《琥珀酒》。
她将棕色的长发简单束了起来,穿着粉色的裙子,还戴了一顶帽子和一副墨镜。白皙的锁骨处隐隐显着透明的汗珠。
“诶,真是过分呢,明明很久没见了。前辈应该更坦率一点哦?”
“我,我等下要去看我妹妹。”,我不太好意思地晃了晃手里的书。
“这样啊,那我和前辈一起去吧。”她交叉着洁白纤细的手指,那双看着我的眼睛简直在闪闪发光。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然而更让我两眼一黑的事情还在后面。
迷迭香见到艾雅法拉后很高兴,憔悴的小脸看上去精神了不少,我还给她带了个蛋糕。
“这个,可以给我签名吗?艾雅法拉小姐。”,迷迭香打开那本《琥珀酒》的封面,指着前面留白的位置。
“那里已经有一个签名了,我可是抢的限量。”
“没关系嘛,前辈。”艾雅法拉摸摸迷迭香的头,惹得迷迭香白色的猫耳一动一动的。
“那我就在这里写上“祝你早日康复”好了。你要听哥哥和医生的话哦。”
“嗯嗯嗯!我很听话的。”迷迭香很是满意。
“终于找到了啊,这就是你妹妹的病房吗?”另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点执着过头了啊。
果然我一回头就对上了鸿雪粉色的眼瞳,她手里还拿着许多水果之类的慰问品。
“你不是去买书吗?怎么把人也一起“买”过来了?”鸿雪走了进来,打量着艾雅法拉。
她俩应该是认识的,以前在学校艾雅法拉经常会到班里来找我,当然她也见到了。但是她俩熟不熟我就不知道了。
“你是鸿雪小姐吗?你的作品我也很喜欢呢,我都有看过的!”迷迭香又兴奋了起来。
“我这个笨蛋哥哥肯定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吧。”
喂,我本人还在场呢。
“前辈,原来你和鸿雪小姐的关系这么好啊。”艾雅法拉笑着说,但总感觉她有点不高兴。
“额,不是,那个……”
我刚想要解释,鸿雪就抢先开了口:“我们正在合作出版一本新的小说,略有交集而已。”
这个女人刚才是不是对艾雅法拉挑眉了?
“是吗?前辈你终于愿意继续写了啊。我真的很期待看见你的新作品呢。”
艾雅法拉更在意这个,像是受到了天大的喜讯一样掏出了手机:“我要告诉水月他们,前辈你应该不介意吧。”
“嗯。随便吧。”
可恶,来这一手吗?在迷迭香充满了期待、渴望,闪闪发光的注视下,我根本无法拒绝。又因为临时变故加上了艾雅法拉,一切都在鸿雪的算计中。
对了,她怎么知道我妹妹的病房在这的?
“凯尔希,干啥不行,坑我倒是第一名啊?”
“你在小声说啥呢?”鸿雪一脸得意。
“没……我写。” 我只能妥协了。
<决裂与撕扯>
我和鸿雪一起回家后,我坐在电脑前大致和她确认了一些基本的人物设定。
“行,我先想想剧情,之后再告诉你。”
“等一下,虽然住得近但是还是留个联系方式比较好吧,以后有什么事可以邮件和电话交流。”
“邮件?你是上个时代的人吗?当然不行啦,邮件禁止!”她突然可疑地激动了一下,随后说:“不过你有事确实可以打我的电话。但是不能打骚扰电话哦?我会报警的。”
鸿雪打趣着拿出了上个时代才会用的手机,对,带键盘的不是智慧型的那种。
喂喂,这个女人也太复古了吧,刚才还说我来着。我又想起她家里的那台打字机来。
等到傍晚的时候,鸿雪十分娴熟地来蹭饭。吃完饭后,我的门铃响了起来。
我还以为是羽毛笔那个倒霉孩子呢,结果是艾雅法拉,她还带着一个尾巴超大的紫发鲁珀女孩。
“打扰了,前辈。”艾雅法拉还是白天的那个装扮。
“打扰了,那个……前辈。”穿着蓝白色短裙的女孩也怯生生地跟着艾雅法拉叫我前辈。
大家都坐着桌子旁,鸿雪也没走,她好像有意无意地在盯着艾雅法拉看。
“这是普罗旺斯,是我在网上认识的新人作家。后来发现住的地方离得很近就约出来聊了一下。”艾雅法拉热情地介绍着:“她想要学习大作家的经验,写出一本好的小说,我就给她看了前辈写的书,她看完以后就说一定要带她来见你。”
“那个……”普罗旺斯像是鼓足勇气微微低头:“请您教我写小说,前辈!”
