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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述廉不能绕开“个人事项”

2016-02-26 08:08 作者:疏桐上蝉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领导干部述廉不能绕开“个人事项”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近期从北京市政府到各区相关部门,领导在述职中都突出了述廉的环节。市政府部门的集中述职述廉活动中,市纪委书记到场担任考官。怀柔区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职述廉时,现场晒起了家庭住房、子女就业等个人情况。(2月23日《北京青年报》)

十八大以来,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各项机制制度日益完善,看住权力的纪律和规矩更加严密,“无禁区、无上限、零容忍”的反腐新常态已经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氛围日益浓烈,各种监督和管理党员干部的规定、制度不断出台实施,动辄则咎,让不少党员干部不再我行我素、为所欲为,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的氛围开始形成。构建预防腐败的体系,必须要首先扣好“第一颗纽扣”,扭紧思想总开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近年来强化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事实上,随着反腐执纪不断推进,健全防控廉政风险制度,规范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 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已然成为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的规定动作。由此,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中,晒包括家庭住房、子女就业等情况在内的个人事项也成了公众最关注的必要内容之一。

领导干部述廉不能绕开“个人事项”。三年来的反腐执纪说明,正是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才让一些“老虎”、“苍蝇”有机可趁,钻了政策、法规、制度的空子,在档案上做手脚,在“8小时外”从事党纪法规所不允许的事情,甚至出现一些“裸官”身居要职、关键岗位,不但有失党和政府威信,有损党员干部清正形象,也为群众深恶痛绝,党的干部队伍岂以队伍岂能容得下对党和人民不忠诚之人?宽是害,严是。干部述廉,既是从严管党治吏的必要,又是排查问题干部、对党员干部最好地爱护。

让干部述廉,还需从严从实扎紧“个人事项”制度。把个人事项制度健全、完善,关键是让规定更细更严。虽然中央几年前就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如实申报个人婚姻状况、出国(境)、收入、配偶及子女就业、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投资、股票、基金、房产等十多个方面的内容,但随着反腐执纪的现实需要,这项看拟严密的制度仍存在不小漏洞,亟待补上短板。即使个人事项制度已经相对完善,如果不能从严落实,止于“纸上功夫”,又有何意义?个人事项从1页细化到10页,每个数据都要求与实际完全吻合,精确具体,不容模糊、忽悠。(文/伍文胥)(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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