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枝参花银筷

半枝参花银筷【上】
要搬家了,我心里还有些万千舍不得,母亲说把破破烂烂的东西全部扔掉。爸爸也说该扔得全部扔掉,带着还不够路费呢,又很累赘。
哥哥们一听,高兴极了,把该扔不该扔的全部扔了,乐得等到了新家时,去买新的来用。我却很难扔下,把我用过没用过的属于我或与我有关联的东西,左一包右一包的包好,哪一件东西我都舍不得扔下。
小梳子小头花,小玩俱,小被子小衣服小袜子,还有小本子小书包和那么一些书,我读过的,我没读过的,我也不知为啥,我很喜欢书籍,是喜欢那淡淡的墨香还是什么呢?
坐了大半天的车子,才到了新家的地方,抬头看了看,天好似依旧蓝蓝的,白云也是一朵朵的,只是那些树好似更多一些,家门口也有小河,路旁也有各色花朵,与从前的家,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只是我们住的房屋好似旧了些,爸爸说这是间老屋,先暂时住一下,很快就盖好新房子的,这一家人也是刚刚搬走了,搬到一个很大的城里去住了,是那家里儿子出息了,把一家人接去城里享清福去了吗?(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懒得想那家与我根本不相干的事呢,我最迫不急待的就是想敢紧把我的东西按排一下,这书那本子,还有我的小东西,等去看我的小花猫时,才发现它早早出逃了。
看来念旧,人还不如一只猫,就算那家再破败也留要下来,就算再孤独再无依伴,哪怕面临着就剩它一个,面临着挨饿受冻,它还是要留下来,留在它曾经生活的那个家里。
我突然本来刚刚快乐的心,一下沉下了去,我竟大哭着对爸爸妈妈喊:我要回家,我要去找我的花猫。
正在忙碌的爸爸妈妈以为发生了什么事,当哥哥们说了我是因为花猫的事而难过时,父母就安慰我:不就一只猫吗,过些日子再给你向有猫的人家要一只来养着。
来帮忙的人们里就有人说:东门口老柳家才生了小猫,我去给你要一只来。好了,别再哭了。
我哭着躲在属于我的小屋子里,边流泪边摆弄我的东西,也不知为什么,一点也没觉得这屋子生疏,反而感觉好似这屋子本来就是我的似的,屋子里虽然有些零乱,但光线很好,晚霞映在窗棂上,有一抹暖意,有一线温馨,让我立刻有种归属感。只是想起花猫来,心里稍稍的痛。
很无心的打扫着屋子的我,就在窗台上我突然眼被柔和的冷色光芒晃了一下,我顺着那光芒一伸手,轻轻的将杂物拨开,一只满了灰尘的类似筷子的东西,现在眼前。
纤细小巧,玲珑剔透,我稍一擦试,通体闪亮,原来是一只银筷。上面有半枝参花,因为参花我虽没见过的,可下面的人参我是在爸爸的酒瓶里见过的呀,那参须那参体惟妙惟肖枝蔓清秀,线条流畅,画面生动,背面有几个字:有缘遇见。
即然是筷子就不会是一支的,即然不是一支,那支与这支合在一起才会是一幅完整的参花图案,那有缘遇见也会有下文的,我这样想着。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激动与期待。
轻轻的抚弄着这偶得的银筷,突然间就很喜欢,要命的喜欢上了这只参花银筷,要命的喜欢上了银,那般平静,那般低调,低温,全无锋芒,只将银白,月光似的流苏一样的闪着白光,暗冷。不似金那般招摇,奢华,那般强烈明丽夺人,有种疯狂的杀伤力,有种酌酌逼人的气质。而银却恰恰相反,恰恰平白近人意。
拿在手上,捧在胸前,我反复再三的抚摸着,在我棉布裙上轻轻的擦来擦去,它竟然在彩霞映射下的窗口,发出闪闪的素白的光彩。似釉彩似古瓷,厚重,安稳。
我就悄悄的将它放进了那册姥姥留给我的红楼梦里,刚好就躺在了那首桃花诗上,桃花总是绚烂明丽,而参花与那桃花还是有一拼的,参花的艳丽我早听说过的,千年参开出的花儿,那将是怎样一种妖艳呢?
