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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青春行 | 第六站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柳林第一初级中学

2023-08-18 20:00 作者:与法同行-共童成长  | 我要投稿

实践地点

吕梁市,山西省辖地级市,东部紧邻太原市、晋中市,西隔黄河与陕西省相望,南部、北部分别与临汾市、忻州市接壤。吕梁是革命老区,曾是红军东征主战场、晋绥边区首府和中央后委机关所在地;吕梁是全国著名的白酒、红枣、核桃、小杂粮生产基地,是中国最大的清香型白酒生产基地,被评为“世界十大烈酒产区”。宣讲团的第六次宣讲来到了柳林县第一初级中学,这是一所70余年的老校,拥有良好的教学传统。




普法内容


      本次实践中,实践团成员主要向学校的中小学生介绍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人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实践团队成员视频导入,案例分析等多种方法,结合自身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学生们解答了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随后宣讲团成员灵活运用制作完成的宣传手册等资料,生动详细的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三大保护等内容,结合宣讲实际向学生们介绍了在学校学习生活中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我们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与学生们的所学阶段的教科书知识相结合后,学生们的理解更加深入。

      最后,学校领导和学生对实践团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与支持,团队成员也在宣讲过程中对而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接下来的普法宣传工作有力更多的想法。宣讲期间,学生们积极主动,踊跃提问,学校领导也在总结中对宣讲团的工作予以肯定,提出要在以后的教学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重视学校保护,让学生们学有所成的同时五育兼备,保障同学们的身心健康。宣讲团成员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工作一定会收获成效。



普法意义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此次普法宣传不仅提升了青少年们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加提高了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深刻认识,切实增强了辖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能力,在未成年人心中播撒“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种子,对进一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其健康成长打下了良好基础。


文字:辛悦洋

图片:车迎轩

排版:肖宇乐

审核:法治中国青春行实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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