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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蓝城

2008-09-03 22:01 作者:海王爷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一我叫默,可二十九岁之前,我的名字是叫海。星期天的下午,我喜欢在花房后屋的小山丘上抽烟傻坐。夕阳映衬下,山丘对面远远地可以看见一座高高地建筑,那是这一带最大的监狱。而我曾经就在那里度过了人生最宝贵的青。我是花坊的老板,星期六的生意是很忙的,但我静坐的规律和时间不变。弄得每次订花的客户都要等上好长一段时间,兰妈和洪叔总是陪笑脸说,默老板信太阳神,很虔诚的。现在他正在做礼拜,您多包涵了。我的花房叫忧蓝城,因为我只种一种花,幽蓝幽蓝的兰花。花房的生意不算红火,但客源很固定。有时邻边的花房主会问我,默老板,为什么只种兰花啊,这样市场会很小的。我躬身回礼,笑而不答。有时我也会问来订花的客户,怎么每次都来订我的兰花啊,客户也会微笑地答复我,我们经理和默老板一样,喜欢忧蓝城的名字,理解默老板的癖性,也钟情幽蓝色的感伤。一车车的兰花被破土移盆拉走,一阵阵的回忆被空落落的花房占据,我迫不及待的再植上新生的芽苗,期望幽蓝的颜色弥漫我的生活,犹如自己编织并经历的一个个忧蓝的故事。故事的焦点是素素,我和阿杰围着素素徘徊,而珍珍则为我纠缠。我和素素从小就认识,青梅竹马一块长大。我比她大一个多月,在婴儿房里的时候,我们就不老实的扒着摇篮边傻笑对望,碰碰手指。懂事后就一块尿床,一块牵手。我总是喜欢盯着她的眼睛看,她的眸子像一个黑色的幽灵,忽闪忽闪的,而且每只眼睛都是重瞳,总是让我捕捉不到她的眼神。大约两三岁的时候吧,我牵着素素的手在路边过家家。抬头我看见小树底下一朵蓝色的兰花正映日正艳,我便摇晃着去摘花想送给粉嘟嘟的素素。正当我摘下花回转身的时候,一辆拉粮食的马车踏踏地赶过,素素妈的惊喊声吓了我一跳,我呆立着,任斜长的影子覆盖住素素跌倒的身体。我拿着花死死地看着她哭泣的眼睛和擦泪那流满血的手。那时候,我知道了,牵女孩子的手是不能轻易放的。素素的右手被车辕挫伤了皮,从此右手变得晶莹剔透,如软玉一般光滑细腻。我再也不想也不忍放开了。上初中后,我家里出了一些状况。爸因病去逝,妈妈又改嫁他乡,并撇下了我。我只能和蹒跚的奶奶相依为命。亲戚们都排斥我,因为我出生的那天,正好是天狗噬月空无光的时候,是个克星,克死了父亲,又克走了母亲。所以所有的人都不喜欢我。素素妈对我挺不错,隔三岔五的送点烙饼或者水饺给我吃,我傻乎乎地接受。可素素却渐渐地对我冷淡,从牵手的温度我就可以感觉地到。我开始不断地旷课,逃学,也习惯了老师的白眼,反正家长会都是我自己去参加的,无所谓了。那时候上学迟到或者考试不及格就会到门外罚站。我的初中大部分时光都是在门外度过的。操场上的白桦树是我看着长大的,传达室看门的狗每天拉完屎后总会冲我摇摇尾巴,再咧着嘴舔舔口角的哈拉子。再后来,我和社会上的痞子还有一些学校里吃喝赌打的渣子厮混在一起。整天下了课或者上自习时就晃着膀子去游戏厅劫别人的钱,然后挥霍。而那时我早已放开了素素的手。中考那年,这里的大街小巷正风靡着《古惑仔》,学校里不务正业的小子就学着他们傻B哄哄地组帮结盟,收保护费,而我们这些老前辈无疑就成了他们的领袖。后来就干脆不上课,每天有吃有喝有人供奉,还能天天拎半斤猪头肉回去给我已年迈的奶奶,看着她瘪嘴无牙的笑脸,我就乐呵呵地拱进她的怀里,猫一般地蜷着睡着。出来混的,大多都有马子。势力越大,马子的数量和质量就越好。我一个也没有,而且每天我会准时去上语文课,看着我气喘嘘嘘地拿课本,他们会嘲笑我。哟,我们海哥还是个秀才啊,我就回骂,你们他妈知道个屁。