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4.52 认识论
【本文转载自《哲学小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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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认识论
是关于人类认识的来源,内容和认识发展过程的哲学学说。在认识论问题上,存在着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根本对立。唯心主义认识论是先验论,它根本否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否认认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主观唯心主义者[i]认为,人只能认识自己的感觉,感觉是认识的唯一对象,事物就是“感觉的集合。”客观唯心主义者[ii]认为,思想、概念是独立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唯一实在,是第一性的,人的认识不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是思想的自我认识。不可知论者[iii]根本否认人们有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可能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前提是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客观世界及其规律是可以认识的,人的思想、认识就是物质世界的反映。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就是反映论。列宁指出:“从物到感觉和思想呢,还是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恩格斯主张第一条路线,即唯物主义的路线。马赫主张第二条路线,即唯心主义的路线”。[iv]这就是认识论上两条基本路线的对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唯物主义,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类的历史发展去观察认识,它们不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不了解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首要地位和决定作用,不了解认识过程中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并且在实践基础上应用辩证法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在历史上第一次创立了科学的认识论。
参见“反映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i] 贝克莱和马赫主义者。
[ii] 柏拉图和黑格尔。
[iii] 休谟和康德。
[iv] 《列宁选集》,第2卷,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