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救者悄悄离去’另一思考
2013年7月2日,来自安徽泾县的一条新闻:瓜农救人溺亡,获救者悄悄离去。引起网友的不满。
7月2日,天气酷热。在外打工的六安男子王某与妻子张某带四岁的孩子,开着面包车途经泾县昌桥乡,在路边瓜摊买瓜解渴。交谈中得知摊主桂春根等合伙种有百亩山地西瓜,要求去瓜地选鲜的带回家。桂与王某一家坐车内,另一瓜农丁义贵骑摩托前行。当车至新桥水库,有一段陡坡路。车子马力不足,爬至中途后急速下滑,车尾一下受到猛烈撞击,整个车子被弹入水库,并不断飘浮水库中心。丁跳入水中先将孩子救了上岸;桂将张某扶划向木船靠拢,又尽力托张上船。六十岁的桂终因体力耗尽而下沉•••••之前,桂在车内又是揣门又是摇窗又是传送孩子,也花了不少体力。在生死关头还是尽力救张,这桂老头还真好。大家都上岸了,丁不见了桂,知道情况不妙,又迅速潜入水中•••••
这时王的一家悄悄离去,桂老头还是求助县交警才打捞出来。
这件事虽属意外,王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桂又是王的救命大恩。不管怎样,在桂溺水时,王都不可悄悄离去。确实使死者家属寒心,也受世人唾骂。
不过,只要仔细思考一下,王某也有无奈。牵扯到人命,最后还是经济赔偿,钱摆平。起码要几十万,这对打工仔是天文数字。他是无证驾驶,车没挂保险,怎么也背不起这个债,只有抱侥幸心理——逃。
我村有个六十二岁的老头,被一少年摩托所撞,这少年很好,打的将其送到医院,抢救无效而死。村里几十号人去示威,索赔四十二万。还好,这人家是做生意的,有几个店铺,赔款一次性到位。这对普通百姓来说真的是天文数字啊。(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像这类巨额赔款,国家应该有所考虑,也是民生问题嘛。当然肇事者也要触痛一下,不然会把人命当儿戏。只有这些法律健全了,社会才会和谐,人心自然会向善。是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