那种令人沸腾的热情与对我们小说作家这个行业的向往,如此美好的东西,而在现在的我看来却是一把冰冷锋利的刀,直直插进我的心口。
“那你真是找错人了啊,我教不了。”我完全不看场合和不顾及她感受,直言不讳地说到。
而她们三人似乎自认为我是矫情。如果羽毛笔在的话,会帮我把她打发走吧。
“啊,我会努力的,前辈!请你相信我,我会写出大家都喜欢的小说的!”普罗旺斯觉得是自己诚意不够。
“我说你啊,别老是这么自卑。艾雅法拉可是对你一口一个前辈呢,她现在这么厉害,你以前肯定教了她很多东西吧?”
不是,鸿雪小姐,你这话听着咋还感觉掺了不少私人恩怨呢?
“是啊,前辈,你超厉害的。”艾雅法拉附和道,这个姑娘是不是太没有自知之明了。
“我没有在写作技巧和知识储备上指导过艾雅法拉任何东西。”我的声音突然变大了,我自己都没察觉到:“我只是引导她找到了自己的作家之魂——如何去把文章当自己的孩子认真看待,不顾旁人的冷眼只管朝着最艰难的道路磨练自己。可现在呢?我自己的作家之魂都丢了,不知道躲哪去了!”
我激动得站了起来:“我现在写个自己的新书,想个破剧情都想不出来!她本身就优秀,她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可塑之才,天底下哪有这么多可塑之才。艾雅法拉,你不是还和水月有联系吗?你直接让水月教她,写的那就是大家都喜欢的东西!我保她月稿费上五位数!”
水月是我们在网上认识的,作家圈子里的人。他可以说是霸了很多榜,经常上新闻。而且在大家都放鸽子摸鱼的时候他的创作效率却奇高。他没有长中篇小说,他也不写长中篇小说。他只写短篇小说集,各种烂俗套路、带成人内容的情景短剧。篇幅很短,特别适合现在读者的阅读习惯。
文笔如何?根本没人在乎这个,文笔算个屁,就算烂透了又如何,拿在手里的沉甸甸的稿费才是硬道理。
普罗旺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也不知道水月是谁,她甚至似乎有点被我吓到了。
“那个,让女孩子写那种东西不太好吧?前辈。”艾雅法拉想让我再考虑考虑。
“怎么了,初雪也写啊,虽然用的她哥的笔名。”
我说认识的同龄人里面,当年我认为最强的其实还不是艾雅法拉,而是我们的文学社的社长,银灰。而她的妹妹初雪至少我们文学社的人还是熟悉的,她比我们小一级,经常来串门。
我承认,我没他强。他的意识领域已经达到了我们常人无法企及的地步,他能将犹如《等待戈多》般的荒唐文学和传统文学水乳交融地完美混在一起。而他的意识流写法也可谓是登峰造极,天马行空、妙笔生花。引得一群学富五车、通古晓今的大评论家们啧啧称赞,细心研读却还是只能望洋兴叹、望尘莫及。
可之前我闲在家里没事干的时候,羽毛笔有一次来看我时掏出了一本她新买的书。
她说这本书的内容和我经常跟她说的擦边俗套作品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而且是银灰的书。
“这就是你说的你们那个特别强的社长?退钱,笨博士。”
“不用继续看了,这肯定是初雪写的呗,他妹,有时候会用他笔名,笨羽毛笔。”我看了几眼就还给了羽毛笔:“不然他都不叫被生活磨平棱角了,直接给他磨烂了。”
“够了!你确实已经没有作家之魂了!亏我还这么相信你,你,你根本已经无法理解小说真正的意义了!”,一直忍着的鸿雪终于爆发了,一改之前的形象。
她站起来和我差不多高,我在气势上居然有点弱于她。
“小说能够给人们带来美好的希望,能够鼓励人们前行。”鸿雪看着我,极为认真地说到。
“是啊,那可真是太美好了啊。在小说里什么都是主角的,主角总是自信、强大,明明很难做到的事情只要作者一句话就能实现。只要写得现实一点,主角无能一点,读者就会觉得你在瞎扯,就会觉得生活本来就恶心,为什么还要写这种垃圾继续恶心他们?”