初中时我几乎没上多少课,但语文课却从来没有旷过。不仅仅因为素素是语文课代表,还有可以在作文本上拼命的写素素,写她不曾有过的好,写到筋疲力尽。中考过后的教室,像夜幕下的窑子。童音未泯的男男女女们,像是要永久分离似的,仓促地结合在一起。张三吻住了春花的嘴,李四抱住了秋月的腰,一起偷情地商量该私奔他乡还是打工同居。成绩好点的同学也文雅一些,轻轻捏捏对方的手指,指指点点某个落脚的重点高中。我跷着二郎腿,无视这群早熟的孩子,一笔一画地写好十年不变的暑假安全公约,什么不玩火,不玩水,不进三室一厅啊。我明白除了最后一条“暑假发生一切事情,与学校无关。”还有点作用之外,其他的都是放屁,但我仍工整地写满一篇,交上去。窗外一群女生拥着辅导员熙攘走过,脆朗的笑声犹如百灵歌唱,我迎着挂在玻璃上的阳光回望,有素素清澈的眼眸在闪,仿佛天使。放假一星斯后的第一次返校,发生了一件事,成就了我的第一次冲动。那天教导处挤满了看成绩的同学,隐约有女生哭泣的声音传来。我揪过一人问过才知道,原来是我们学校一女生被小流氓调戏,正在向老师诉苦呢。他妈的,到我地盘吊马子也不跟我商量商量,我骂道。调戏女生跟我没关系,但不跟我打招呼,就是对我不尊重。我正想问问是哪个混蛋这么不开眼,一个声音传来,这帮小流氓真可恶,竟敢在大白天硬摸素素的脸,听说是什么金龙帮的老大很有势力的。我一听,脑子嗡的一声炸开了,血液在急速地奔流,每个人的每一句话都像在狠狠抽我的脸。我野狼一般的地嚎叫,都他妈给我闭嘴!撕裂的声音在空气中震撼,所有的流言蜚语戛然而止。我登高恼怒地吼,这帮蛋子敢在我们学校撒野,摆明了想找死,是爷们的,跟我抄家伙干他!血性,莽撞,崇尚暴力是我们那时青春最有力的宣泄。只要一点点骟动,就会用血来证明谁最疯狂。教室的桌椅都被我们卸下了腿,成为手中嚣叫的挑衅,只留下秃顶的教导主任远远地摇头叹息。我夺过一把亮晃晃的剃骨三棱刀,像只生气的斗牛。大步跨前,径直走到金龙帮所在的游戏厅,无视零零散散游荡的痞子。金龙帮的老大原来是我校高中部的大飞。称霸已久。我怒视他脸角的笑,拔出刀狠狠刺中他的爪子,刺一刀喊一声,我让你手贱!我让你手贱!直至血肉模糊。然后,我用左手抚摸他的脸,夺下那轻蔑的笑,自己戴上。四周许多一米七八的傻大个都伫立,目送我扬长。然后,一夜无眠。大飞右手废了,我劳教一年。那一年小暑的第一天,我领到了初中毕业证,下午,走进了劳教所。我是自己到警局自首的。我怕刺耳的警笛会惊着奶奶。那天很安静,下午的阳光很充足,我看到素素正在庭院里给兰花浇水。阳光和长发洒满一身,像极了花仙子。我驻足注目,她扭头回屋。我记得那一天,是素素的生日。我在想,如果可以,就让我变成一盆幽蓝的兰花吧。我跟奶奶说我不念书了,到外面去打工。奶奶耳朵不怎么灵光,眯着眼睛看我,颤颤着头,脸上挂着微笑,冲我摆摆手。我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转头便离开了。劳教的时候,我变成了个哑巴。因为感冒喉咙发炎感染,没有及时治疗,导致失声。因为疾病,我转到了新的劳教所。在这,我学会了手语。每天用手说各样的话和做各样的活,再也不用它打架了。文化课时,我两手背好,很虔诚地看老师指手画脚。劳动课上我很仔细地学习烹饪食雕,已经可以炒很好吃的菜了。只是晚上,一如既往地写伤感文字,不哭,不发表,不写女主角名字。有时候我常想,那时候,那个叫海的小男孩真的很不容易,怎么就没有人去疼他呢。每次我去花房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像是母亲,我会抚摸着兰花说,海,乖,妈妈就在你身边,妈妈会好好疼你的。那年,重点高中的暑假只放了一个星期,我出狱。门外的天没有刺眼的太阳,是一眼望不到头的阴。我剪着很整齐的头发,没刮胡子,背着印着蜡笔小新的大背包,走起路来像生气的猩猩。 #p#副标题#e#回家后,奶奶依然像鲜花一样朝我微笑,我做了一顿很好吃的饭菜,吃得她一连打了一下午的饱嗝。我就跪着给她擦嘴角的口水,一边擦一边哭。那一天,我也领到了职业中专的通知书。之后,我安静地上学,在学校里成绩很好,功课和技能都是优,还报考了大专的课程。闲余的时候,就到临街的饭店去打工,补贴家用。我还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养好多幽蓝幽蓝的兰花,不辞辛苦地浇水施肥,生活过得简单而充实。一直没有和素素联系,只是听说她已有男朋友了。一次放学的偶然,马路对面的一对情侣让我停步,是素素和一个帅气的男生,他们手牵手,一直牵着,像封印的连心锁。以前的同学偶尔还联系,他们跟我很客气地打招呼,我礼貌地回礼。大飞还是那么嚣张跋扈,张牙舞爪地当街横过,但却躲着我,一直没走我放学回家的那条路。我时常看到他身边有个女孩在与他争吵,清丽的脸庞有纯纯的眼神。有一次打工时,我不小心把水洒到了客人身上,我急忙鞠躬致歉。客人是好心人,很礼貌地一笑了之,我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客人竟是素素的男友,而且他竟然也认得我。那一天,我们聊了好久,主题全是素素。我看得出他很素素,比我还爱。他叫阿杰,他的家境很好,父亲在内蒙古有个很大的奶牛厂,听说还是伊利公司的长期客户呢,家里还有几辆奔驰。阿杰很漂亮,说话时唇角有浅浅的笑,举止文雅而礼貌,一直夸我的好,我很感动。我一直不说话,因为我是哑巴,但嘴边的温暖已显示出我的善意。最后,我给他深深行了个礼,我想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千禧年的天,我考上了大学,真是靠我自己的实力考上的,而且分数很高。在校期间,我先是在宾馆做助厨,后来合伙开了个饭店,等生意上了轨道之后就自己另立门户。大四毕业时,别人都在急着写结业论文找出路,我却已经是身价数百万,四家餐厅的老总了。后来,我又连续涉足IT业,日化业,房产业,都收获频丰。只是从不出席公众场合,隐默的像个蟾蜍。我把我名下所有的企业集中起来,注册为“忧蓝城”集团公司,每个公司里都摆放着大片大片的兰花,一汪汪的幽兰,掩盖我溢满心房的思念。我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如此下去。我以为我忘了,忘了那个牵手的女孩,忘了那个开着奔驰放牛的公子,忘了曾经的一切。现在的我富贵而孤独,我愿做个哑巴,做个隐者,做个不克人的克星。直到有一天,两张求职信再次打开了我尘封的记忆。那是两个熟知的名字,一个叫素素,一个叫阿杰。真是,冤孽啊。不知为何,我同意了。他们是情侣,但却从事不同的行业,各干其职。为了自己所爱的人打下一片共同的天空,真的很令人羡慕。我给他们最优厚的报酬和最好的机会,就算是对他们最由衷的祝愿吧。他们很有才能,很快地就各自有了自己的公司,只是都互相隐瞒着,我想,他们是为了等待更大的成功和更多的祝福吧。想到这,我想我该歇一歇了,我很累了。为那个白手起家经历千难万险却无人扶持的我,为那双我诚心促成,诚心协助,诚心祝福地情侣,为自己那一时也不曾停止过的想念和爱恋。累得筋疲力尽,累得肝肠寸断。幸亏,幸亏还有奶奶,还有奶奶那可以治愈一切伤痛的笑。我想,上辈子,奶奶一定是救苦救难的笑脸观音。闭上眼,再回忆,接下来该是我的第二次冲动了。结局是,一场大的灾祸,一场小的劫难。那是一场人为的灾祸。受害者是素素和阿杰,肇事者还是那个挨千刀的大飞,我,是报复者。那是一场小的劫难,受害者是一个叫珍珍的女孩,而肇事者,是挨千刀的我。我应当跪下来,慢慢叙述这段故事。阿杰的公司引进外国的技术,产品性能高价格低廉,很快在市场上占据了领头位置,这无疑就引起了同行的嫉妒和报复。