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15.1 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第十五章 社会意识及其形式
为了全面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不仅要正确了解经济、政治的现象,而且要正确了解社会意识的现象,正确了解社会意识及其形式的特点以及各种形式的社会意识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一节 社会意识的一般特点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人们对于自己周圆环境、社会关系、社会过程的认识。社会意识的内容,不管它是正确的或是错误的,甚至是纯粹出自幻想的,都是现实的反映,都可以从社会存在找到它的来源。社会意识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包括政治思想、法权思想、道德、科学、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
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的内容是由社会存在、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生产发展的水平不同,社会意识也就不同。社会意识的发展不是脱离社会存在而绝对独立的。每一社会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意识也必然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生产资料和产品都归原始公社全体成员所有,人们共同生产,平均分配劳动产品,每个人都完全依赖于集体。当时人们的这种生活状况,不可能产生私有观念,而只能有朴素的、原始的集体观念。随着私有制、剥削和阶级对立的出现,就产生了私有观念和发财致富的欲望,并出现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意识的对立。随着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私有制和阶级剥削最后消灭,公有制经济的高度发展,无产阶级集体主义就逐渐成为全民的社会意识。不仅如此,即使同样是阶级社会,在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等不同的社会形态里,社会意识也各不相同。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现象,没有抽象的、超历史的、永恒不变的社会意识。
一定的政治思想、法权思想、艺术、宗教、道德等社会观点的总和,构成一定阶级的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里,不存在超阶级的、统一的意识形态。由于人们的阶级地位和阶级利益不同,在同一个社会关系里,会形成不同的思想感情、愿望要求、习惯风尚和道德观念,会有不同的以至根本相反的意识形态。毛泽东同志指出:“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之下,有多少阶级就有多少主义,甚至一个阶级的各集团中还各有各的主义。”[1]
统治阶级的思想和被统治阶级的思想是对立的。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在思想上、精神上也必然居于统治地位,而被统治阶级的思想则处于被压抑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写道:“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2]
注:
[1]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载《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版,第680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