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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缓刑、假释和累犯

2022-11-14 17:03 作者:公基大视野  | 我要投稿

问题1:缓刑考验期内、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问题2: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五年内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问题3:假释考验期结束后五年内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首先要什么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1.刑法的具体规定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2.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1)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

(2)后罪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五年内;

(3)前后两罪都处以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4)前后两罪都是故意犯罪,且前后两罪犯罪时都年满18周岁

二、缓刑与假释

1.刑法关于缓刑和假释的规定

(1)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刑法》第八十五条 【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缓刑与假释的区别

缓刑与假释不同。两者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限,都以发生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两者也存在许多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适用缓刑的根据则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适用的时间不同。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

(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缓刑则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5)性质不同。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6)作出决定的时间不同。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都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三、问题解答

问题1:缓刑考验期内、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的,是否构成累犯?

成公解析:缓刑和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假释,前后两罪数罪并罚,故不够成累犯。

问题2: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五年内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成公解析:根据《刑法》七十六条规定,缓刑考验期结束的后果是原判刑法不再执行,不符合一般累犯构成要件中“后罪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五年内”这一条件,故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问题3:假释考验期结束后五年内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成公解析:根据《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假释考验期结束的后果是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故只要其他要件符合,即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结束后五年内又因为故意犯罪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构成一般累犯。

真题演练

1.关于缓刑和假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关于对象条件,缓刑针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假释针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部分犯罪分子

B.关于实质条件,缓刑和假释都要求被宣告缓刑和被假释的对象不再有人身危险性

C.关于发生阶段,缓刑发生在审判阶段,假释发生在执行阶段

D.考验期满后,缓刑和假释都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B两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C项正确,缓刑发生在审判阶段,在判决时宣告缓刑,假释发生在执行阶段,执行一定刑期后裁定假释。

D项错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2.对下列犯罪分子,可以假释的是( )。

A.甲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B.乙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C.丙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D.丁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A项错误,甲犯抢劫罪且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得假释。

B项错误,乙犯强奸罪且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不得假释。

C项正确,丙犯盗窃罪,且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既不符合不得假释的罪名条件,也不符合刑期条件,可以假释。

D项错误,丁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且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不得假释。

故正确答案为C。


3.特别累犯是指前罪与后罪在性质上相同或触犯同一罪名的累犯。以下哪类犯罪不会构成特别累犯?( )

A.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B.恐怖活动犯罪

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D.贪污贿赂罪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D。


4.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属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B.刘某是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C.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可以适用缓刑

D.吴某被判处拘役,在适用缓刑时的考验期为1个月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C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黄某,不得适用缓刑。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故正确答案为A。


5.以下构成累犯的是( )。

A.甲因故意伤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2000年1月1日缓刑考验期结束,2000年9月9日又因为盗窃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B.乙因故意伤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2000年1月1日刑满释放,2000年9月9日又因为危险驾驶被判五个月拘役

C.丙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刑,2000年1月1日刑满释放,2009年9月9日又因为过失致人死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D.丙因故意伤害被判一年有期徒刑,2000年1月1日刑满释放,2003年9月9日又因为抢劫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

《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A项错误,缓刑考验期结束的后果是原判刑法不再执行,不符合一般累犯构成要件中“后罪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五年内”这一条件,故缓刑考验期结束后五年内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B项错误,“因为危险驾驶被判五个月拘役”不符合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条件,不构成累犯。

C项错误,《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过失致人死亡”不属于国、恐、黑任一类罪名,也不属于故意犯罪。因此,不构成累犯。

D项正确,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选。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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