大飞就是其中最丧心病狂的一个。濒临破产的大飞恼羞成怒,竟将汽油倒进了阿杰的洋房,点燃大火,反锁门窗。一同锁在里面的还有一起吃饭的素素。那一场大火烧了许久。等我闻迅赶来时,素素和阿杰都已面目全非,庆幸,他们都还活着。我本想痛打痛骂阿杰一顿,为什么没有好好照顾素素,为什么没有好好保护她,可看到两具颤抖漆黑的身体,我心疼得都要死过去了。我请最好的医生给他们治疗,却成效甚微。我把所有的怒气都算到大飞的头上。我要杀了这个王八蛋,我要用死来惩罚这个畜生的罪行。我找到大飞家,踢开门,嘶哑地吼,大飞给我滚出来!歇斯底里。屋里只有一个女孩,栗栗地望着我,眼含恐惧。我认识她,清丽的脸庞,纯纯的眼神。我被仇恨迷失了心理,我的眼睛在冒火,如果这火可以燃烧的话,我想这房子早已化成灰烬了。大飞烧毁了我最爱的人,我就要他的老婆为我血债血偿。我丧尽天良的想。我一把把撕裂她的衣裳,把她甩到了床上,我疯狂地吻她,疯狂地和她做爱,疯狂地喊,我要干死你。她一直在哭,我一直在喊,她哭了两个小时,我喊了两个小时。后来,她不哭了,死死地看着我,那眼神像素素。我不喊了,轻轻地吻掉她眼角的泪,吻着那不知谁的眼神,吻着那晶莹的手,吻着那清丽的脸。素素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从出生就爱着你,二十四年来,我从没改变对你的爱,我甚至愿意为你去犯罪去坐牢,你都知道吗?我呜咽,我哭泣,我泪流满面。事隔这么久,我终于大声哭了出来。临走时,她已熟睡。我拉过一条锦被盖在她的身上。我看到身下的床单有斑斑血红,我的兽行竟掠夺的是她的初夜!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叫珍珍,她不是大飞的女人,而是她的妹妹,一个很善良很善良的妹妹。大飞还是被我找到了,我挑断了他的手筋脚筋,用铁棍砸烂了他的头,然后,自首了。我以为我死定了,但只判了六年。我以为大飞死定了,但他还活着,只是已经是植物人。我本来该判无期徒刑的,因为我杀人还有强奸,但受害者撤诉了,要求对我从轻发落,我不明白那个叫珍珍的女孩,不明白她为什么如此宽容,我想着她纯纯的眼神,想了三年又三年。这三年又三年里,总是有人给我送吃送喝送衣送物,我知道那是珍珍。这三年又三年里,我在这里知道了不少事情,认识了不少人,认识了杀人死缓犯斌子,抢劫犯大猛,纵火犯阿元,我看到善良的人都在劳动,劳动的人都很善良,至少现在是。这三年又三年里,我不再沉默,因为贩毒的狱友帮我治好了病,让我能很真诚地亲口跟他说声,谢谢。他枪决前的坦然我依然记得,他说,为了爱,愿罪一生。出狱后,我已经快三十了,我改了名字,叫默。素素的病也好了,我如愿娶了她。兰妈和洪叔这对普通夫妇像亲人一般不离不弃地跟随着我,让我心头温暖而苦涩着。我在海边建了一座小小的红楼,在高高的山坡下种下大片大片的兰花,默默地看每天的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二我叫兰,可二十九岁之前,我的名字是叫素。我的一生是悲哀的,为了我爱的人,我保持着一生如一日的忠贞。我爱的人叫默,但二十六岁之前,他名字是叫海的。我和海算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比我大一个多月,生龙活虎的,在婴儿房的时候,就淘的很。一时也不闲着,经常扒着摇蓝边跟我傻笑,碰碰我的手指,我想上辈子我们一定是患难的夫妻,注定今生要我日夜的倦恋,却屡屡松开想握对方的手。我的海很漂亮,像女子一样娇美如花。可我却丑的很,尤其是眼睛,大而无神,像猫似的有两个瞳孔,又怪又丑。上学的时候,老师总以为我走神不专心,可我的的确确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黑板啊。