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李司法”身上的红色品质
传承“李司法”身上的红色品质
李培斌,男,汉族,山西省阳高县人,1965年9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入党,党的十八大代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曾担任阳高县马家皂乡农业技术推广员、司法助理员,龙泉镇司法所所长、阳高县信访服务中心主任。2015年10月15日,李培斌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不幸去世,年仅50岁。(来源于新华社)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赞誉的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公仆,而李培斌一生为民、事事为民、全心为民,长期在基层服务于群众,年仅50岁就因劳成疾,不幸病逝,无不令人扼腕叹息,李培斌真正是在用生命诠释人民公仆的无私与赤诚、干净与担当。这样的公仆势必永远被党和人民铭记,成为值得各级党员干部永远瞻仰和学习的时代先锋。
伟大之于平凡,则更显伟大。从担任阳高县马家皂乡农业技术推广员、司法助理员到龙泉镇司法所所长、阳高县信仿服务中心主任,在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岗位上,李培斌用生命书写着平凡中的伟大最深刻的内涵。世间最怕认真二字,李培斌就是敢在认真二字上执着,光明磊落、坦荡无私、持危救困,宁愿让自己吃亏,也绝不让群众的利益受损。李培斌从未离开过基层这片热土的群众,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维护着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对调解工作十分上心,对群众利益十分关心,对自己的名与利却看得极淡,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李培斌用忠诚、干净、担当、默默奉献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群众亲切的称他为“李司法”,亲切的称呼表达了群众对李培斌的信任与爱戴,与诠释了干群之间那种真正的鱼水之情的温度,说明只要是心向党和群众、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然会被群众所真心拥戴和赞扬。
党员干部当传承“李司法”身上的红色品质,争做李培斌一样的好干部。在平凡中坚守清贫与寂寞,在淡泊中不计功名与利禄,在繁琐中镌刻着简单、认真、执着与伟大。传承“李司法”身上的红色品质,就是学习他对党忠诚、牢记使命的政治品格,始终把党和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学习他一心为民、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用认真与实践密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学习他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学习他淡泊名利、严于律己道德情操,守纪律、讲规矩,只讲奉献,不贪功利,坚守着人民公仆的本份,维护着共产党人的本色。(文/伍文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