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戴耳环的男人

2013-02-25 12:01 作者:静静的盛开  | 1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在靠近公司的一条马路对面有一条小巷,小巷里面有几家美甲店和首饰店,我偶尔会和同事去那里修指甲。巷口有一家首饰店,玻璃窗里的首饰琳琅满目——耳环、手镯、项链、发夹、胸针……银光闪闪很是引人瞩目,每次经过,吸引我眼球的不是那些漂亮的首饰,而是那个坐在店里面玩手机的一个戴耳环的男人。

记得那是一个日的午后,我陪同事小丽去修指甲,修指甲的那家店那天生意特别好,老板娘说可能要等一个小时才轮到我们,于是我们就走出来在巷子里闲逛,不知觉就走进了的那家首饰店,那个男人还是坐在那里玩手机,见有人进店,他微微抬头说随意看,然后又继续玩他的手机,我盯着男人耳垂上的那对大耳环,耳环的直径大约有一英寸左右,银色的耳环外圈镶着亮晶晶的玛瑙亮钻,银光闪闪,如果是一个年轻女孩戴着,那一定很是漂亮,然而这是一个脸上有一道疤的三十岁左右男人。

小丽看中了一枚胸针,是一枚标价为六十元的银色玉兰花,小丽叫男人帮拿出那枚胸针并问是否还可以便宜些,男人站了起来,这才发现男人个子挺高的,很挺拔,紧身的牛仔裤把两条腿绷得很直,他一伸手就拿到了那枚胸针,并说最便宜也要五十五元,小丽也没再还价,就买下了那枚胸针,出门的时候,我对男人说你的耳环很漂亮。男人微微笑着说耳环是他妻子的。见男人不再说话,我们也不好再说什么,出门的时候,男人说欢迎下次再来。

在等小丽修指甲的时候,我跟小丽聊起了首饰店里的男人,我说可能是他妻子不在了,他为了怀念她才戴起那对大耳环的。小丽说应该是他妻子嫌他长得难看,叫他戴上漂亮耳环分散别人的注意力。帮小丽修指甲的女孩说你们一定是说巷口首饰店的那个男人,她说她认识他们很多年了,然后跟我们说起了男人的故事——男人原来是个舞蹈演员,他的妻子开始是租男人家的门面开首饰店的,后来他们相了,他们从相识相知到相爱走过了五个年头后结婚了,可婚后没多久,就出了一场车祸。那天是男人骑摩托车来接他的妻子下班,刚上立交桥的时候,因为下车子路滑,摩托车撞到了栏杆,坐在后面的妻子被甩出栏杆外掉到一米多高的立交桥下,男人的脸也被摩托车的后视镜刮破了,演员的生涯也随之结束了,他的妻子在医院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康复,那对耳环是男人的妻子平时最喜欢的并一直戴着,现在男人已经戴了它快两年了,他每天都戴着它去医院看望他的妻子……店里忽然异样安静了起来,几个在店里修指甲的顾客也静静地听着女孩讲着那个男人的故事……我和小丽忽然异口同声说:“他的妻子一定很漂亮……”

后来有很长的时间我们都没有再去那个巷子逛了,到这个天的一个下午,我抄近路穿过那个巷子到那边的一家饭店吃饭,到巷口的时候,我在首饰店门口停了下来,因为我一眼就看到那个男人站在那里,耳朵上已没有耳环,我看到他俯下身子很专注地跟一个坐在他面前轮椅上的女人说话,女人的五官长得很精致,她的耳朵上挂着那对漂亮的耳环,女人的面部表情有点僵硬,眼神也有点呆滞,但我依然感觉得出她在微笑……

我很想走进首饰店里跟他们说句话或买点什么东西,但我两眼忽然间有些模糊起来,我想也许是因为爱情执着,让人间美丽温馨的一刻在春天里荡漾,我不相信天长地久,但我相信爱情。(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563754/

戴耳环的男人的评论 (共 16 条)

  • 今生依梦
  • 那转身后的落寞
  • 雨馨
  • 晓梦芳菲
  • 雪儿
  • 孟杨
  • 紫馨
  • 江清月近
  • 寂寞
  • 着墨
    着墨 推荐阅读并说 是的,一定要相信爱情。
  • 一米阳光

    一米阳光顶一下,推荐阅读~

    赞(1)回复
  • 一米阳光

    一米阳光我很想走进首饰店里跟他们说句话或买点什么东西,但我两眼忽然间有些模糊起来,我想也许是因为爱情和执着,让人间美丽温馨的一刻在春天里荡漾,我不相信天长地久,但我相信爱情。

    赞(1)回复
  • 孟杨

    孟杨顶一下,推荐阅读~

    赞(1)回复
  • 孟杨

    孟杨我很想走进首饰店里跟他们说句话或买点什么东西,但我两眼忽然间有些模糊起来,我想也许是因为爱情和执着,让人间美丽温馨的一刻在春天里荡漾,我不相信天长地久,但我相信爱情。

    赞(1)回复
  • 南极冰文

    南极冰文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别人的欣赏,同样,每一个人也应该学会去欣赏别人。欣赏与被欣赏是一种互动的力量之源,欣赏者必具有愉悦之心,仁爱之怀,成人之美之善意;被欣赏者必产生自尊之心,奋进之力,向上之志。因此,学会欣赏应该是一种做人的美德。

    赞(1)回复
  • 南极冰文

    南极冰文爱情和执着,让人间美丽温馨的一刻在春天里荡漾。

    赞(0)回复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