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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霞:“统一标准”政务公开不再是“自家事”

2017-06-06 14:33 作者:网络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5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北京市、安徽省、陕西省等15个省份的100个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6月3日 中国新闻网)

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政务公开是第一要义,将工作内容公布于众,满足公众知情权,同时能调动大家的参与积极性,提建议,出对策,集众人之力构建更加美好的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务公开是政府部门的份内义务,也能体现责任与担当。然而,有些地方把政务公开当成了“自家事”,主观意愿太重,随意性太强,公开的效果难以令公众满意,产生质疑再所难免。

尽管中央对地方政务公开不断提要求,群众呼声一波高过一波,但效果仍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无外乎有两种心态作祟,一是“怕”的心态。在认识上出现偏差,喜欢关起门来做事情,不想让公众知道,担心公众知道越多越容易出“问题”,尤其是涉及项目、资金等敏感事项,往往是尽量不公开,或是选择性公开,让公众一知半解,结果难以得到公众满意回应。

二是“我的地盘我做主”心态。由于没有强制要求,也没有统一规范,地方政府公开信息带有随意性,公不公开、公开什么,都由自己说了算,自己能全权做主。由于单位的认识程度不尽相同,政务公开效果参差不齐,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如今,《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无疑给地方政务公开戴上“紧箍”,虽然前期只在100个县区进行试点,但进行全面铺开,也只是时间早晚罢了,地方政府应该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什么需要公开,如何公开,皆在《方案》中有明确规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内容、时限、方式等皆有了统一的“模板”,尤其是对地方政府一向回避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等敏感信息,也有了明确的公开要求,对公众和政府来说,都是一大利好。(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当然,要做好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既需要政府部门转变执政思路,正确认识其重要意义,主动提高公开质量,还需在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这一利民工程能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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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霞:“统一标准”政务公开不再是“自家事”的评论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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