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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语言游戏(上)

2023-07-16 14:25 作者:小雄King  | 我要投稿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

       维特根斯坦的全部任务在于解释命题的本质。

       中心问题:为什么可能说某种事情?结合起来的词怎么能标记某个事物并被传达给别人?关于语言本质的广泛问题——语言怎样执行和完成它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是维特根斯坦早期、中期、后期哲学的基本主题和持续不变的因素。

 

       回答上诉问题,关于他的前期哲学与后期哲学的主要差别的概括:

       在前期哲学中,一个命题说事,是因为它是实在的图像和模型,它同实在有一种可能的同形关系,它的意义由它的真值条件所决定。

       在后期哲学中,一个命题(或者说句子),表示“语言游戏中的一步”,它是一个用来完成某个特别目的的“工具”。虽然并不是描述实在的唯一的或必要的一个工具,它的意义受各种语法规则或约定的支配。

 

 

       前期的思想:命题是一种名称的连结,每个名称都代表一个对象。语言的基本作用是图示实在,语言的逻辑结构是以分子命题和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关系来考察的。而作为实在的模型的基本命题,其意义则在于它同实在的真或假的关系。基本命题图示世界的可能事态。

       后期的思想:语言就是日常语言。它不是从具有基本命题形式的某种更为根本的东西中派生出来的。语言就是各种语言。应该全面考察它异乎寻常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应当如实地来描述和理解它,而不是把它归结为某种更基本的结构。它有多种应用,并不只是描述实在和描述事实。

 

       “日常语言是完全正确的”。维特根斯坦强调的只是,哲学需要认识同一个不断变化的活动复合体有关的使用语言的方式。当日常语言在包含着种种特定的语言活动的生活形式被成功地用来达到极其多样的目的时,它是“完全正确的”。这并不意味着在应用它的资源时,永远可以避免失败和误用。相反,维特根斯坦会说,只要由于误用了日常语言的规则而产生伪哲学命题,就会出现这种误用的一种特定情况。

 

       在我们应用语言的知识中建立一种秩序:一种考虑到特定目的的秩序,它是许多秩序之一,而不是唯有这个秩序。

 

《逻辑哲学论》的主要倾向本质上仍然是实在论的,而不是约定论或构成论的。它断言逻辑揭示一切可能事态固有的必然结构。数学,作为一套重言式,由于详尽无遗地陈述了一切可能性而揭示了实在结构中的必然性。而且,在一种结构非常清晰、表述非常完美的语言中,一切命题的意义必须完全确定,以便同世界的对象相关联。《逻辑哲学论》的这个主要学说证明维特根斯坦信奉和采用了他和弗雷格、罗素共有的实在论。

       要采取一个明显是康德哲学的、约定论和构成论的关于人的知性活动的观点。它不指望由世界来决定形式、意义和真理;而是指望由起源于人类心灵,并被用来解释经验的概念和发明来决定它们。评价这些发明(语言、概念系统)应当根据它们在实现我们人类目的产生的效果。而用来评价效果的标准,总的来说是实用主义的,人们只是在各种竞争的方法、语言和概念系统中作出相对适当的比较判断,而不去追求同人们特别喜爱、并用概念或语言系统来表达和把握某个先定的、独立的结构相一致。人们依靠的是“使用条件”的逻辑而不是“真值条件”的逻辑。“使用条件”的逻辑,特别是联系语言的认识用途来考虑时,与人们用来接受一个特定命题而辩护的理由和证据有关。

       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涵义),不应当由某种先定而且独立地存在的实在的结构决定的。维特根斯坦不再采用实在论的意义观,而是转而采用了一种明显的约定论的意义观。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由人们发现和采用的使用规则所决定。语法是自主的,思想(和表达思想的语言)有它的内部结构,这种内部结构由从属它的语法规则来表达。对这些规则,即思想的语法的选择,是不能由建立某种和实在的同形关系来决定的。不是实在有某种独立于语言的结构,而是我们的语言作为一种规则体系符合这种结构,并必须与它保持一种形式上同一的关系。倒不如说,思想(语言)是由人们的约定构造起来的:它把自己的结构带给实在。为了描述实在,必须使用这些建立在先的“思想形式”(语法规则)。正是通过应用这些规则,人们才可以以一种“具有思想性的”(语言的)方式来对待实在。

