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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平等

2019-04-15 20:11 作者:瞎悟净的瞎  | 我要投稿

平等,是指人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主要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平等以及结果平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平等”,是通过平等的社会机制和价值引导,既保障公民个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也保障每个人基于社会贡献所要求得到的权利、利益和尊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平等,这个神圣的字眼,千百年来,一直激励着广大人民为美好生活而不断努力。早在秦朝末年,陈胜、吴广农民起义,就曾向不平等的专制制度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南宋钟相、杨幺等农民领袖,进一步提出“等贵贱,均贫富”的革命口号。太平天国运动将“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作为基本社会纲领。近年来,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赋予平等更新的时代内涵,使平等成为一个普遍价值观念深深地印刻在人们的心里。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16世纪空想社会主义作品《乌托邦》描绘了一个消灭剥削、消灭压迫、政治平等、人人劳动的理想社会。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不平等社会关系所产生的经济根源作了彻底揭露,并为全人类规划了一个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引下,把平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科学发展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为消灭剥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理想而不懈奋斗。

人格的平等,建立在尊重之上。即要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高贵的灵魂。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体现了传统社会中人们为了保全人格的平等宁愿挨饿,也不接受嗟来之食,哪怕危及自己的生命。也正是伯牙对人格的尊重,才留下“千古知音”的传说,留下了心灵交往中最动人的一曲。在交往之中,我们首先要怀着尊重的情感;有了尊重,才有平等的交流,才可以发现每个人的闪光点;体会每个人带给自己的感动,相知相惜,完善自己。

平等的社会往往可以塑造平等的人格,而只有平等的人格才会形成一个平等的社会。而这一切平等的追求,都是建立在修身之上的。我们不应再抱怨差距,要做的是相信自己,提高自己,超越自己,跨上更高的平等的台阶。让我们,从今天起,怀着尊重的态度看世界,秉着平等的心与人交往。我们的内心将处处万物生长,百花齐放,像司马光所说的:“平而后清,清而后明”的和谐大同,清明太平的盛世,也就真正的到来了。

在社会层面上,平等,是对每个人生存的权利与状态的保障,是一种制度上的平等。比如九年义务教育,他让所有孩子都能够平等的享受受教育的权力。若没有他,也许在偏远贫穷的地方,教育仍将是贵族的特权,贫者永世贫穷。而我们的父辈,又有多少不是从外地,从一个村镇里通过常人不及的努力通过高考而来北京的呢?这也充分证明了,良好的制度是保证平等的客观要素。客观的差异是完全可以为自身的努力所填补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就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一切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的社会福利,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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