我越说越来气,想起了自己那些破事,眼眶渐渐发红:“你以为你是超人啊?那种小孩子的臆想简直无聊幼稚透顶!这样的话还不如去卖钱啊,去配合大众的低俗审美,满足他们的欲望,他们就愿意向你支付金钱与虚荣,我又哪里说错了吗?”
“啪!”
猝不及防下的,是鸿雪一记很重的耳光。
“够了……”,鸿雪低着头跑了出去
她的声音颤抖,肯定是哭了。可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个,前辈,我们先走了,你冷静一下。”
艾雅法拉也只好带着普罗旺斯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我迷迷糊糊地在床上躺着,什么也不想干。我睡得很早,却睡得很不舒服。胸闷顺不过气,还伴随神经疼痛。我怀疑是我的病又有点复发的兆头了。这是个绝坏的消息。有人敲门,但是我不想开,所以我没开。翻个身侧着朝里继续睡去。
可过了一会,门还是被打开了。我转过身去,果然是羽毛笔。
她绝对是去找房东拿备用钥匙了。
“你来干什么?还非法入侵别人的住宅。”
她提着早饭,热腾腾的面,放在了桌子上,看样子是给我的。
“我来擦洗酒杯。”
“呵,你都知道了。”,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也明白了她可能是从谁那里听到了我昨天丑陋粗暴的所作所为。
但我没起来,翻了回去,用背对着她。
羽毛笔却向我走近,来到我的床边:“有一个年轻的勇者路过了一个村庄,这里的居民们好吃懒做,凶悍好斗。勇者制服了一群想要打劫他的人,问其原因,这个混混头子却诉苦说本来大家都是老实本分、善良纯朴的人,劳作也很勤奋。可是穿过西边的那片森林后有一座山,山上有一个邪恶的酒魔。它喜欢利用邪恶的手段来使人们迷恋酒精,性情大变。这是一种可怕的诅咒。村民是中了它的诅咒才会如此。勇者一调查发现这里的村民果真不管男女老少都爱喝酒,而且体内似乎有着一股邪恶的力量。勇者看着老人和孩子们都在求求他救救村子,于是一种天生的使命感油然而生,他接受了村民们的款待与请求,整理好自己的武器和行李向西边出发。一路上勇者并没有过得风平浪静,相反,能见度低的迷雾、藏在暗角的野兽、神出鬼没的沼泽、难以前行的荆棘……这片危险的森林里的一切都使得勇者身心俱疲,几度险些丧命。可每当他要倒下时他就会想起村民们那可怜的、希望得到解放的脸,也想起自己的故土,自己作为勇者的荣耀,有了这些,他一定可以无所不能。终于他戴着有些破损的甲,满脸风霜地爬上了这座陡峭的山,用还滴着血的手对着传说中邪恶的酒魔拔出了拿把仍旧锋利的宝剑。但是……”
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但是没想到这村子的那群傻*本来就天性好酒!他们的欲念化成了酒魔,除非把全村人都杀了,不然酒魔是打不败的。酒魔可以给他们最好的酒,不然他们那群好吃懒做的**哪来的好酒,但是代价是需要活人祭祀,有路过的就骗,没人骗就去找,他们体内邪恶的力量就是他们自己的,他们早就不是人了。可怜的勇者即使再强大,怎么能打得过人类原始欲念的集合体呢?最后勇者的头颅骨被砍下还被镶金做成了全村最好的酒杯,供他们饮酒狂欢的时候使用。”
我一共出版过三本长篇和一本中篇小说集。羽毛笔曾经和我说这个故事是我出版的第三本也是唯一一本中篇小说集《厄柏林颂歌》里她最喜欢的一篇,她已经看了四五遍都觉得看不腻。她已经能把整个故事大纲完美流畅地讲出来了。顺带一提,这本书我软磨硬泡地才让出版社印了7000本,最后只卖出去一半左右的数量。
而这篇《酒魔》的灵感来源于一部名叫《MeMeMe》的年龄限制级动画短片。就现在网上那些短视频里比较火的“某某摇”,双手抱后脑勺那玩意,那个姿势就出自这部动画。而这部动画的立意却是以最直接、最少儿不宜的方式揭露大众的烂俗审美与想要战胜其根本渺无希望。男主自己创作的、看做女友去珍惜的幻想形象却被东国的市场、大众的恶俗冲击成了“只靠男人鼻息而活”、肉糜的魅魔。男主经历了沉溺、痛苦挣扎、奋起反抗,最后还是被魅魔Boss打败。
