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指南-两阶层犯罪构成体系

1.在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中,应先判断客观(违法)阶层,后判断主观(责任)阶层。
2.客观:要有人来实施犯罪,这就是行为主体(也称为犯罪主体);行为主体实施了一个危害行为;危害行为一般要有行为对象;危害行为产生了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3.主观: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等一些阻却事由可以排除非难可能性。
——《两阶层体系的记忆要点》
两阶层
体系
01
客观层次
客观要件:
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客观违法阻却事由: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
客观层次所要认定的是,先判断客观上是否具有法益侵害性,然后再从主观责任判断是否具有可谴责性。若客观无法益侵害事实,直接忽视主观要件定无罪。
02
主观层次
主观要件: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
主观责任阻却事由:
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主观层次所要认定的是,行为人对该法益侵害事实是否具有主观罪过性,只有具有主观罪过性,具有非难可能性(或可谴责性),刑法才能将法益侵害事实归责于行为人,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一个行为人如果具有犯罪故意或过失,就表明其具有主观罪过性、非难可能性。但这时的结论还只是暂时的结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等一些阻却事由可以排除非难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