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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堂探险用数学语言刻画的几个常用概念

2021-10-14 18:50 作者:--根号十三--  | 我要投稿

1.烟雾判定

仅谈厉害的大树人(沙漠4-3)、岩浆怪(兽)、(厉害的)石头人的烟雾判定机制。

烟雾效果:定身。

现用集合语言刻画烟雾判定的有效范围:

设单点集{Xo}为npc的站点(放烟时所处格子),集合B为烟雾覆盖范围(9*9正方形),集合A为npc放烟时最后面朝方向的单侧射线,则有效范围T=(B\{Xo})∩A,即

包含在烟雾范围内的,去掉中心点的,npc最后面朝的单侧射线方向。

推论(躲烟充分条件):npc放烟时与玩家站点连线向量极坐标的极角不整除π/2,是玩家不被眩晕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2.伤害计算公式

无道具同等级的不同倍数打恒定防御npc的破防伤害成公差为糖泡威力的等差数列,且模糖泡威力同余最低破防伤害。

证明:

设倍数为k,糖泡威力为x,npc防御为b,则伤害y=kx-b。令y≥0,由除法算式,y必可以写成qx+r的形式,其中(0≤r<x)。即kx-b=qx+r,于是r=(k-q)x-b为最低破防伤害,即y模x同余r,得证。

3.血量等价

定义:称剩余血量X1,X2,…,Xn是等价的。若对任意的1≤i,j≤n,Xi与Xj对于某一局面下的任意损血组合的容错次数完全相同。

无道具下,所有可能的损血情况:近身、技能、自损(自损伤害定义为糖泡威力)

由血量等价刻画的几个定义:

无损:当且仅当1血和满血等价。

准无损:当且仅当1血和糖泡威力+1等价。

血量利用最大化:当且仅当剩余血量与1血等价。

血量占优:称某剩余血量对某一npc是血量占优的,若该血量模该npc近身的余数在任意其他可能损血组合的意义下与1血等价。

血量吃亏:称某剩余血量对某一npc是血量吃亏的,若该npc的近身可以整除该血量。

无效喝药:称使用某一(些)体力药水是无效喝药,若使用药水前后的血量是完全等价的。

无穷喝药定理:若使用药水的数量足够多,则药水使用前后的血量必不完全等价,即无穷喝药必是有效喝药。

4.手速有限定理

对于任意可操作出的手速v1,总存在v2<v1,使得手速v2可操作出,但未必存在v3>v2,使得手速v3可操作出。

证明:

(前半句)对于任意可操作出的手速v1,每次把反应时间延长一倍,总存在一簇单调递减有下界的手速数列v1/2,v1/4,v1/8,…,v1/2^n使得其可操作出,且极限收敛于0。手速为0时,当且仅当我们不操作键盘,得证。

(后半句)用反证法,假设一定存在v3>v2使得v3可操作,则必存在v4>v3使得v4可操作,于是必然存在手速数列vn单调递增无上界,即vn→+∞可操作,与我们是人矛盾。因此手速数列必然收敛于某一上界vm,称之为极限手速,得证。

5.辅机公理

n人局,有且仅有一个主机。(n为正整数)

推论1:当n≤2时,所有玩家都知道谁是主机。

证明:显然。

推论2:当n≥3时,某位玩家不知道另一位玩家是否为主(辅)机,当且仅当不知情的一方为辅机。

证明:

为方便讨论,不妨令“我”=“某位玩家”

先证必要性。当我为辅机时,其余n-1个玩家中必有一主机。因为n≥3,所以n-1≥2≠1,于是我无法确定主机位置,得证。

后证充分性。待证命题为“我不知情→我是辅机”,不妨证其逆否“我是主机→我知情”,逆否命题显然成立。又因逆否命题与原命题等价,因此原命题成立,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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