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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暧可以这么昧

2008-06-13 18:20 作者:S石楠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1

星期三,前缀是阳光灿烂,我和同桌逃掉了第四节的年级大会,骗老师说胃不舒服要去医院。实际上是因为第三节自习课,我们突发奇想,预备养宠物。我们兴致勃勃,讨论什么宠物更得欢心,阿思说她不会随波逐流去养狗,我说我不会没事找事去养猫。我们更加兴高采烈,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喜欢阿思的原因之一,我们两个说不出来的不主流。

朝阳区的宠物街五点之后就没什么人了,那些卖宠物的老板也会提早关门,所以我们撒谎骗老师也是不得以而为之。来来回回,前前后后,看了大半天,我也不知道该挑什么好,阿思已经和一个50多岁的阿伯谈好价钱,她买了两只可的小白鼠。我仍旧一脸迷茫,面对可爱的家伙们不知该朝谁下手,我从没有任何养宠物的经验,我不知道什么宠物好养什么宠物养起来比较困难。阿思在旁边催促:“指甲,快啦快啦,你要挑到什么时候哦?”阿思说这句话的当儿,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白兔正用它明锐的眼睛盯着我看,于是在那一瞬间,我决定了,我要这只兔子!

其实买一只兔子比买猫狗要划算很多,当然,这是一个伪养宠物者的荒谬心理。阿思不仅把连带小白鼠的盒子和饲料都买了,我呢,则只是简单的要了笼子,至于兔子的食物,我会去菜场买一两根胡萝卜。

我们一路上就两只白鼠、一只兔子展开了各色话题,甚至想好以后如果对自己的宠物厌倦了,还可以相互交换。回去的路还是要经过学校的,学校也正巧放学,大批的学生往外涌出,我们混杂在其中,一点也看不出逃过课。

“喂,你手上拿的什么?”(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和阿思同时抬起头,在路边的柱子旁靠着身体斜倚的男生,我刚觉得这个男生怎么这么面熟,阿思就在旁边娇嗔:“哥,你怎么会在这?”

对了,是阿思那个又骄傲又蛮不讲理的哥哥,虽然我只见过他一两次,但是阿思每次都是这么讲他哥,然而在他哥面前又表现出一副非常乖巧的模样,喏,就像现在这样。

她哥把棒球冒稍微向上提了提,露出整张脸的轮廓,帅气的外表像某个正流行的台湾明星,不过我想不起是谁。

“丫头,你手上拿的什么?”男生站直身体朝我们这边走过来,露出一副好奇的神态,又顽劣又矜持。

阿思很不情愿的把装白鼠的盒子递过去,男生咧着嘴,把手指伸进去肆意玩弄,白鼠受到惊吓,哆嗦的躲到了角落。

阿思在旁边愤怒的喊:“哥,不准你玩我的白鼠,快点还给我!”

男生骄纵的说:“给你就给你,喊什么喊!”把盒子往阿思手上一塞。真是小肚量的男孩子啊,我在旁边事不关己的想。

“同学,借你兔子玩玩!”我还没反映过来是怎么回事,兔子连同窝都被抢过去了,我在旁边愣了半天,一直用眼神看阿思,阿思一脸无奈的小声对我说着对不起。

小兔子似乎还挺喜欢阿思她哥,两只红眼睛滴溜溜转着,男生似乎也有点爱不释手,逗着玩了好半天才不情愿的还给我。如果这么喜欢的话,倒不如自己去买只,我嘀咕。

“妹,你同学不爱说话哦?”男生露出一副痞子样。

“是啦,是啦!”阿思知道我不喜欢和陌生人多说话,故意结束话题,把我拉走了。

回去的路上,阿思一直自言自语,“他不在南大好好上学,干吗跑来高中?指甲,其实我哥他人很好玩的,下次……”

我默默在心里想,哪有很好玩,不是应该说很白痴才对么?