       “逻辑分析”的任务(哲学的任务),是帮助我们了解这些规则、语法,以及使用语言表达式和句法结构的日常生活环境。哲学的作用是使我们知道这是怎样完成的。通过举例大量的例子,并加以详尽的考察,我们就知道语言是怎样起作用的。我们通过参加我们“进行”的不同种类的“语言游戏”来研究这些用途。我们将考察在我们进行我们的语言游戏时不同的语言片段(即表达式)所具有的各种作用和用途之间的细微差别、相似点和不同点。研究这种“语法”是哲学的一个重要职能。传统哲学中相当普遍的那种困惑,纠缠于伪问题和混乱,就是没有从事“语法”的研究。真正的哲学的研究是把我们从这些罗网中解放出来。传统上叫做“哲学”的东西,只是一种病,而对我们语言的逻辑进行考察的哲学,则是对这种病的治疗。在揭示我们语言的逻辑(语法)时,我们并不改变语言,或把它归结为某种更基本的东西。我们对一切事物都听其自然。但弄清了我们语言的语法,我们就完成了哲学的启蒙。我们对问题的解决就是消除伪问题。

 

“从‘本质’到‘家族相似’”

       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主要攻击目标之一——对于普遍性的渴望(相信和寻找共同的、一致的、本质的属性,以此来理解任何事物)

 

       《逻辑哲学论》哲学的主要目标是确定语言的那个界限。它假定人们规定一个界限和普遍条件,以便将涵义和无涵义、能说的和不能说的截然区分开来。并说逻辑的任务就是要以一种普遍的、必然的和先天的方式作出这些区分。这些区分一经作出,就构成和显示了对于旨在表达关于世界的知识的一切有意义的语言使用的强制。它主张有一种把逻辑、语言和世界连接起来的、共同的、本质的、基本的结构。能够表明一般命题形式的特征,这是在《逻辑哲学论》中支配并引导着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目标之一。

       所有命题都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基本命题是名称的结合,每个名称都指称世界中的一个简单对象,而命题中名称的配置则图式一个可能的事态。以一种一般方式陈述全部语言的本质以及语言与世界之间关系的本质。

 

普遍性渴望导致哲学混乱的一些问题:

(1)     属性是具有属性的事物的组成部分,因此可以有不掺杂事物、纯粹的属性。

(2)     把名称的载体(对象)同名称的意义(涵义)弄混了。

(3)     把“假设的精神作用过程”的状态同意指意识的状态弄混了。

(4)     习惯“想”,把事物归结为一类事物,而不是“看”,一种“纯粹描述”。    

 

对普遍性的渴望和对特定情况的轻视。维特根斯坦:不认为因为我们把它们归在一个一般词语之下或把它们归属于一个种,所有它们一定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它们的“本质属性”);而是表明我们应该注意这些情况本身,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也是十分重要的。并不是总有或者一定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在一些特定情况中,可能只有重叠的相似性,而没有全部的共同性质。

 

       不要想,而要看!

       我们看到一张复杂的、重迭交错在一起的相似性的网;有时是全面的相似,有时是细节上的相似。

      

       并不是所有一般语言都只能用家族相似性来描述“本质”特性,有的有,有的没有。通过规定某些单个来说是必然的,而结合起来则是充分的条件来给某些一般语词下定义,即为它们意义划分明确的界限是完全可能的。

       那种已经存在于某个无时间的、客观的(非人的)领域中,并且体现每个一般词语意义的本质特性的先定的本体论事实(如柏拉图所假定的那种本体论事实),是不存在的。

 

       一个词并没有独立于我们的力量而具有它的意义,从而可以对一个词真正意指的东西进行一种科学的研究。一个词只有某人已经赋予它的意义。

       语言表达式的意义是由创造和使用语言的人所决定的。

 

“意义和使用”

       提防渴望普遍性的陷阱:“语言”这个一般词项的使用寻找一组共同的特性或某种本质的努力,是一种根本的方向性错误。

 

       重要的是识别在人类生活中这些语言所具有的极为丰富和复杂多样的使用(作用、功能、用途)。因为语言的使用没有一种是特别基本的。它们是以许多不同的方式联系的,就是因为这种联系或这些联系,我们称它们为“语言”。