赢不了的,怎么赢呢?那可是人类X欲的集结体,杀不死的。若是反抗,只会反被其残忍地杀害。
我也被杀死过。
看啊,本来是一部用最直观的方式告诉你“大众”的恶心和低俗的作品;就像让你直视自己溃烂腐败、白蛆横行的伤口以此让你觉得所谓的大众所求之物简直“烂透了”、“没救了”的作品,最后却成为了大众低俗的一部分。
就像一心想要打败酒魔的勇者最后却成了酒杯一样。
讽刺至极!可悲至极!
它凭外力将自己拔高到了一个本不属于它的高度。
羽毛笔一直沉默着,我没有去看她,但我知道她就站在床边,看着我情绪越来越激动。可想清楚一些事后我又逐渐稳定下来。
然后我感觉到她那双柔软的手放到了我的手臂上,她似是压低了一些身子,想要靠近点我的耳朵,明明很轻柔的声音却直接像是洞察一切地击中了我心灵最脆弱的地方。
“你想要再死一次吗?博士。”
我起床大口大口地吃完了面,发出了很响的声音,只要能吃得进东西就还可以活下去。
“去和她道歉吧。”羽毛笔坐在我旁边看我吃完了面,和我说到。
“你是怎么知道昨晚的事的?”
“我昨天晚上在街上正好碰见了看见了鸿雪在餐馆吃饭,而且很伤心的样子。我就猜是不是你俩闹矛盾了,就过去问了下,原本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好可怕啊,这个孩子。
她和乌有店主那个老狐狸绝对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两个人。
当我打算去敲鸿雪家门的时候,羽毛笔突然出声:“以防万一,我问一下,你该不会是打算两手空空地去吧?”
我超,差点给忘了。
羽毛笔一看我的表情就懂了,无奈地揉起了太阳穴。
我跑到了乌有的旧书店,问他有没有什么有趣一点的但又立意深刻一点的,现实一点的但又奇幻一点的,冷门一点的但又不会让人感觉完全看不下去的书。
乌有扇子都差点吓掉了:“你是哪来的甲方?”
最后他挑了一本《聊斋异志》,说是炎国比较有名的古书了,但是在东国京都确实难买。所以上述条件全都符合。
我让他给我包好看点,我要送人。他的眼神一下就奇怪了起来:“行啊,对了,你下次把人家姑娘带到店里来。”
不是,我有“被读心”术吗?
“咳咳,先不说你咋知道我要送给女孩子,我习惯了。但是我把人家带过来干嘛?”
“我这小店平时哪有人来啊,既然那姑娘喜欢我这的东西,那就带来看看。”
我想了一下,其实选择来这里选礼物本来就是自认为鸿雪会喜欢这些书的。所以倒也没啥问题。
“不是女朋友,到时候你别乱说话啊。”,我预先提醒:“只是合作一起写新书的人。”
“你要出新书了?”,乌有拍拍我的肩膀:“好啊,我就知道你不会放弃的。人啊,有梦想能追已经是很幸福的事了,哪管污泥满身。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面对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却早已失去了能抓住它的能力,再也过不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去,你个老狐狸,今天怎么这么正经。我都不适应了。”说实话我第一次看见他这么严肃的表情。
他笑了两声,又回到了平时的样子:“那客官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写作的意义>
鸿雪听见敲门声很快就开了门,我一见到她抢占先机地弯腰道歉:
“对不起!昨天是我不对,这是赔礼。”
我将那本书双手递了过去。
“你倒是能伸能屈啊。”鸿雪的反应比我想象的平静得多。
鸿雪将礼物放好却没有拆开,像是有什么更重要的事,把我拉到我房里的电脑前:“我已经想好大纲和前两章了,要是没别的事的话赶紧干活。”
“这……你什么时候想好的?”