只有海不介意我的畸型,他喜欢盯着我的眼睛一个劲地看,就像看流星一样专注。他说要留住我所有的视线和情感,我就静静地顺从他。甜蜜而天真地想,亲爱的海,我恋恋的郎,我的眼神将只为你一生凝聚,我的身体将只为你冰洁如玉。 #p#副标题#e#那是大约两三岁的时候吧,海拉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在路边过家家。海看到树底下一朵小兰花很好看,想摘下来送给我,就在他摇晃着走过去的时候,一辆拉粮食的马车蹭倒了我,又踏踏而过,妈妈哭的很大声,海吓着一动不动,我哭泣的眼睛伤心盯着海看,心想,我的海哥哥呀,你知道吗?牵女孩子的手是不能轻易放的。我的手被马车蹭坏了表面皮肤,右手成了玻璃化的角质层,没有活力,我讨厌死了。可海哥哥却喜欢得不得了,整天握着不放,我心里可幸福可幸福了,傻傻痴痴的海哥哥呀,素素只属于你一个人,永永远远的。可是我却那么没用,不能帮海哥哥的忙,让他受那么多的苦。上初中后,海哥哥身边只剩下一个奶奶了,亲戚和朋友都嫌他命不好,不理他。我也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我不会离开他,因为他是我的唯一。妈妈可怜他,经常让我捎点烙饼或水饺给海哥哥吃,看他傻乎乎地吃得可口,我感觉像他的妻,但妈妈却不让我跟他在一起。妈妈也信命,我不能惹妈妈生气,可我更不会离开海哥哥,摸着他日渐忧郁的脸,我的手凉凉在抖。海,我深爱的哥哥,我该拿什么来帮你啊。我就这样想着,担心着,却禁不住握海哥哥的手也颤抖着,我还小,我一个人承受不了那么多的事情的,我的眼睛转呀转,怎样才能全部聚集在海哥哥身上呢。不知道什么时候,海哥哥松开了我的手,我也再很少看到海哥哥的影子,只是知道他不断的逃学,旷课,和社会上一些不太好的人在一块。妈妈不断的警告,老师经常的提醒,要我远离海哥哥。我知道,不是这样的,海哥哥是怕连累我,才会松开我的手,海哥哥不愿意让别人指指点点,所以才会那样身不由已。我知道,我都知道的,因为每次他气喘嘘嘘跑来上语文课时,我都能感觉,他是为了我。中考后假期里的第一次返校,我决定去找海哥哥,我要告诉他,素素这一辈子都跟定他了,不管他去哪儿,去做什么,素素都陪在他身边,不再离开。然而,这一去,竟是我们灾难的开始。一路上我焦急万分,却被一个叫大飞的流氓拦住,百般刁难。我微弱的反抗终究挡不住他摸我脸的脏手,幸亏有过路的老师解围,否则我不知道还会发生些什么。我哭泣的委屈持续了好长时间,我在想,我和海哥哥之间为什么这么难啊。可没想到,这委屈的哭泣却害了我可怜的海哥哥。血性,莽撞,还有海哥哥深藏心里的爱怨,爆发出浓烈的复仇火焰。这火焰变成一把利刀,刺烂了大飞的脏手,也拉远了我跟海哥哥的距离。那一夜,我泪洒,我无眠。然后,大飞的右手废了,海哥哥劳教一年。那是那一年小暑的第一天,也是我的生日。我记得那天很安静,下午的阳光很充足,我收拾了一大包的行李,准备要和海哥哥远走他乡。我不管别人怎么想,不管什么道德伦理,就是要跟着海哥哥。我乱七八糟的想,像个要私奔的丫头。我拿起喷壶给兰花一点点浇水,许下我最后的祝福。抬起头,海哥哥在阳光下微笑。我高兴着急忙回屋拿行李,我要拉着海哥哥的手再也不分开,当我踉踉跄跄走出屋,庭院外只剩下阳光洒满一地。微风中兰花颤颤着头,我哗啦松开散落一地的行李,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我第一次知道海哥哥不要我了,真的不要了。之后的日子,我心静如水地学习,不和任何人联系。我改学理科,乐此不疲地参加各种校外活动。唯一坚持不变的,就是依然养大盆大盆的兰花,绽放大片大片的如海般的幽蓝。在大学里,我们班的阿杰非常照顾我,几乎无微不至,让我温暖地都忘记了忧伤。