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课程学习笔记(五)项目成本控制
第五章 项目成本控制
一、常见的合同价格条款与项目成本风险的分配
在各种项目合同中,最关键和最具有共性的是合同价格条款,项目卖方也最为关心项目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因为关系到项目卖方的收益。
项目投标过程的核心是中标方的选择,中标方的选择主要基于各个投标方对项目经济成本的估算。如果这种估算是准确的,那么项目合同中有关价格的条款是很简单的:按照中标方提交的报价形成合同价格,这种方式也为绝大多数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
1. 按中标方报价形成的合同价格的影响因素
(1)信息不确定:实际的估算存在着不确定性,卖方提交的报价不准确,实际成本远超过其估算的经济成本,也就是合同价,则将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2)多变的项目环境:由于项目具有“过程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发生各种风险事件,而风险事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项目实施成本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同样可能对项目实施过程产生重大影响。
2. 常见的合同条款
(1)以实际成本为基础
CPPC合同(Cost Plus Percentage of Costs):即实际成本+实际成本比例。
合同价格为实际成本加上一定的成本比例,这一成本比例作为卖方的利润。这种方式在建筑业中相对较常见。
CPFF合同(Cost Plus Fixed Fee):即实际成本+固定费用。
合同价格为实际成本加上一笔“固定费用”,该固定费用作为项目卖方的利润。这种方式在研发(R&D)项目中相对较常见。
CPIF合同(Cost Plus Incentive Fee):即实际成本+激励费用。
买方向卖方的支付为C+F+b(E-C),其中,C是实际项目成本(在合同谈判阶段未知),E为目标成本,F为卖方的目标利润,b为分摊率(0<b<1),即买方和卖方共同承担风险。这种方式在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中相对较常见。
(2)以固定价格为基础
FPPIF合同(Fixed Price Plus Incentive Fee):即固定价格+激励费用。
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加上一笔激励费用,激励费用的计算方式与CPIF下类似,区别在于:在成本节约的情况下,卖方获得总的支付是固定的,而在成本超支的情况下,卖方承担一定比例的超支成本。总的目标也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这种方式经常在生产周期较长的产品制造项目(如造船项目)中出现。
FFP合同(Firm Fixed Price):即固定总价。
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无论出现何种风险事件,买方不再另行支付成本。这种方式一般用于需求较为确定的项目中。
在以“实际成本为基础”的价格方式中,除了CPIF方式外,买方均承担了全部风险;而在“以固定价格为基础”的价格方式中,卖方承担了大部分风险,其中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卖方承担了全部风险。
3. 对各种合同价格条款的分析
(1)成本补偿合同:CPPC和CPFF
成本补偿合同需要买方承担全部风险。由于不确定的成本支出以及缺乏对卖方控制成本的激励,在成本补偿合同中,卖方通过提高工作效率以降低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动机很弱,卖方可能虚报成本,从而给自己承担的其他工作带来利益。(例如增加相关设备的购买数量、进行过多的测试与试验、向第三方供应商订货时出价大方以及过多的人力安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质量依赖于资源的投入,而买方所能直接观察到的信息是项目的成本信息,而不是卖方的资源投入,而买卖双方之间关于成本与资源投入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买方无法通过成本信息了解卖方的资源投入。
以下条件会采用成本补偿合同:
①买方对项目交付物有许多历史或经验数据以使其对项目的成本与投入资源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比较准确的估算,从而可以控制卖方随意高报成本。(比如建筑项目,一般建筑物之间的建筑成本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②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和管理资源相对较少,或其技术成本和管理成本在总成本中的占比较低,项目成本主要包含材料、能源和劳动力成本。(建筑成本)
③项目本身的风险非常高,如果需要卖方承担风险不现实,而项目买方启动该项目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风险投资性质,而且一旦项目成功,其项目交付物的价值非常高,这样由于项目价值期望较高,买方愿意承担较大的风险。(研发项目)
现实情况:CPPC在建筑成本、CPFF在研发项目中得到广泛采用。
(2)固定总价合同:FFP
在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情况下,项目卖方倾向于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等手段尽可能降低成本。但是在FFP合同中,也要避免卖方通过降低项目质量来达成成本控制的目标,而项目交付物的质量取决于资源投入,买方无法直接观察到卖方的资源投入而只能观察到成本。因此,FFP经常会发生卖方充分利用信息不对称降低资源投入获取更高利润,严重影响项目交付物质量。
解决措施:
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加项目质量,通过阶段性的检测或测试对正在完成过程中的项目交付物进行管理。
缺点:增加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成本。
②通过推迟支付来对卖方进行约束。
缺点:支付时间延迟增加了卖方的资金成本,在项目投标阶段几乎所有投标方在进行项目经济成本的估算时都会将这一资金成本考虑在内,从而增加项目成本;同时项目质量的某些方面只有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才能得到检验,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买方即使延期支付也不能马上得到项目质量信息。
(3)对各种合同价格条款的分析
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采用单方面承担成本风险的价格条款(CPPC, CPFF, FFP)除特殊情况外,对项目买方而言都不合适。
通过采用买卖双方共担风险,并结合适当的激励机制,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
(4)奖励合同:关键在于如何分摊风险