而此刻这银筷上的半枝参花的枝枝叶叶却是凹凸成暗冷的银白,轻抚上去,有些滑润,细腻,亲切,安宁之感。
就这样我无意间得了那只银筷,是机缘,是巧合,还是冥冥中有什么安排?
家人与朋友见了,都说这是一根早年间的银筷呢,那上面的参花造型奇特诩诩如生,这只是一半参花,与那一只并在一起才是一完整姿态,珠连壁合,还有那字儿也是繁体,字体苍劲有力。
随是繁体字,但我还是认得的,我也不知为什么就一眼能认得出,虽然我只是在读中学,但我好似见过这四个字:有缘遇见,就好似曾经镶嵌在我记忆里似的。
那么这四个字又会是在哪里见过呢呢?想了又想,还真想不起来了。
这根银筷的出现,让我暂时将丢猫的坏心情,有所填补,每天只要有时间,我就会用银筷去翻我读的书,读完了,我依旧将它放在那册厚厚的红楼梦里。
不知是因为只有这本书厚,还是因为只有这本红楼梦才最适合它的安身处呢,更令其显现出古朴,典雅。静谧与安然,精致而古意在历史的长河中泛着无穷的魅力,勃发出迷一样的神彩。
在静静的夜里,喜欢倚在窗前读几页红楼梦,我会一页页读,也会跳跃性的读,更会反复去读,其时很多地方读不太懂,但里面的诗词和人物的语言场景都很美,很吸引我去读了又读。
月光洒进窗来,洒在参花银筷上,那种柔美就真的是很难去形容了,似小桥流水,似阳春白雪,似月牙做成的碗儿盛雪的冷艳。又一次读到那首桃花诗:
桃花帘外东风软,桃花帘内晨妆懒。
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
东风有意揭帘栊,花欲窥人帘不卷。
桃花帘外开仍旧,帘中人比桃花瘦。
花解怜人花也愁,隔帘消息风吹透。
风透湘帘花满庭,庭前春色倍伤情。
闲苔院落门空掩,斜日栏杆人自凭。
凭栏人向东风泣,茜裙偷傍桃花立。
桃花桃叶乱纷纷,花绽新红叶凝碧。
……
不禁会想,为什么是参花,而不是桃花呢?竟然桃花那般美,美若仙子,美若丹霞。于是想起桃花人面相映红,想起书里说: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
不觉口齿留香,原来爱情真的很美,会让人生生相思生生相爱相守,很是令人想往的,银筷上的“有缘遇见”不就是爱情吗?无缘又如何能遇得见呢?
于是暗自在想我的爱情呢?我的那个他呢,在哪里呢?想到此不自觉的脸红心跳,偷偷的去镜里一照,真是桃花人面的了。
啪嚓一声,那银筷从书里划落下来,敢紧捡起来,凉凉的,泛着月光的暗冷,我不禁想起它的主人来,是位什么样的人呢?是男是女?是位老者还是如花似玉的少年,或是位而立之人或是……
哈哈,想着,心里就一下更乱了,想那人会不会如我一样爱物如命呢?会不会像我一样会返回来寻找他的另一只银筷呢。就像我会返回去寻我的猫。
我真的返回去寻了好几次我的猫呢,可是都没有寻到,听邻居说,那只猫开始就在我们家的屋子顶上走来走去,有时就屋子里屋子外的跳跃着,累了就停下来睡在屋顶上,谁来唤它,它也不下来。
后来就总是叫呀叫的,在屋顶上转着圈的叫,那种凄凉无助,那种人去楼空的痛楚,真真让人听了会不禁落泪叹气,人们就来唤它,想抱它回家。而那只猫却无视别人的存在,它就那样旁若无人的在我家的老屋上一声声的叫着,悲凉无助的守着它的家园。
再后来就不常见了。那些邻居给我讲着,还有我的那些小伙伴儿们。他们都想抓住它抱回家好好养着,因为那只猫真的让人们顿生怜爱,可是谁也抓不住它,就是从前要好的邻里,常去我家的,那猫也不让他们碰一下的。
我听着就流下泪来,我的素素,我的花猫,你一定伤心欲绝了吧?想一只小动物都那般的恋着它的家园,而人呢?又怎会不恋着家呢?可为什么要搬家呀?