我们昨天傍晚还是那个快要取消合作的情况呢。
“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羽毛笔找了我以后我就开始想了,大概花了五个小时不到吧。”
这就是天才少女吗?嫉妒啊。
于是我就开始在鸿雪的指导下遣词造句,刚开始的时候,鸿雪老觉得我写得太摆烂:“要你体现主角很累不是直接平淡地说一句“我好累”,能不能生动一点。”
于是这个计划就正式启动了,我给凯尔希打了电话,谈好了截稿的时间和相关事宜。她听起来似乎也很高兴。
而就在中午吃完饭的时候鸿雪突然问道:
“那个孩子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人吧?”
鸿雪问的自然是羽毛笔,我没听出她的任何情绪波动,但她的眼睛毫不偏移地看着我,似乎很想知道我的答案。
“既然以后要一起写作了,我那点事还是告诉你比较好。”
“你为什么突然辍学的事情吗?那时候我也是吓了一大跳呢。”
“嗯,然后你就知道羽毛笔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了……”
她立刻坐得板正,像是不愿漏过任何细节一样。
事情要从16岁那年说起,那个时候的我才刚刚高二,已经开始打算向编辑部投稿出版我的书了,而我的噩梦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父母开车出了车祸,遇难身亡。而同年,我那年仅12岁的妹妹的栖身住所也从家里换成了病院。
于是我出版书籍赚钱的想法更为强烈了,并成功在凯尔希小姐的帮助下成为了现实。
我开始为了磨练技术而加入所谓的文学社。结果迎来了巨大的碰壁。里面的社员嘲笑我为“古板派”,他们经常聊一些和文学其实关系并不大的所谓的套路文,声称这才是年轻人该看的,高中生爱看的。而对于我的作品他们自然是毫无兴趣。
“完全看不下去啊。”
这样敷衍着。
“哟,别这么说博士嘛,人家可是Dr.不能,出版过小说的哦,我想印数一定过十万册了吧?”一个社员阴阳怪气地说。
其实后来我的书印数最多的也没有三万。
“是啊,他可是我们文学社的王牌啊哈哈……”
这个称呼其实是在嘲讽我,而且还传得挺广。鸿雪自然也听到了只言片语,不过她肯定以为是正面评价。
文学社里除我以外真正愿意搞文学的其实只有社长银灰,而我跟社长在这些人眼里的区别是:我不是社长。
那个时候我还没遇到艾雅法拉,父母的离世和妹妹的重病本就让我难受至极,在学校里也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几乎身边的人全都在孤立我。
可是17岁那年,我们社团来了一个新的社员,一个有着灰色头发的拉特兰人,他的名字叫芳汀。
他直接拿着我的处女作《拥有十三时刻的落地钟》十分兴奋地找到了我:
“老师,我很喜欢你的作品,你可以教我写作吗?”