阿杰家境很好,但一点也没公子哥的架子,跟我说话时唇角总是带着浅浅的笑,我时常把他想象成海哥哥的模样,他和海哥哥一样会轻轻牵住我的手,不松开。闭上眼,我遥远地想,我的海哥哥啊,你在哪里啊,你可知道,素素好想你啊。千禧年的夏天,我大学毕业。阿杰放弃出国的机会依然陪在我身边。在落日下的校门口,他逆光而笑,二十岁的脸庞绒毛毕现,我听得见他通通的心跳,我想他的胸膛一定温暖而踏实。我仰着脸说,你别等我了,我不能跟你好,我爱我的海哥哥,很爱很爱的。我的表情严肃而认真。阿杰的睫毛闪呀闪,无辜的让人心疼。他说,我知道的,我见过你的海哥哥,他是好人,他也爱你。我只是不想看到你难过。我的眼泪一点点地流淌,阿杰就用手一点点给我擦拭。燥热的酷夏,他修长的手指微微冰凉。我知道放弃阿杰我一定会心痛,我也知道对海哥哥我无法淡忘,青梅竹马的每一幕都是刻在生命里的。我开始工作,在一座海边城市。我跟一家“忧蓝城”的集团签了很多年的合同,因为它每个办公室都摆放着大片大片的兰花,一汪汪的幽兰,掩盖我溢满心房的思念。阿杰始终对我一往情深,让我愈发的愧疚。后来,我们都有了自己的分公司,但我却隐瞒着阿杰,不知为何,也许是想有个给自己喘息的空间吧。我依然在“忧蓝城”进进出出,但从未见我们的董事长,那个像幽兰一样神秘而浪漫的人。我以为,我的一生就这样如此下去。想念着我爱的男人,辜负着爱我的男人,孤独今世。如果是那样,或许我的生命将会平平静静,而不再为了过往而重复点点滴滴。可惜不是。喘口气,让我再想想那场改变我一生的灾难吧。阿杰的公司效益很好,包揽了市场的大部分生意,却也引起不肖同行的嫉妒和报复。而我们都没有意识到,又是那个丧心病狂的大飞,再一次将我陷入痛苦的深渊,结束了我和海哥哥的永久。那一夜,我在阿杰的家里,萤萤的烛光映着阿杰精心为我准备的晚宴。那一夜,我第一次扑进阿杰的怀里哭的稀里哗拉。还是那一夜,大飞点燃了大火,烧毁了我们所有人的生活。忘不了,那一夜,又是我的生日。我记得在烟尘滚滚的废墟中,有海哥哥的影子在奔跑,那久违的声音唤回了我暂时的清醒。我只能僵硬的呆呆地躺着,看海哥哥急疯了的脸,我努力装着很轻松,我轻轻地叫:海哥哥,我的海哥哥。我的伤情没有生命危险,但却彻底毁了容。而阿杰更严重,他替我挡住了大部分的灼烧,已落下了终身残疾。在医院静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看到海哥哥,我知道他不会闲弃我,我越发的感到不安,我虔诚地祷告,却得到一条噩耗,海哥哥叛刑了。六年。我的心微微地在疼,疼得找不着我的爱,我在佛前已苦苦求了几千遍,却仍然见不着海哥哥一面。在一个彩霞满天的黄昏,一个叫珍珍的女孩闯进了我的世界,给我带来了新的故事,从她断断续续的述说里,我明白了她、大飞还有海哥哥之间发生的不该发生的事情。是啊是啊,都是我害了海哥哥,是我让海哥哥的生活充满了忧伤。珍珍一遍遍的说,我就一声声的哭,我的泪就那样止不住的流,一大滴一大滴地洒在珍珍的手上。我看着她,清丽的脸庞,纯纯的眼神,像个天使。我知道,她对海哥哥的爱一点也不比我少,要不然,她又怎么会承担得下这悲痛的一切呢?珍珍这世上已再没有亲人了,她问我,可不可以让给她一个家?言语间,是一个少女诚恳的羞涩和胆怯。我感激地握着她的手不放开,也坦然地答应了她的要求。并不是她跪下来求我的真诚,也不是她日日夜夜精心照顾我的回报,只因为,我们都爱上了同一个人。然后,珍珍整容成我的样子,如愿嫁给了她深爱的海哥哥。而我,出院后整容成一张普通的脸,改名叫兰妈,在海哥哥家做一名保姆,这也是我唯一交换的条件。因为我想这样静静看着不属于我却感受得到的情感。对了,我也结婚了。我的丈夫是阿杰,一个无怨爱我一生的男人,我答应他,全心全意做他一辈子的妻子,因为这是我欠他的。 #p#副标题#e#三我叫洪,可二十九岁之前,我的名字是叫阿杰。在上大学之前,我还是个无忧无虑开着奔驰放牛的公子。殷实的家境让我充满了优越感,在我眼中,蓝天上的白云就像挂在睫毛上的闪烁,一下,一下,是我的青春在舞动。遇到素素之前,我不知道一个人的忧伤竟然能比天空还要幽蓝。她有着静静的脸,长长的发,像漆黑的夜一般如水泻下。她总是整节课整节课的静坐着不动,穿着耀眼的蓝色衣裳,像一朵绽放的兰花。我假装跟她借钢笔,看到了她与众不同的眼瞳。一种神思,两汪闪眸,可汪汪都是盈满溢眶的忧伤。那一眼,我明白了这世界上还有比蓝天更让人眩晕的东西,那就是爱情。我知道她在远方有个深爱的男友,很多年了,青梅竹马的。他叫海。素素对海的感情非常之深,以至于每次谈到他,我都能感到素素的手在颤栗。这种颤栗的爱让我痴迷,我也想拥有,因为我觉得,我可以给予她的更多。之后,经常的,我陪素素一起从上课坐到下课,一起看兰花在阳光下摇曳,只有和她说话时,我才能感觉到自己唇角有浅浅的笑。时常做想象那个叫海的男生,梦中的他们,牵着手不分开,醒来我却一身冷汗,接着抽烟到天亮。我花了许多钱,终于查到了海的位置。他在一所不错的专科学校学习,平时经常去一家餐厅做兼职。那一天,我们聊了很多,聊得都是素素。很愉快。他像一个小学生似的跟我微笑鞠躬,让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卑鄙。但我知道,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千禧年的夏天,我们大学毕业。在落日下的校门口,我决定了要陪她走完剩下的路。那天的夕阳逆我而洒,我握着她滑落肩头的长发许诺。素素仰着脸静静的回绝,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但还是告诉她,海一直都没有离开。我眨眨眼,心里难过而轻松,看着素素哭得很大声。她的泪在流,我却怎么也擦不干,就像我四溢凌乱的爱情。我把家安在了一座海边城市,陪着素素很认真地过每一天。我知道,这个让我拿着高薪,尽展所学的公司是海开的。因为只有他,才有那么多的忧蓝,才有那么多的想念。我装做不知道,假装素素就是自己分居的妻子,贪婪地享受着每一天。一直没有看到海,我想,他是有意在给我机会。我真的很感谢他。我能做的,就是加倍对素素好,因为这是两个男人的爱。如果可以,我宁愿为素素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惜不可以。原谅我,我真的不想。如果我不跟大飞争生意,就不会有那一场灾难了。原谅我,素素。我只是想给你过一个温馨的生日。有你,有我,有萤萤的烛光,而不是雄雄的火焰。原谅我吧,海,好吗?我已经尽力了。那一夜之后,我的生命里只剩下了回忆。医生说,我已经完了,我悄悄的流泪。然后就是整夜整夜的做梦,梦里都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草原上绽放的全是幽蓝幽蓝的兰花,我哭的找不着方向。我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一遍遍回忆的折磨让我痛不欲生。我吞下了一根钉子,那撕心裂肺的疼让我有一些平静,我使劲地眨着眼睛,露出笑脸,让自己显得幸福些。但,最终我还是幸福的活着,是素素救了我。我睁开眼睛,素素就跪在我的床边,紧握着我的手。她说,她愿意嫁我。我看的出,她的眼眸里真的有我。我激动地崩裂了伤口,眼泪和血湿透了床单。很多很多很多天以后,我和素素结了婚。我们整容成只有彼此才能认得出的模样,然后在海家做了保姆。这样也好,我可以用一辈子来报答他的宽容了。我也是快乐的,因为每个星期,我都会请人去海的花店买一大车兰花,然后一朵一朵栽到大草原上,让我们的幽蓝弥漫天地间。