(5)以统一的观点对项目合同价格条款进行分析






二、对成本风险分摊率的分析
1. 针对成本节约行为的委托代理模型
项目买方是委托人,项目卖方是代理人,项目绩效就是所节约的成本,卖方的努力就是为节约成本所做的努力。
假设:


目标:如何确定风险分摊率,使得买卖双方的效用均获得最大。
买方效用函数确定等价值

卖方效用函数确定等价值

因此,最优化问题即买方在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的情况下,同时满足卖方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其中,激励相容约束就是使得卖方效用最大的努力水平。

因此,当a取下述值时,SS取最大值:


2. 信息对称情形下
当项目买方与卖方的信息对称时,项目卖方的努力水平是可观测的,此时对卖方的激励就可以完全依据所观测到的卖方的努力程度,即合同的成本分摊条款就可以建立卖方的行动上,此时激励相容约束条件(IC)就是多余的,因此在信息对称条件下,最优化问题可以简化为:


因此,在信息对称情形下,不考虑激励相容约束,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最优条件为:

结论:在信息对称条件下,项目卖方的努力程度与风险分摊率(或激励强度)无关,而仅与努力的效果与努力的代价有关,这是由于在信息对称条件下项目买方能观测到项目卖方所有行为,只要卖方的行为低于最优努力水平买方就可以立即采取措施,因此,卖方的努力水平与风险分摊率无关。
由于项目卖方的努力水平可以观测,此时对卖方的激励就可以完全依据所观测到的卖方的努力程度,即合同的成本分摊风险条款可以建立在卖方的行动上,此时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就是多余的,因此,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最有条件为:

结论:在信息对称条件下,项目买方的风险分摊率仅取决于项目买卖双方的风险态度,基本原则:如果卖方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更强,卖方就承担大部分风险;如果买方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更强,则买方承担大部分风险。
信息对称情形结论的应用:
某个企业准备进行一项产品研发项目,该项目采取自制方式时,采取哪种合同形式是适当的?
采用CPFF合同较合适:企业为研发小组提供足够的经费,如果产品研发成功,再给研发小组发放一笔固定金额奖金作为奖励。
原因:企业作为研发项目的发起方,本身就做好了承担相应风险的准备,企业的风险态度显然不能是风险厌恶的;企业内部的项目实施团队受雇于企业,其承担项目出于企业内部指派,因此是风险厌恶的。并且,企业对内部项目实施团队的了解、以及项目实施团队成员和企业之间的利益一致性等均大大降低了企业和项目团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假定自制方式的信息基本是对称的。因此,在信息对称环境下,且



3. 信息不对称情形下

信息不对称情形下的激励相容约束表明,卖方的努力程度受三个因素的影响:
①β是卖方的风险分摊率,同时也是卖方利润的影响因素,当卖方分担的风险越大(β越大),即卖方享受风险收益越多,卖方的努力程度越高。
②卖方努力程度与努力效果系数成正比,即努力产生的效果越明显,则卖方的努力程度越高。
③卖方努力程度与努力成本系数成反比,即努力的代价越高,卖方的努力程度越小。


成本节约的条件

影响项目卖方采取努力以使成本得到节约得概率的因素有:
①成本节约的上限越大,即成本节约能带来尽可能大的效果,那么项目卖方采取努力节约成本的可能性就越大;
②努力的成本系数越大,即努力付出的代价越大,那么项目卖方采取努力节约成本的可能性越小;
③项目卖方的成本风险分摊率越大,即项目卖方从努力中能获得的收益最大,那么项目卖方财务努力节约成本的可能性越大。
从项目买方的角度来看,卖方的努力成本系数和最大可能节约成本对买方来说都是不确定的,因此,买方尽可能采用固定价格合同(β值较大),能够起到提高成本节约概率的作用。
由激励相容约束可得:

即对于卖方最优的风险分摊率为努力的边际代价与边际效果之比,因此在以下两种下情况下卖方应当承担相对较大的风险份额:
①努力的边际代价价高
②努力的边际效果较差
原因:正因为项目卖方付出努力的边际代价较高或边际效果较差(或者两者皆具备),项目卖方往往没有太大动力在节约成本方面投入更多精力,在这种情况下,起激励作用的风险分摊率就需要提高,以使卖方在付出努力的前提下可以享受更多努力成果。
实际运用一:建筑项目
对于一般的建筑项目,在施工阶段所涉及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工作,降低成本所需要付出的边际代价相对较低(如加强原材料的控制、削减不必要的劳动力等措施一般不会造成项目卖方管理资源的高投入),而其边际效果较好(如大型建筑项目在原材料和劳动力方面的成本控制往往能对总成本下降起重要作用)。因此,建筑项目经常可以采取卖方风险分摊率较低的方式,如CPPC和CPFF合同。
实际运用二:软件开发项目
对于软件开发项目,属于知识密集型项目,削减成本的边际代价很高(如减少软件开发人员数量、缩短系统分析时间等往往会对项目卖方造成管理难度加大、返工概率增加等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盲目的削减成本导致软件开发缺陷或漏洞等现象,又有可能造成返工、工期延长,因此成本节约努力的边际效果很差。这种情况下,较高的风险分摊率的合同是比较合适的,如FFP合同和FFPIF合同。




文档整理:诗帆しほ
课程资料摘录自:中南大学商学院.石莎莎《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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