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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抢劫---广州印象之一百二十九

2013-10-28 10:16 作者:白说废话  | 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九月二十三日早上,我把抢劫之后这篇文章的最后一个字搬上电脑,正眯着眼望着屏幕歪歪。我又把广州的小事记录了一笔,和巴尔扎克那老头一样,我也成了这个城市忠诚勤勉的书记官。当然,那个老头的如橼大笔我是扛不起的,所以他能包罗万象地写下人间喜剧,我只能写些俯拾即是的广州琐事。这里不是政治中心,很难产生一言九鼎的人物和轰动全国的事件。只有千千万万平平凡凡的人以及他们之间发生的千千万万平平凡凡的事,构成了这个城市的鲜活生活。记录这些凡人琐事,正是我的兴趣所在。

文学风网站已经点开,那些一直关注这个系列成长的编辑们或许在想,新的一篇印象又将怎样编排他们的城市?然而我还没来得及打上标题,手指动作就被匆匆闯进货场的两个人打断了。金项链抢劫案尘埃落定,合法抢劫又残渣泛起。两人拿着一张盖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镇公章的收据,很不耐烦地找我要治安费。那个茂名同事告诉我,昨天就来了几趟。也是的,为这点小事让勤务员几次跑空,于心何忍。何况钱也不多,我赶忙掏出百元大钞递了过去。笑着说,为我们的货主们买个平安,下次有人来抢劫,就告诉他晚了三秋,这样也可以挽救一个频临悬崖的人。

矮个子收费员跑了几次冤枉路,本来心里不畅,见我如此讥讽,马上两眼一瞪,你这是什么意思?说我们合理收费是抢劫?我们是有文件依据的。

我拦住他徒劳无益在包里乱翻的手,还是满脸堆笑。我相信,别找了,广州前年全面取消了治安费。但那个小地方怎么管得了新市墟,诸侯一向都比皇帝大。

听我这么说,矮个子的脸涨得通红,仰起脖子说,你认为不合理,可以去告,十有九输。你的钱还是要先交,否则你没有收据作依据,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矮个子赢了,他得意洋洋夺过钱,丢下粉红色收据扬长而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愣在电脑前,半天才记账。这种收费隔三差五就有几起,习以为常,让人生不了气。再说今天这笔收费也是对单位而来,与我这个打工仔无关。单位会记进成本里摊到客户头上,最终还是由消费者买单。中国商人是最无能的阶层,从古到今就没有长出过脊梁骨,对来自于官方的任何盘剥,都只会逆来顺受,没有硬气过哪怕半分钟。他们会转嫁危机,但总有转嫁不了的时候,也就该自认倒霉关门大吉了。

乱收费不是今天才有,古时候就有,比如火耗。出现在国家层面的,还有恶税,始作俑者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只有今天,反而能升官发财。王安石变法是为了国富民强,手下人却把它当成了敛财工具,其中一个青苗法就搞得民怨沸腾,导致变法失败。满清政府国库空虚,支付不起昂贵的镇压太平天国费用,慈禧放权给曾国藩,让他在省与省、县与县之间收取厘金,以支付湘勇的军费。厘金,相当于现在的过路费,二者还是有区别的。过路费收取的对象是车,厘金收取的对象是国内流通的商品。厘员和现在的收费员共同点更多,都是以权力做资本谋取暴利。他们与真正的商人是两个物种,纲目都不同。就是这个引起天怒人怨的制度,最终使得满清失掉了凤凰涅槃的时机。百日维新第一个就要裁减厘局,成千上万的厘局从业人员向慈禧叫冤,成为引发戊戌政变的导火索之一。

这些恶税和乱收费现在还少吗?屈指数不清,人的手指太少了,至少要请百足之虫来帮忙。房产税费就有无数项,就连下岗工人的档案,每年也要收几百元的保管费。这些税费五花八门,只有重复,没有遗漏。从你在医院出生,到你白发苍苍躺进殡仪馆,把你身上的汗毛要拔光无数遍。其实,这些税费在国家的正规税种里都已经收了一遍,甚至连卫生费都包含进去了,但那些有权的部门,就敢再找你收两遍三遍,巧设名目都不用,你敢不给吗?

不可否认,一些基层治安管理部门都面临着办公经费紧张和办公设备落后、办公用房破旧、拥挤等一系列问题,甚至有的单位负债累累,严重影响和阻碍了治安工作的正常运转。但是,这些能成为随意收取治安费的理由吗?仅凭那些部门性文件收取治安费不是置国法于不顾的滑稽行为吗?

当然,以前只能用权利办好的事情,现在用金钱也可以办好了,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如果金钱不仅能买到服务,而且能买到权利,这个社会就危险了,它就退化到了野蛮的资本原始积累时代。理论上讲,权利的取得和付出应该是免费的,当得到权利需要代价的时候,投资人就要加倍地收取回来。付出的成本越大,获利的期望值就越高。为它付出惊人利润的人,当然不是批发出售权利的上级,而是以前无偿服务的对象。

在这篇随感里,我没有考虑贪廉的问题,由体制机制决定的社会轨迹不是几个包拯在世可以改变的。

于是,我摇摇头,摆开了治安费带来的困惑,在文学风上打上了上一篇文章的标题:

抢劫之后----广州印象之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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