这直接让我心头一震,就像久闭发霉的地下室终于透进了一丝阳光。
“诶?为什么要叫我老师?我……我教不了你。”我还以为是那群无聊的社员指使新人来对我恶作剧。
可他接下来打消了我的所有顾虑,他在我的面前开始畅谈我的书,很多地方都能说到点子上。而我也不顾其他社员的看法认真开始教他关于我写作的一切。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他肯定也是这样想的。
之后的日子就稍微好过了起来,我也认识了艾雅法拉,陆续在凯尔希的帮助下又出了三本书,妹妹还需要手术,可身体状况已经好转了不少。
那个时候,我甚至开始幻想我的大学生活,要知道在这之前我想要读完高中就结束学习生涯,专心赚钱。
比起艾雅法拉来说,我更喜欢和芳汀交流。虽然艾雅法拉很谦和老实,但是才华确实是一流的,我教给她的东西其实很少——可我后来才知道,那才是作为一个作家来说最重要的最不可或缺的东西,那才是作家该有的灵魂。
芳汀的写作水平确实差了点,也就是说我能从这里体会到更多的、通过“帮助他人”来获得的自我满足感,这也是我的私心。可以说我一定要让我会的他全都会,以后他也一定可以超过我。
我一直抱着这样的决心。
可这个日子只坚持了半年,那段时间也是所谓的擦边套路爽文开始盛行的时候。是的,我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其它优秀的作品还是可以与之抗衡的。
可这种东西掌握了读者内心真正想要的,是所谓的风向标。有需求就有市场,需求越大市场越大,这种东西的市场如脱缰的野马般迅速扩大。后来大家不管写得好的还是写得烂的都学“聪明”了:不管你内容写得如何,总是要带点擦边的东西,不然就没人看。总得先想办法把自己的东西推销出去再说其它的。
合理吗?是啊,这确实是读者内心真正想要的。可这些读者内心最想要的为什么会是这些呢?
这就是所谓的“大众”啊。
而这个时候芳汀也开始跟着那群社员开始写这些东西了。
“老师!你看,我的书销量很好呢,还拿了奖哦!”
他把那本书送了一本给我,我却只看了几页就扔到角落了,这件事没让他知道,我还以为我们有回旋的余地。
可是我错了,错得很完整。
他在其他社团成员的簇拥下,已经和我背道相驰了。
“还是芳汀厉害啊,人家开车也这么有文采。”
“是啊,文笔又好又有趣,不像我们部的王牌,真不知道在傲慢些什么。”
直到他自己亲口对我说出:“老师,你不能瞧不起我们写这种东西的。我的书读者都爱看,只要大家都喜欢,那它就是好文章,我有哪里做错了吗?”
真是养了头白眼狼,要是现在的我绝对会大声质问:
“你让一个好看的女的全果在外面跑他们也爱看,他们爱看的到底是什么?!你的好文章?别太拿自己当回事!”
我真是不知道那天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只记得自己躺在地板上就渐渐地和溺水了一样,呼吸越来越紊乱,脸部开始三叉神经痛,就像用火烤我的脸,还刷了油的那种。我开始大喊起来,疯狂地砸东西,不管是椅子、水瓶、电风扇,木头的、玻璃的、金属的。各种杂声混在一起,绝对是如果有人路过会立刻毫不犹豫报警的动静。
我必须这样做,不然我会在极度寂静中死去,就像悄无声息枯萎的花朵。
可我不能死,我必须活着,我疯狂地从桌子上抓起了一个木相框,里面是我和迷迭香的合影,她还需要我,我只剩她了。
直到我哭喊得没了力气,身体像是从冰窖里出来一样颤抖着。我才发现我的右手背上有一个碎破璃划的口子,大半个手背都已经是干掉的血印了。
我把右手背伸到鸿雪面前让她看,那里还隐隐看得到一条细长的痕。
“是吗?我一直不知道,你背着这么沉重的过去啊......”
鸿雪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哑。
“那群王八蛋,他们高雅还是低俗和我有什么关系啊,这个市场烂透了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啊?我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吗?可芳汀,他认真看完了我所有的书,毫无作假,他是真的喜欢我写的东西。可我改变不了他的思想。我一个忘年交曾经问我“你是为了啥写作”,我现在想明白了......”
“为的是大家都分不清孰好孰坏的时候,大家都麻木的时候,我写的东西,可以影响到别人:可以让那些刚踏上这条路的新人明白什么是好的东西,原来文章还可以这么写,而不是千篇一律的套路;可以让那些已经能写出好东西甚至文笔在我之上却不愿意卑躬屈膝用各种擦边手段的人明白自己并不孤独。”
“可我当年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的作品如果不能唤醒麻木的人群往好的、崇高的那一边走,那TND就是废纸一张!”
说到这我也有点哽咽: “那时的我活了下来,像只行尸走肉,也根本写不了任何东西。凯尔希不知道从哪里把羽毛笔那个小笨蛋找了过来......”