 

       维特根斯坦批判了好像都是对象的名称的所有词,而且把词的意义等同于指称的对象的流行观点。这个错误就好比认为钱的唯一作用就是买东西,而忽略了金融、市场、权利等扩展意义和钱的用途。

      

       维特根斯坦主张命名关系适合于解释所有不同词类的人的论点。

 

       总之,我们要扭转把听上去像名词的词当做就是名词表达式的倾向,并通过把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怎样在有关语言游戏中进行某种活动,来避免寻找某个“对象”作为某个伪名称的神话。

“语言游戏”

奥古斯丁描述了一种交际系统,这种系统是不是一种恰当的描述呢?

       是的,他是一种恰当的描述,但是只是对这个范围狭窄的领域而言,而不是对于整个你所宣称要描述的东西而言。你可以通过把你的定义明确地限制在那些游戏上,而使它正确。

 

       “语言游戏”这个术语突出了一个事实:语言的说出是一种活动的一部分,或是一种生活形式。“语言游戏”作为嵌入生活形式中的一种简化的模式,作为在一种典型的生活环境中某种独特的语言使用的一个清楚的例子,只是它的种种使用中的一种。

       研究语言游戏就是研究语言的初始形式或初始语言。语言游戏本身就是语言。

       采用“语言游戏”的观念是同采用“使用”这个观念作为分析意义概念的主要关键这一点紧密相联的。解释一个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就是揭示它的使用;而一个语言表达式的使用又可以通过研究它在某种适当的语言游戏中的那种使用而得到澄清。一个词在语言中的使用就是它的意义。

       语法描述词在语言中的使用。因此语法描述词和语言的关系同游戏的描述、游戏的规则和游戏的关系是一样的。这种方向的方法不仅客服了依靠命名关系的狭隘束缚。这种关系被说成是语言的一切使用的关键;而且也揭示出:认为一个名称的意义在于同此名称相关联的对象,是不适当的。

 

       “名称的意义”传统的回答是:名称同它的对象相关联,而如此关联着的那个对象就是这个名称的意义。——名称的意义等同于名称的载体。但是,这种意义观的存在着根本的困难。假定一个名称的载体死了。按上述观点,名称就不再有意义了。但是这是荒谬的。因此,一个名称的意义和其载体是不同的。

 

       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逻辑原子主义的意义理论是为了维护一个名称的意义就是它与之相关联的那个对象的主张而不顾一切、误入歧途的策略。它是由于没有考察名称(以及其他类型的语言表达式)在日常语言中的使用而产生的。

 

       一个句子并没有离开所有那些它可以用语其中环境而独立的、自足的、“真正的”意义。为了打到某个特定的目的,句子用于特定的上下文中。句子的特定的意义是这上下文与众不同的特征的一个函项,而要弄清这种特定的句子意义,也要依据这些与众不同的特征。

 

“语法和语法规则”

语法句子:即表达关于某些表达式的使用的约定规则的句子。

       例:形而上学的陈述常常可能被说成是事实的陈述,被说成是真的。

              但实际上它们只是符合语法的句子,它们既不是事实的陈述,更不是数与量的抽象推论,也就无所谓真假。

 

       关于一种疼痛“有”的语法,根据单数第一人称现在事态使用规则所起的作用,和关于其他人称的“有”的使用是不相同的。

       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意思,语法分析可以消除一种哲学上的混乱。有时使用同一个词,意义是不同的,困难在于两个相似的结构之间的类比可能使我们产生迷惑。易把语法陈述同经验陈述相混淆。语法规则(它不是非真即假)和经验的断定(非真即假)之间的区别,在时间中,并不总是容易区分的。一个句子归于这一类还是哪一类只有在分析后再能决定。

 

       句法的规则不是关于任何事物的,它们是由我们规定的。我们只能假定我们据以说话的规则,我们不能假定事态。它决不能告诉我们任何关于事态的情况。在几何学中,我们绝不是处理实在,我们只是处理空间的可能性。

 

       各种表达式的意义必须包括弄清支配它们的使用的语法规则。这些规则都规定了意义,即规定了表达式的正确使用。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演算中的作用。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反对的就是这种关于意义和语言的本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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