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宵警卫队
[Vigiles],翻译为宵禁卫队,更确切地说是城市宵警卫队(Vigiles Urbani)或警备宵禁大队(Cohortes Vigilum),他们是古罗马的消防队员和警察。
行刑三事务官(Triumviri Nocturni)是其中的第一批人,他们是私有的奴隶,组织成一个团队来解决罗马常见的火灾问题。后来私人经营的系统变得无效,所以为了保证他自己和罗马的安全,奥古斯都建立了一个新的公共消防部队,称为“宵禁卫队”。奥古斯都模仿了埃及亚历山大消防队的新式消防员。“宵禁卫队”还有一个绰号叫小桶队员(Spartoli),这是因为他们用桶盛水,而桶是用绳子和沥青密封而成的。
公元6年,奥古斯都对奴隶买卖征收4%的税,并用所得建立了新的力量。第一批“宵禁卫队”部队由营造长官(Aediles)和代理统领主官(Vicomagistri)指挥。他们只有6,000名士兵,而且都是奴隶。公元22年,他们由骑士阶层的警备宵禁长官(praefectus vigilum)和次等总务长官(subpraefectus)指挥,并被分成由护民长官(tribunus)指挥的七支步兵大队(cohortes)。通常护民长官会从指挥一队民兵开始他们的职业生涯。每队分成七个百人中队(centuriae),每队有70-80人,并由一名百人队长(centurio)指挥。每支步兵大队(cohort)巡逻该市14个行政区域(regiones)中的2个。这个时候,“宵警卫队”是由自由民组成的。公元205年,这些群体的规模扩大了一倍。
“宵警卫队”也充当守夜人,监视窃贼和追捕逃跑的奴隶,有时还被用来维持街道秩序。在提比略皇帝利用他的手下从色杰努斯的士兵手中夺回这座城市的控制权后,他们最著名的长官纳维乌斯·苏托里乌斯·马克罗(Naevius Sutorius Macro)接替卢修斯·埃利乌斯·色杰努斯(Lucius Aelius Sejanus)担任行台禁卫长官(praefectus praetorio)。
“宵警卫队”驻扎在港口城市奥斯提亚(Ostia)和波尔图斯(Portus),由四个“百人中队”组成的布旗分队(vexillatio)会脱离罗马四个月,在上述的每个城市驻扎两个“百人中队”。
在罗马城大火灾(incendium magnum Romae)期间,“宵警卫队”开始洗劫城市,而不是执法救火。
在三世纪早期的某个时候,“宵警卫队”似乎已经失去了作为一个独立单位的地位,并处于“行台禁卫长官”的权力之下。
开始时,部队很难招募到士兵。为了吸引男性入伍,公元24年,通过了维塞利之法(Lex Visellia),其授予服役六年的士兵完全的公民权和额外的现金津贴。到了二世纪,公民也被允许入伍。
“宵警卫队”住在营房里,在街上巡逻,特别是在晚上,监视任何无人监管的火灾。每个家庭都有义务保存灭火设备,男人们自己也配备了泵、桶、钩子(用于拉下燃烧的材料)、锄、镐和斧。他们也使用投射弩机(ballistae)来摧毁燃烧的房屋并制造防火带。他们甚至有自己的医疗技师(medici),每支“步兵大队”除了有四名医疗技师外,还有自己的牺牲主管(victimarii)。一个水泵主管(siphonarius)操作水泵,一个供水主管(aquarius)监督水的供应。而普通消防队员,则被称为军役士兵(milites)。
这些士兵被分成7支“步兵大队”,每队有1,000人。这些部队包含了七个“百人中队”。而这几个“百人中队”由百人队长(centuriones)指挥,而一支“步兵大队”则由一个“护民长官”指挥。“宵警卫队”的指挥官是“警备宵禁长官”。“宵警卫队”的“百人队长”通常会成为首都城市大队(cohortes urbanae)中的“百人队长”,然后成为禁卫军团大队(cohortes praetoriae)的“百人队长”。然后他们会转到军团,在那里他们可以达到首席百人队长(Primus Pilus)的军衔。“警备宵禁长官”是皇帝任命的一名骑兵军士(eques),负责指挥7支“步兵大队”。直到三世纪,其才成为特别受欢迎的职位。具有法律背景的著名法学家开始担任行省总督,以履行该职位的权威职能。作为一名法官,“警备宵禁长官”在他的法庭上对夜间抓获的普通小偷做出裁决。最终,他也获得了白天轻微犯罪的管辖权。根据查士丁尼的说法,如果发生更严重的罪行,则由首都城市长官(praefectus urbi)作出决定,“如果罪犯是一个如此凶残和臭名昭著的人……该案件被提交给首都城市长官”。很多时候,“警备宵禁长官”会继续担任“行台禁卫长官”。
除了长官的职位以外,“宵警卫队”的职位类似于军队。虽然有些士兵的服役期可以超过20年,但大多数的服役期要短得多。由于“宵警卫队”从未获得“禁卫军团大队”或“首都城市大队”的声望,在军团服役通常只是获得更多荣誉和丰厚职位的一种手段。