2

回到家,妈妈在厨房忙着晚餐,看到我手里托着个笼子,一脸惊诧的跑到我跟前,“小只,这兔子……”

我换上拖鞋,“我买的。”

“哦……这样……肚子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零食?”妈妈嘘寒问暖的问了半天,我嫌麻烦,连忙推托。

“不饿啦,我先回房。”昨天跟妈妈吵架,今天还不太想搭理她,吵架的理由很搞笑,但是却吵得挺凶。

躺在床上,我盯着书桌上的兔子,从此以后它就是我的了,如果我没有给它很幸福生活,我似乎就不该把它带回来。

这时候我才想起,我应该给它起个名字,但是……叫什么好呢?我发短信问阿思,她回过来说,她也正为这事苦恼呢。

兔子是白色的,只有两只耳朵上沾染着一点黑色的毛,我两眼无神的盯着它看,都把它给看害羞了,它弱弱的低下头去。

“兔子,兔子……我叫你什么好呢?”我自言自语,“啊……我是把狐狸驯服的小王子,那么这只兔子就叫狐狸吧。”

自此,这只兔子的名字便真叫狐狸了。

说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阿思给她两只小白鼠取的名字居然是,一只叫熊猫,一只叫乌龟,我啧啧惊奇。

“你还不如直接买乌龟养。”如同我所料想的一样,阿思说,“如果我买只乌龟,说不定我会叫它白鼠咧。”

我哈哈大笑,我说,“你猜我的兔子叫什么?”

阿思作思考状,我等不及就宣布了答案,“我的兔子呀,它是爱上我这个小王子的狐狸,哈哈,所以它的名字叫狐狸!”

阿思很白痴的看了我一眼,嚷嚷:“你啊,是《小王子》看太多了吧。”

我不置可否,我有多喜欢那只狐狸,没有人会知道。

平常除了上课,我还在一家叫“旋转的木鱼”店里兼职打工,这是一家自己创作绘画然后卖衣服和鞋子的店铺,对我来说是很新奇的玩意。我第一次进到这家店的时候,觉得太神奇了,店主是个20岁左右的男生,那天他正用颜料在白色的球鞋上绘画。我看得都入神了,阿思叫我走,拉了半天我才动。后来,阿思回家了,我惊不住诱惑,又折回去。看见橱窗玻璃上的招工贴,兴奋地一把撕了下来,完全没顾忌我还不到18岁,还只是个高中生。我立在男生面前半天,男生才抬头看我,问我:“你有什么事吗?”

永远都记得那声音,温柔又富有磁性,像某部动画里的声优配音。

我紧张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断断续续说:“我……你好……我,我想要应聘。”

男生听我说完咧开嘴笑了起来,“你太小了吧,何况我是要招全职的。”

我也不知道那时哪里来的勇气,我说:“对不起,我每天放学来店里帮忙,不要钱可不可以?”

男生惊诧的看着我,“这样不会耽误学习吗?”

我连说,“没关系,没关系,请让我到店里来吧?”

男生最后没办法,只得同意我可以来试试。起先,或许他也以为我只是闹着玩,等我腻了,就自然不会烦他了,可是没想到,我这一呆就呆了快六个月。

男生叫米恩,19岁,大学才上了一年就休学了,他说他对学校教的东西没兴趣。他有很多数也数不完的趣事,但是他从不轻易诉说。后来他又招了同样爱好的一个人来店里,是绘画专业毕业,我每次去的时候,他们都低着头专心致志的画画。有时候我静悄悄的,不打扰他们,有时候我会故意吓他们一大跳。店里的生意星期六星期天特别好,多是附近大学和高中的学生来购物,这么独一无二的东西还是挺受欢迎的,另外一些是放在网上卖,生意也不错,口碑也好。

我总是开玩笑说:“老米,如果你现在还在上学,肯定没现在这么富有。”

他笑嘻嘻的说:“学到的东西不同,不好比较。”

3

阿思问我,这个星期有没有空,他哥有个聚会,希望我去参加。

一开始我并不想答应,后来想到老米出去旅行,店已经关了一个星期要到下星期才开,所以我想,不如就去吧,反正没事干。

阿思趁我在想的时候,不时的鼓动我,“你那个米哥哥的店不是已经关了好几天了么?难得有机会,你就跟我去吧!”

我摆着张臭脸,“跟那群臭男生出去,我还不如回家睡觉呢。”

阿思见我这样,又连忙跟我说好话,最后我假装很无奈的说,“好吧,好吧,看在你的面子上哀家就答应吧。”

星期天,阿思左拜托右拜托我一定要早起,聚会改成在外烧烤了,是去西岸的一个湖边,离市区还挺远。我到阿思家的时候,她家楼下已经聚集了好几个人,大多是他哥的同学,阿思看见我一把把我拉到旁边。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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