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小餐饮备案的区别
2023-03-08 21:17 作者:合肥水月洞天企业管理 | 我要投稿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除上述以外的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健康证。
4、产权地址证明。
三、什么是小餐饮经营

1、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经营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达不到国家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等食品经营者。
2、小餐饮不可以进行网络销售和食品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