爸爸妈妈说是工作需要,别人说是人往高处走,水往底处流。可猫会知道吗?猫怎么会知道人类那么多说道,猫是那么坚定的爱着它的家,在那里长大的家,就是它永远的家,它是绝不会轻易离开的,就算家再破败再不堪,哪怕塌陷掉,它依旧要守住它的家园活到老的。
那么那失落银筷的人有一天会不会也返回来寻找呢?要来,我就还给他,你来吗?
我可是在等你来呀。对着这只银筷我微微的笑着说:他若来,我就等,虽然银筷上面写着:有缘遇见,可我不夺人所爱哦,也许银筷会价值连城,很有收藏价值,但我不会藏起来占为私有的,我会很大方的还给你的呢。
等你来,你来吗?你来寻,我就还给你,是你的终是你的,不会丢失的。一句“有缘遇见”会牵出一个怎样的美丽故事呢?
半枝参花银筷【下】
一晃几年就过去了,开始读大学了,依然感觉还没有长大似的,每天欢快的像一只小鸟,到处飞到处歌唱,然而这回上学远了,不得不离开家到外地去求学了。
也因此,我就又大包小包的提着的拿着背着的还有肩上抗着的,母亲说我是爱物狂,让我精选一下,学校不是家里,每人就那么一张小床丁点儿大的地儿,东西多了,又放在哪里呢?
我还是无法取舍,还是老爸懂我,继续支持我,就说:“玉儿,只要喜欢就带上吧,我负责帮你运输。”
于是又大包小包的全带上,最重要的当然还是那支银筷那是必须带在身边的。其实哥哥们与我商量过多次了,说将这只银筷打成戒指或手镯来带远比一根银筷要划得来,一根筷子会有什么用呀,夹不得菜就没有了筷子的作为不是。
可我坚决没同意,在我看来,毁坏一根筷子,就如毁坏一座城一个国家一颗心一个世界一样残酷呢。那万一筷子主人来寻呢,那成双成对的一双岂不是被我毁了,我那岂不就成了罪馗了吗?
依然是我把这支几乎用精美来形容还嫌不足的银筷放在红楼梦书页里的桃花诗中间,忽觉它好似感染上了几份诗词歌赋的气息,越加的有了灵性,通体闪着银亮,淡然随性无争无名利之心,上面的参花也似被雨露浸润了,枝繁叶茂的,花儿鲜丽,参体饱满,根须吸足了水份,茂盛苍翠。
就这样我开始了求学生涯,一本红楼,我总是带在身边的,无论上课还是课下,只要稍有闲暇,我就会拿出来,翻一翻,一眼就会看到那支参花银筷安静的躺在里面,闲静,淑雅似少女,似盖着红盖头下的新娘子,内心如何的激动欢欣,而表面却是那样的平静安然。
那么这支银筷又会是想等谁来掀起它的红盖头呢?谁来平抚它轻蹙起的眉角,谁来轻吻它红红的饱含深情的唇儿,谁又来梳理它长长的青丝,为它梳理一生的喜怒哀乐呢?
