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停车费收支不能成谜
巨额停车费收支不能成谜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汽车停靠在路边政府划定的车位上,车主每次动辄要付出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也很少,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据11月23日新华社)
为我们所知,据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上广津,车主缴纳的道路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没有进入政府口袋,而且也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每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已超过20辆,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等大城市的占比更高。迈入汽车社会后,停车位资源进一步紧张,健全停车管理机制、规范收费行为,是与越来越多人紧密相关的大问题。道路停车位是公共资源,按照相关规定,停车管理者要向政府缴纳占道费和经营权使用费。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停车费也当如此。占道停车费应主要用在交通建设方面,比如维护和新建停车场、停车楼,或修建城市道路缓解拥堵,不能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挪作它用更是不行。目前,北京上海广东天津这4个城市的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道路停车费相当可观。但这笔牵涉公共利益的巨额资金,却始终“去向不明”。 北上广津四城市的调查结果,50%的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财政,即相当于另外的50%流入了停车场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口袋。这注定是门一本万利的生意,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侵吞国有资产。
大量原本应用于城市道路建设的公共资金被个人窃取,对民生和城市发展构成了双重伤害。巨额停车费的收支竟然成谜,既暴露出相关管理机制和制度的混乱,也令人生疑。一方面,很可能存在暗箱操作,潜藏腐败;另一方面,停车费是对占用道路资源的一种补偿,那么是否有以及多少停车费是用来维护道路资源的,也应该让公众知道得清楚明白。(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首先,高额停车费“用在哪里”不能是糊涂账。停车费不能为停车收费企业所用,他们只能拿自己劳动应得的那一部分,高额部分必须上交给政府部门。这个巨额停车费也不能为政府部门自己所用,政府部门只有管理好它们的权利,确保不乱用。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停车费应用到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上,用到公共交通环境和条件的改善上,用到公共交通系统的完善上。
其次,停车费属于公共收费属性需信息公开。路边停车费的账本一定要晒清楚,这既是停车费公共收费属性信息公开的需要,也是深入利用市场化手段治堵的需要,更是防止权力寻租滋生贪腐的需要。这个账本不晒清楚,不但容易发霉“长毛”,还会为市场化手段治堵增加改革阻力。占道停车费去哪了的质疑,也从一个侧面暴露出当前大城市管理在科学化、精益化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当前,越来越多大城市已经进入汽车社会,在城市快速膨胀的过程中,占道停车位数量和停车费价格一路快跑往前冲,但相关部门利用市场化手段公开、透明、高效进行管理的能力严重滞后。
第三,停车费收取使用应公开透明,专款专用。道路停车收费还应采取必要的听证以增加透明度,只有在公开透明的运作体系下,公共资源才能得以真正优化。此外,政府或企业的收费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公示,充分尊重民意,方便社会监督,谨防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沦为少数人的谋利工具。有关部门应理顺占道停车位承包关系,加强对停车场收费的规范化、电子化管理。同时,明确收费属性,对停车费的收取及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做到专款专用,接受审计及公众监督。停车费的流向透明了,才能减少停车纠纷,停车管理也能更省心。
基于此,各级政府应强化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合作,对没有审批、私设的违法车位收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标注为停车场的范围不予登记为其他经营场所。要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单纯依靠罚款、高收费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应研究符合百姓消费水平的收费,并统一划定停车泊位线、规范设置收费公示板,标明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公安机关应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增设情况,每年评估道路停车泊位,及时做出调整。因此,只有加强监管,并公开回应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做到阳光透明,才能真正回答人们的疑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