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说《论语》·连载84
张说《论语》·连载84
4.18,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注释——事:事奉。几:婉转,轻微,隐微。劳:操劳)
(白话文)孔子说:“事奉父母时,觉得父母不对,要委婉地提意见,如果意见没被接受,仍要对父母恭敬,为他们操劳而没有怨言。”
(张说)儒家提倡孝道,但后世对孝道有诸多曲解。宋明以后把孝道理解为“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要求后辈无条件服从前辈,这就把一个很好的理论搞成了谬论。儒家有一种说法,叫做“为尊者讳,为亲者讳”,讳,就是回避的意思。后代儒家解释为“尊者、亲者的错误是不能说的”,完全歪曲了孔子的原义。这个回避,不是回避他们的错误,而是不要提及尊者蒙受过的耻辱!这是一种尊重,不是隐瞒错误。别说对尊者了,就是对待自己的同事,不提对方感到羞辱的事,也是一种起码的尊重。孔子在这里明确指出,如果后辈认为前辈不对,应该指出,不必讳言,只是态度要好。如果前辈不听,你还是要恭敬,尽心侍奉,别有怨气。这就是孝。
孔子认为子女与父母持不同看法是很正常的,可以辩论、劝说,但是一定要注意态度。如果父母坚持己见,你也要一如既往的恭敬,当然,意见可以继续提。这是多么正确的态度啊!在恭敬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既不能因为意见不同而乱了尊卑关系,而不能因为尊卑关系而放弃思想自由。可见,孔子的等级秩序观,是一种以稳定为前提的竞争观,孝道也是如此:对尊者恭敬,是关系稳定的必要条件,而“几谏”则是在关系稳定下的争鸣。为什么对尊者一定要恭敬呢?除了社会原因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生物学原因。《诗经》说:“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可怜我的父母啊,如此劳苦地养育我)。这是子女对父母可以不赞同、但必须无条件恭敬的最大理由。(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