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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清杂记(八十八)

2008-06-16 13:06 作者:求风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改革开放以来,格律诗词作者群涌而出,各种诗歌报、诗词刊物也有如笋般破土而出,海内外各种各样的社团组织蜂蚁般涌向神州大地,作品之多有如盛唐。这不但是清明政治的标志,也是社会走向繁荣的象征。

也许是由于量的缘故吧,当前有些格律诗词,争奇者有之,创险者亦有之,甚至希奇古怪者也有之。他们只要凑成二十个字即为“五绝”,凑成二十八个字即为“七绝”,再加上一倍的汉字便是“律诗”,正所谓“不文不白,非驴非马”。

这些所谓的格律诗词主要是在内容上存在某些严重的偏向,缺乏真情实感,缺少时代之精神,不够通俗易懂,缺乏可读性,以及一般化、概念化等等,这些问题都亟待于加以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使当前的格律诗词更好地向前发展。下面笔者就当前的格律诗词如何去革新内容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要有真情实感

《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辄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诗歌起源于人的生理和心理作用,是感情的自然流露,是作者心声的反映。所以,写诗必须有自己的真情实感,切忌无病呻吟,这是初学者必须明白的道理,不要一进门便走真情错路。(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当前一些诗词刊物发表的一些“三应”诗歌,即“应景”、“应酬”、“应制”,这些诗歌是有些作者为了某种需要而写的,缺乏真情,互相吹捧;或者是以诗词当作“敲门砖”等等。这些诗词言不由衷,虚情假意,不仅不能引起读者的兴趣,反而让读者感到厌恶。

孔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作者可以“兴、观、群、怨”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使写出的诗词作品有血、有肉、有情、有景,能令人为之振奋,为之共鸣,咏歌之不足,辄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例如:《天安门诗抄》中的“欲悲闰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该诗读后令人振奋。

又如:诗人黄白丁在其《退休感怀》一诗中写道:“难把工资掺酵母,哪堪物价涨春潮。琼楼叠叠腾空起,竹杠根根向国敲。”这首诗写出了当时人民的共同心声,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共鸣。

再如:在“文化大革命”中,文怀沙老教授在监狱中拒绝江青的招抚,并写下了一首正气凛然的诗歌:“沙翁敬谢李龟年,无尾乞怜女主前。九死甘心了江壑,不随鸡犬上青天。”此诗中还嵌了“龟主江青”四个字。此诗既反映了作者的铮铮铁骨,又刻画了“四人帮”的丑恶嘴脸,深受人们群众的喜,舞之蹈之,令人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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