四我叫素,可这并不是我的真名,因为二十六岁之前,我的名字是叫珍珍。我想我是幸运的,可以爱着自己所爱着的人,和他一起长长久久,朝朝暮暮,尽管一生都要用着别人的名字,别人的容貌,来维持这份沉淀淀的圆满。我的哥哥大飞是个流氓,他让我觉得这个世界的男人都是一样的臭德行。我们的父母还没来得及看清我的模样,就在一场车祸中双双离去了。我的生活就是在孤儿院和哥哥惹事生非的祸事中度过着。喜欢海是缘分的注定。因为他学校的门口正对着孤儿院。也许他不知道,对面孤儿院里有个小姑娘一块儿陪他度过了罚站的童年,还有操场上的白桦树,传达室流哈拉子的看门狗。当陈浩南纹着单臂龙踏上这个城市的时候,哥哥便找到了自己的偶像。他偷了孤儿院阿姨的积蓄,再也没有来看过我。从此,警察多了一项头痛的工作,小孩子多了一个交保护费的大哥。当我也能甩着幼稚的羊角辫迈进海的学校时,他却已经不在了。只是听人说,他和哥哥一样,都是扶不上墙的烂泥,都是渣子。我摇摇头不信。我始终觉得,我想念的海只是浪子,而不是痞子。有一日,我终于再见到了他,却是在警察局。海用刀刺烂了哥哥的手,因为一个女孩。我知道哥哥一定罪有应得,我也知道海一定要受苦了,我舍不得。舍不得他难过,舍不得他为了一个女子承受难过。我想象着那个女子的模样,狠狠地想。如果我是那个女子,我一定不会让海难过,因为我在乎他胜于在乎自己。我看着海坐进刺耳的警车开向远方。三年。三年的劳教。我望着天上的星星夜夜的数,数着这个城市的脚步。哥哥变本加厉的给警察惹越来越大的麻烦,我的劝阻他根本不听,我知道总有一天他另一只手也会保不住的。等到我也能用自己的钱养活自己的时候,这个城市已经被一片幽蓝给弥漫了。那是一个名叫“忧蓝城”的集团公司。很大。几乎涉及到了所有的行业,稳定可信。每个公司都摆放着大片大片的兰花,一汪汪的幽蓝,我知道那是海的心伤。我找到了公司总部,一个海边城市。在那里我寻找海的踪迹。哥哥继续地为非作歹,大把的挥霍掉我的钱财,看在至亲的血缘关系上,我任由他放纵,却不想他已将灾难悄悄降临在我的身上。那天,房门被踹开,是红着眼睛的海。我栗栗地望着,不知所谓。想念了日日夜夜,终于见到他,却如此恐惧。海撕心裂肺的喊,让我感到了仇恨的火焰。一定又是哥哥伤害了那个女孩,但我不想为他的恶行承受罪责。海近乎疯狂地撕裂我的衣裳,我知道他要干什么。我拼命地反抗。如果在平时,我愿意给他,但是现在不行。我不能替哥哥遭受这不白的委屈。我的泪流下来,看天上的弦月倒挂在窗户上。海一直在喊,歇斯底里。像魔鬼一样疯狂地占有着我的身体,可我看得出,他很痛苦。整整两个小时,我都麻木了。我看着他,心想,这就是我心爱的男人吗?我死死得看着他,身体在淌血,心里也在淌血。我已哭不出声了,他也不喊了,轻轻地吻着我,像个孩子。我听见他喃喃地说着,素素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从出生就爱着你,二十四年来,我从没改变对你的爱,我甚至愿意为你去犯罪去坐牢,你都知道吗?他呜咽,他哭泣,他泪流满面。我抱着他,抱着自己的男人,颤颤入睡。然后,哥哥被海找到,废了手筋脚筋,成了植物人。再然后,海锒铛入狱,六年。那几天,警察天天来我家串家,我平静地告诉他们,从轻发落,我撤诉。海出来以后,我化做素素的模样,成为了他的妻子。我们住在海边的一个小红楼里,和素素他们夫妻相处成一家人。其实,我知道海对于这一切的事情全都明白,只是默然的接受不说罢了,我想,是因为爱。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1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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