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战日军“甲乙丙丁”师团

记得曾经买过猿猴飞的“书”,书上直接就是甲种师团如何如何的,这实际上差之甚远,就像国父的中山樵一样。
实际上甲、乙、丙、丁的分类法仅仅出现于派遣军中,且是根据师团的配置情况,大部分资料将常设师团这一概念和甲乙丙丁混合,导致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被混淆。
大量百字号师团按分类与所谓“甲种师团”并无二致。


将常设师团等于“甲种”,剩下则为乙丙丁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分法。
战前17个常设师团分别是近卫、第1、第2、第3、第4、第5、第6、第7、第8、第9、第10、第11、第12、第14、第16、第19、第20,其中缺了十三、十五、十七、十八四个师团,这四个师团的编制在宇垣裁军被撤掉。17个常设师团就是大众印象中的甲种师团了。
另一种说法又是挽马、驮马、机械化师团划分甲乙丙丁了。如果算驮马师团为乙类的话,那这17个常设师团中又有几个被“降格”了,而一些番号大于20的师团倒是能算甲等了。


甲乙丙丁的分类并不正式,也只是对师团功能的划分。所谓的四类分法更是类似于神罗对东罗马呼作拜占庭。
参考资料《抗日战争时期的侵华日军序列与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