为了不被老师同学发现,我就用书皮把红楼包起来,书皮上写上所学科目的书名。很大方的将书放在书桌上,偶而去翻上几页。心里就疑惑自己为什么要学理呀?即然很喜欢文科嘛,才忽然感觉许多时候爱好也许很难成为事业,也许只能做为一生的业余爱好吧。
新校园新老师新的同学,若不是有支银筷相陪伴,我会更加的想家,更加想念我的那只花猫。心里想起花猫就会很怀念从前的家,还有那里的乡亲和小伙伴同学们来。
于是就利用节假日悄悄的回旧居看看,一进巷子口早早被旧临居认出,争着拉进他们的家里,问长问短,还夸我长高了长得漂亮了呢。
一直很是怀旧,又觉得怀旧好似不该是我这样的年龄吧,然而许多事会勾起怀想,让人如何不念旧呢,想到此就会悄悄的拿出那支银筷来,看着上面精巧的花纹,巧夺天工的造型,就暗自在想,为什么是参花呀?怎么不是桃花杏花菊花梅花……那么多的花呢,可单单是参花,而且还是半枝,非那另一支银筷合起才能组成一幅完整的画面,可能从未想过会失落一支吧,因为做成筷子本身就该成双成对的呀,愿望如此美好,可是是难料,还是失落了一支,而今刚好失落我手上,我几份喜悦几份急切,但也没有办法,只有等待。
学院离着家远了些,不到寒署假很少回家了,就安下心来读起书来,没有多久系里的同学也就熟络了,经常与我坐在一起的是美丽的女孩,她叫苏儿,细眉细眼干干净的女孩儿,她对我很友好,因为她家离得学校近,她会经常带我去她家里,也会从家里给我带些好吃的东西呢。
我们的前桌总是坐着俩位男生一位叫赵美之一位叫韩毅,苏儿总是说那位赵美之的怎么叫个女孩儿名呀,真没劲,难怪现在阴盛阳衰呢,连名子也女性化吗?
每次说到此叫赵美之的男生就会说:“我是之所以的之又不是芝麻的芝嘛。”
苏儿就会咬着嘴唇笑:“咬文嚼字的,什么之所以的之,我看就是芝麻绿豆的芝。从这名就看得出那人的心眼儿也大不到哪里去。”
俩个人总是见面就吵呀吵,谁也不服谁的软。不是一会苏儿的本子被赵美之碰掉了,就是一会赵美之的书被苏儿给撕掉了几页,俩个人总不得安宁。讲师们总是说:“真是应了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苏儿和赵美之你们真真一对冤家。”
冤家是什么呢?也要成双成对吗?一定要相聚的了?我有些想不通了。
夜晚,月光从云层里透出一线银光,有些许薄凉,我就轻抚着我的那只银筷在想:真的很奇怪呀,怎么会那么巧让我得到了这支银筷,怎么会如此的喜欢,把它放在红楼梦中的章页里有那样完美合谐,就好似向来就该在那里,就该是我的呢。
此时已经有很多同学好似在暗暗恋上了,想也想不到的是苏儿竟与赵美之恋上了,可苏儿一直都回避着,她总是否认,可这又何必呢,恋爱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嚒。
那晚突然停电,我就燃起了腊烛一个人在教学楼里读书。月儿窗外,正是秋天的样子,气爽云淡,秋虫呢哝。
一只红色腊烛,摇曳的烛光,晃着我青春的脸庞,在窗上映着我的影子,长长的睫毛下一双汪汪的眼儿,红嘟嘟的唇儿白白的牙齿,一笑一颗深深的酒窝,羞眉含情。
我在翻动书时偶而一瞥竟然自己把自己惊了一下,是什么时候自己也出落的也这般如此美丽起来了呢?偷偷看着窗上映出的自己的娇美容颜,心里一阵阵突突的跳。
1我边读着书边用银筷敲打着书桌大声的说:我巧目盼兮,我明眸皓齿。我阆苑仙葩,我美玉无瑕……我自顾自的陶醉在自己的小世界里。
一个人就立在了我书桌旁:“王紫烟同学能不能别那么自夸,好不好,好不好呀?”
我被吓了一跳,羞红了脸,但我立刻就镇静了下来:“能不能不说自夸,说自信,好不好,好不好呢?”
我头也不抬的就回击了过去,其实已经很羞却了,但面子还是要强撑着的。而他呢却又很不甘心的闯进我的视线里来,用手指敲着我的书案,问着我:“你看清我没有,连看也不看就回击我,告诉你,你可别说与我很熟啊,我可是初次遇到你,这之前我根本就不认得你。”
“你不认得我,我就认得你吗?你以为你谁呀?了不起吗?你一定是是看到我书皮上的字才知道我的名子了?”
“我是方向,我是没什么了不起。可你还用看吗?除了王紫烟还会有谁这样有自夸呢?”