我笑了一下:“她说这是我的书迷,催更都催到编辑部了。如果说我妹妹延续了我本该终结的生命,那她点亮了我早已黑暗枯竭的星河,她是我的救赎。”
“我原本以为我谁都改变不了,我的书影响不了任何人。我其实一直认同你的话,小说可以给人们美好的希望,我以为我给不了,可认识她之后我才发现,我做到了,我做得到。”
我说得入了迷,再看鸿雪时她在抹眼泪。
“我,我是不是又说错话了?”我又把她惹哭了,可这次不再与我无关。
而回答我的,是鸿雪的拥抱,温暖的带着香气的怀抱一下子把我紧张不安的心神全都荡平了。
可我还能感觉到她在抽泣,她粉色的发丝就这样抚在我脸上。一直持续了不下一分钟。
分开后,她低着头,感觉脸都快红完了。
“你当然能做到......”鸿雪小声地说。
她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让我跟她到她家里。她从柜子里摸出了十二本书,准确的说是四本,只是每一本有三份。
而且这四本都是我的书!
“这个又分自己看的、宣传用的和收藏用的。”鸿雪向我介绍着,脸上红晕不减。
喂喂,我没看错的话,四本的“宣传用”都和“收藏用”一样新吧,甚至还有一本没开封啊,这不是完全宣传不出去吗?!
不过我也明白了一件事,眼前这个我认为的天才美少女作家好像是和羽毛笔一样的我的狂热书迷。
”你的作品其实也早就影响到我了,所以我一直坚信,你的,不,是我们的新书一定会是超棒的作品,而且也能畅销。”
从那以后就是玩命赶稿的日子,你再怎么吹,也得在和凯尔希约好的日子前把成品交上去才行啊。而鸿雪又很快地想出了第三章和第四章的剧情,据她所说的,这本书总共五章。我这边稍微慢了点,以前的感觉还没回来,遣词造句、如何生动地表达和一些细节上的处理还没有恢复以前的水平,还要鸿雪经常指导修改。
“既然你的作家之魂还没有找全的话,那就由我来补齐剩下的缺口。”鸿雪说出了很让人害羞的话啊。
她也很喜欢那本《聊斋志异》和乌有店长的旧书店,我带她过去的时候,那个家伙还一直偷偷对我挤眉弄眼的,幸好确实没乱说话。
而最让我惊讶的是普罗旺斯又跟着艾雅法拉来了,我上次明明说了那么过分的话。
“因为我真的很喜欢前辈的作品,所以拜托了。”普罗旺斯十分诚恳地说。
<无法写作的少女和缺魂的少年>
而就在最后一章的时候,鸿雪却是一拖再拖,我也不想催她,谁还没个瓶颈的时候?可她开始变得离谱起来。
“鸿雪,你昨天说那个第五章已经想好了?”
“啊?啊,是啊,那个,总感觉和一本新书撞了很多内容呢,我再改一改。”
“哦,那你还真是努力啊,我也要加油了。”
......
“鸿雪小姐,新剧情......哇,你怎么买了这么多新书啊?”
“啊,我看看他们写得怎么样......”
“我懂了,然后好借鉴他们是不是?”
“不,我要尽量写出和这些书完全不同的剧情。”
这......用人话说,该不会是啥焦虑症吧?
我坐在家里百思不得其解,而这时羽毛笔也过来串门了。
“你怎么看起来愁眉苦脸的?”
我和羽毛笔说明了情况。
“你对鸿雪小姐的了解很少呢,既然如此的话为什么不用网络查一下呢?笨博士。”
“啥?你当网络是什么恐怖武器吗......诶,等等。”
用来搜普通人和我这种没啥名气的作家自然是几乎没什么东西,可鸿雪是谁?人家那知名度能和我这种阿猫阿狗相提并论吗?
搜了之后我才发现我对她的认知还停留在两年前。
这些是什么?!
【知名作家鸿雪卷入抄袭风波】
【天才美少女作家抄袭已实锤,本人现已退网】
【鸿雪新作《河畔的冷火》后两章抄袭名作家的作品】
我看了一下鸿雪的最后一本书和那个所谓名作家的书,都是今年年初出版的作品,都没有以电子稿的形式刊登过,而出版的时间间隔居然只有一个月。
稍微懂点的朋友就知道,按这个时间差来看,绝对不可能是抄袭,因为原稿送到编辑那通过然后去几次校对之类的直到正式出版其实很麻烦,时间上根本来不及。除非是鸿雪偷看到了那个人的手稿,而这篇手稿又正好是他存了很久的旧稿。然后他又突然想起来去发布了,刚好碰上了,最后出版时间间隔不超过一个月。这不是更离谱吗?