一个众所周知的总务长官(praefectus),也就是普拉西迪安,他被任命负责一支由外号哥特人征服者(Gothicus)的克劳狄二世在269年即位时派往高卢的远征军,以保卫罗纳河谷的下游,对抗所谓的高卢帝国。这是唯一已知的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在罗马以外获得实质性指挥权的例子,而他的部队是否包括来自城市的士兵还不确定。
不知道“警备宵禁长官”的总部是否设在上述任何的驻地站点(stationes),也不知道他是否有一个完全独立的“总务长官”。如果他与其中一个兵营有联系,那很可能是科尔索大道(Via Lata)的第一步兵大队。
每支“步兵大队”都配备了标准消防设备——消防设施是由马匹拉动的,由一个大型的双动水泵组成,部分浸没在水库中。被指定为供水主管(aquarii)的人需要准确地知道水在哪里,他们还组建了水桶部队,负责把水带到火场。人们试图用浸过水的拼布床单(centones)来灭火。甚至有证据表明,化学灭火方法是将一种叫做醋的物质投入火中。在许多情况下,防止火焰蔓延的最好方法是用钩子和杠杆推倒燃烧的建筑。对于多层建筑中的火灾,垫子和床垫被铺在地上,供人们从高层跳下。
“宵警卫队”的一个主要职责是执行预防火灾的措施,每个家庭都需要足够的消防设备。《查士丁尼学说汇纂》规定,他们“被命令提醒每个人在他的楼上房间准备好水”。虽然“宵禁卫队”只有建议权,但他们的建议通常会被采纳,以避免疏忽的后果。根据《查士丁尼学说汇纂》的说法,体罚是对过失最常见的惩罚,“在人们对自己的火不够重视的地方,长官……命令他们挨打”。
公元64年的“罗马城大火灾”,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罗马被大火烧毁。年轻的皇帝尼禄帮助指挥战士们扑灭火焰。有传言说,“宵警卫队”在尼禄的命令下故意让这座城市燃烧,尼禄后来在被大火清理的土地上建造了他的宫殿。不管怎样,尼禄在大火之后颁布了防火法规以避免进一步的火灾。这些法律要求更多的公共用水,并禁止建筑物共用一面墙。
大约从公元前27年开始,奥古斯都在“宵警卫队”中增加了一项警察职能,以对抗在共和国后期横行的城市暴民。
除了灭火,“宵警卫队”还是罗马的守夜人。他们的职责包括逮捕小偷和强盗,抓捕逃跑的奴隶。在亚历山大·塞维鲁(Alexander Severus)统治时期,当浴场在晚上仍然开放时,守卫浴场的任务被增加为“宵警卫队”的职责。他们主要处理轻微犯罪,在街上巡逻时寻找扰乱治安的人。煽动叛乱、骚乱和暴力犯罪(在较小的程度上的)由“首都城市大队”和“禁卫军团大队”处理,尽管“宵警卫队”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发挥辅助作用,但其不被认为是一个准军事单位。
第一批的“宵警卫队”,以私人住宅和建筑作为他们的指挥所。直到二世纪中叶,正式的驻地才明确为“宵警卫队”建造。到了三世纪早期,容纳40-50人的值宿房间(excubitoria)建成,以适应不断扩张的城市和周围的郊区。
七个部队驻地或兵营中有四个的位置已经相当确定:
第一步兵大队:在塞普塔对面的科尔索大道东侧;
第三步兵大队:在维米纳尔;
第四步兵大队:卡拉卡拉浴场附近;
第五步兵大队:在圣母大殿现址附近的凯利乌斯之山上。
第七步兵大队可能被安置在埃米利安大桥附近一个临时确定的驻地站点(statio)。
正如其他地方提到,还有一些分遣部队驻扎在奥斯提亚和波尔图斯,并有相应的分站遍布整个城市。该城远郊的治安是如何安排的不得而知——当然在戴克里先的政府改革之后,“首都城市长官”的管辖范围延伸到东海岸,向四面八方延伸100英里(160公里)。这可能意味着他的下属,“警备宵禁长官”有一个相称的责任。
在林赛·戴维斯(Lindsey Davis)的小说——马尔库斯·狄第乌斯·法尔科(Marcus Didius Falco)中,“宵警卫队”经常扮演重要角色,为法尔科的调查提供帮助。特别是法尔科的老军友卢修斯·佩特罗尼乌斯·朗格斯(Lucius Petronius Longus),他是第十三管理区域(Regio XIII)里的“守望队长”。
在哈利·托特达夫(Death in Vesunna)的维苏纳之死(Death in Vesunna)中,在罗马高卢(现在的法国佩里格),“宵警卫队”里的维苏纳被派去追捕两个来自未来的杀人犯,他们用手枪杀害的受害者是城市中的一位杰出市民。尽管最初感到困惑,但“宵警卫队”的负责人在他的希腊医生朋友的帮助下解决了这个案件,并逮捕了凶手,尽管他们以前不知道其使用的武器是什么。

翻译:Mark54/君士坦丁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