闻此言我才看过去,烛光里一位大男生模样的人立在眼前:俊美帅气实足,微微的笑着,露出白洁的牙齿,有点坏坏的笑有点得意的玩世不恭。
他笑着:“我真是惊讶,你不仅不怕,还没忘了继续自夸,就对自己这么有信心吗?”
“怎么就没看出我在讲实话吗?”
“不吹牛,能不能死?”
“不相信事实定会死的呀。不信就拉倒。”
“你……”
“你……”
我与他对面僵持着,个不相让,忽然俩个人就都大笑了起来,我手一松,将手里的书就此落在桌案上,咣琅琅,那根银筷就落在了地上。
他弯下腰顺手就拾捡了起来,惊讶的再次再次的看我,又看我。
我故意镇作的说:“不要这么惊讶的看我又看我,好不好?我有那么惊艳吗?这样我会很不好意思的。”
“不是惊艳,而是震惊,震惊你懂吗?”
“不懂,很不懂,我知识浅薄,希听高见。”
“这支银筷从何而来?”
他举着银筷,来不急细看就来向我逼问,我趁此不备一下就夺了回来:“你管得蛮多的,拿来吧。这是我的。”
“因为这是我的。”
“你的?好不知羞,你叫它,它答应吗?”
“答应呀,有缘遇见,它是,还有一支,那一支是什么你就不知道了吧?可我知道。”
我被惊的大大的睁大了眼睛,从外面就跑进来了韩毅,进门就说:“方向你还真行,你怎么跑我到这里来了?让我好找你。你怎么认识王紫烟呀?你们原来就认得吗?”
方向?这名子还是第一次听人叫着,可这人却有些面熟,在哪里见过呢,又一时记不起了。就听他说:
“什么王紫烟不王紫烟的,我看是强盗。”
“你胡言乱语,我强盗,抢走了你什么?”
“当着外人我不说了,明天再说。”
“再说就再说,我还怕你不成。”
被韩毅叫着方向的他就被韩毅拖着一同走出了门去,俩个人小声耳语着,还不知要商量做什么坏事呢,竟然说我是强盗,呸!真是气我。你才强盗呢!
一个人坐下来,才慢慢变得冷静下来,再次看那支银筷,突觉更是可人,格外亲切珍贵起来,那半枝参花在月光与烛光交相辉映下分外醒目,冷艳中一丝丝暖情,古朴中一阵阵爱意融融。
才忽然意示到:莫非它的主人来了,是呀,那方向连看也没看就读出了:有缘遇见四个字,这又怎会空穴来风呢。
朝夕盼望它的原主人来相寻,可真的来了,又万千不舍,心里好似被生生的割了一刀。看来真的要被寻回去了,眼里也瞬间留出了眼泪,突然就万般难舍千般难过起来。
还真的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呢,还是不打不相识呢?当他再次来到我面前,当那位叫方向的他举着那另一根银筷来到我身旁,我早已羞的脸儿红红,心儿似一只小兔子乱撞乱碰的好似要飞出胸口,难不成要飞进那人心中去呀,我极力的按着胸口,不想被他看出我的怦然心动。还说我强盗,你才强盗,你生生把人家的心夺去了呢。
可还是被他看穿似的,将我的脸儿慢慢捧起,告诉我他的心意,就此一双银筷也合在一起:一枝完整的参花诩诩如生,枝枝叶叶合的天衣无缝,花儿巧夺天工玲珑完好。
阳光真好,春天已来,万物染情。与他牵手郊外,水边踏歌,近处春草葳蕤,远方山黛寒烟,鸟语花儿香,河水欢快奔腾。我与他手手相牵一路走来,那册红楼梦中再不是一支银筷,已是成双成对,参花也合成一幅,那另一支银筷上鲜明的写着:不离不弃。
人儿呢,也成为一对恋人,也许冥冥中有所按排,也许天生与他有缘,再难躲得过他。每次问到他时,他总是说:就让我们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一双银筷一段佳话,但愿此生相依相守,如银筷所愿:有缘遇见,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