我宁可相信是那些吃撑了闲得慌的“首席鉴抄官”没事找事,而可悲的是那些愚昧的网民连这么简单的事都不愿意动用自己那绿豆大的脑子想一想就直接站队。他们站队的方式也很简单,那位名作家的名气确实比鸿雪大得多,是业内前辈,是大腕,自然是鸿雪抄袭的他。而正因如此,鸿雪认真自辩的那些帖子可能对他们而言也只是狡辩吧。
“我要改一下我的说法,笨羽毛笔,网络果然是恐怖武器。”
我直接找到了鸿雪,把知道的事情和她都说了。
“你现在最好休息一下,改剧情明明最好连着其它部分一起,可你始终执着于第五章,对其它章节不管不顾。说明你创作剧情的能力根本没有问题,可越接近成书你就越害怕,这明显是心理上的问题。”
“你都知道了啊......”
鸿雪拿着一本今天刚买的书,很颓废地坐在那里,狼耳也耷拉着:“不行的,这半年来我其实已经连笔都拿不稳了。无法使用电子产品打字,连打字机的声音都能对我照成很大的影响。现在连故事都想不出来......我已经完全失去写作的能力了。”
“怎么会?!所以才不用电子邮件吗......等一下,那你上学怎么办?”
“我已经休学了。”
坏了,因为是暑假,我还以为她放假才天天这么闲来着,原来是休学。
我想起乌有店长和我说的话,世上有很多人,喜爱的东西就在眼前,却早已经失去了抓住它的能力。
“那你租到我旁边来干嘛?不是因为上学近吗?”
“……笨蛋……如果我和你说,是我找到凯尔希小姐点名要和你合作的,还不让她告诉你,你会不会生气?”
“我生什么气啊。”
“就是……”,鸿雪的眼眸低垂:“会觉得我是在利用你啊……”
“看着我,我认真地回答你……完全不会!你可是我的书迷啊。”
凯尔希抛开脾气差不谈,为我做的事真的是数都数不清,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要为了我这种人做到这种地步?
她冷淡地说了句:“因为我也喜欢你的书。”
然后就把电话挂了,真是傲娇。
鸿雪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睛,我看见她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你是不是越来越爱哭了。”
“才没有,还不是你这个笨蛋害的。”,她稍微抹了下眼角。
“按就交给我吧,最后的剧情我来想。要是有人敢说我,我“Dr.不能”一定要狠狠地给他骂回去,和鸿雪没有任何关系。”
她的耳朵动了动,脸上有点笑意了:“只署你一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太狡猾了,明明是合作投稿。”
我上前去牵住她的右手,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的手柔若无骨,她的手有点冰凉。
“等下,你干什么?”她有点吃惊但没把手抽走。
“你之前和我说,你愿意填上我作家之魂的缺口。那现在,就由我来做你的笔,而且两个人一起想会更快一点吧。”
“唔......”,她粉色的狼尾摇了两下。
“好了,那就马上开始吧。”
“诶?现在吗?”
“五天后就截稿了,你不会忘了吧?鸿雪。”
“啊......我是忘了。”
最后的书名直接取用了女主的名字,然后我们还要开始第一次校对这本《阿米娅》。
鸿雪坐在我身边静静地看着我使用电脑,这似乎已经成了一种常态。
突然她问道:“如果说那孩子是你的救赎之光的话,你觉得我又是什么?”
“你又干什么?”
“我不管,我心里不平衡,难受得晚上睡不着。”
至于吗?我看着鼓着嘴的鸿雪。
“你是一团樱粉色的焰火。”
“喂,等下,你这是什么印象派啊。”鸿雪不满意地拿拳头轻捶了下我的肩。
啊,谢谢你,重新点燃了我对写作和生活的热爱。
我们一起撰写的故事还将继续。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