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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谁?》注定成为水兵老师今生最大一笔的精神财富!

2022-12-05 22:48 作者:水兵老师  | 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灯不拔不亮,理不辨不明!

从今年的初走到了岁末,现已是寒时节,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悄然又来在了岁末的渡口。2月24日是俄乌开片的第一天,也是水兵老师和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陈伟,还有一位女领导,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补发当年转业待岗期间的生活费(教师工资)6万元。也就是水兵老师2000年的多元教师工资,经过了二十多年后,现在6万元钱䃼发给水兵老师。也都算是乡下人说的“三文钱鸭儿斩过眼”了,水兵老师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可一年很快又过去了,就是无法抓落实。水兵老师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既然陈伟股长去年9月9日,在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当着教育局局长杨伟发,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陈思维,庄一峰等领导的面宣布:“根据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股长柯俊良提供的“关于邱杰同志申请补发转业待岗期生活费的复函”指示精神,在邱杰主任的部队转业档案里发现教育局尚欠1999年8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共25个月待岗期的教师工资,按照邱杰同志领第一个月教师工资600多元计算,一共欠下多元教师工资,今天的会议就是请各位领导讨论,20多年的钱现在该如何䃼发、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发给邱杰主任,是今天讨论的议题。”

陈伟股长可谓依法依规掷地有声!政府官员根据政府官员提供的文件精神和当事人谈妥的事,就是落实不了,老百姓心里会怎么想呢!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政府要带头讲诚信,绝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一年又过去了诉求还在路上,水兵老师也多次提醒教育局相关部门领导,如果觉得这件事情难办,只要回声水兵老师就行,也不用解释。水兵老师要的是一个明白就好!这一点绝对不过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这是法律,法律属于国之大者人人必须敬畏!

为了早日拿回转业待岗期的生活费,水兵老师还根据陈伟股长和上级维稳部门的意愿签过了好几回“息访罢诉承诺书”,水兵老师每签一回,就像做一次贼,像是欠人民政府和教育局什么的!真是羞愧难当啊!水兵老师履行了法律程序,可当年的教师工资依然是水中月,镜中花!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陈伟雄局长、陈思维副局长等也多次出面协调有关部门,花费了不少口舌,特别是郑钊局长,上任以来,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水兵老师的诉求,多次和事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退役军人事务的市领导,甚至直接和市主要领导就水兵老师诉求的来龙去脉进行沟通。在此期间,水兵老师创造了历史,《为了谁?》拿到哪里让人评说,都是一篇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军人维权史上的经典之作!

郑局长虽说很快就能搞定,实则水兵老师心里明白,按道理早就可以解决了的事,也不会拖到现在。还不知道拖到猴年马月,甚至年初和陈伟股长的约定,会不会烂尾成为画在空中的一张大饼……水兵老师今天的诉求,是冲着国家的法律来的!法律上写的“生活费”现在反而就像是水兵老师跪求政府官员开恩施舍的嗟来之食,真是郁闷啊!闹腾到了今天,如果要寻根问底,实际上,造成转业功臣模范成为上访专业户……甚至水兵变成了老师还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人们知道水兵在728艇的十几年是怎么走过来的么?他怎能容忍自己的转业档案被吴川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当作垃圾一样的对待!而公职人员被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是奇耻大辱的!如果在十一年前,吴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知道水兵老师的这份教师的工作,是在艰苦卓绝的舰艇部队服役十几年转业换来的,还属于功臣模范的身份。他号召吴川教师到大塘公园向市委市政府请愿静坐,也不只是为了自己的饭碗才“以身试法”,而是教师群体的生存环境实在艰难。是由于家庭生活所逼造成的,也许司法机关对水兵老师的行为就网开一面,就不会采取对公职人员立案调查这样严厉的措施。想不到水兵老师借补缴转业待岗期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之机好好的出了一口恶气!《灯不拔不亮,理不辨不明!

从今年的初春走到了岁末,现已是寒冬时节,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悄然又来在了岁末的渡口。2月24日是俄乌开片的第一天,也是水兵老师和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陈伟,还有一位女领导,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补发当年转业待岗期间的生活费(教师工资)6万元。也就是水兵老师2000年的多元教师工资,经过了二十多年后,现在6万元钱䃼回来发。也都算是乡下人说的“三文钱鸭儿斩过眼”水兵老师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可一年过去了就是无法落实。水兵老师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既然陈伟股长去年9月9日,在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当着教育局局长杨伟发,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陈思维,庄一峰等领导的面宣布:“根据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股股长柯俊良提供的“关于邱杰同志申请补发转业待岗期生活费的复函”指示精神,在邱杰主任的部队转业档案里发现教育局尚欠1999年8月1日至2001年9月1日共25个月待岗期的教师工资,按照邱杰同志领第一个月教师工资600多元计算,一共欠下多元教师工资,今天的会议就是请各位领导讨论,20多年的钱现在该如何䃼发、按照什么标准来补发给邱杰主任,是今天讨论的议题。”(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可谓依法依规掷地有声!政府官员根据政府官员提供的文件精神和当事人谈妥的事,就是落实不了,老百姓心里会怎么想呢!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政府要带头讲诚信,绝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一年又过去了还是在原地踏步,水兵老师也多次提醒教育局相关部门领导,如果觉得这件事情难办,只要回声水兵老师就行,也不用解释。水兵老师要的是一个明白就好!这一点绝对不过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为了早日拿回转业待岗期的生活费,水兵老师还根据陈伟股长和上级维稳部门的意愿签过了好几回“息访罢诉承诺书”,水兵老师每签一回,就像做一次贼,像是欠人民政府和教育局什么的!真是羞愧难当啊!水兵老师履行了法律程序,可当年的教师工资依然是水中月,镜中花!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陈伟雄局长、陈思维副局长等也多次出面协调有关部门,花费了不少口舌,特别是郑钊局长,上任以来,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水兵老师的诉求,多次和事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退役军人事务的市领导,甚至直接和市主要领导就水兵老师诉求的来龙去脉进行沟通。在此期间,水兵老师创造了历史,《为了谁?》拿到哪里让人评说,都是一篇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军人维权史上的经典之作!

郑局长虽说很快就能搞定,实则水兵老师心里明白,按道理早就可以解决了的事,也不会拖到现在。还不知道拖到猴年马月,甚至年初和陈伟股长的约定,会不会烂尾成为画在空中的一张大饼……水兵老师今天的诉求,是冲着国家的法律来的!现在反而就像是水兵老师跪求政府官员开恩施舍的嗟来之食,真是郁闷啊!闹腾到了今天,如果要寻根问底,实际上,造成转业功臣模范成为上访专业户……甚至水兵变成了老师还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你们知道水兵在728艇的十几年是怎么过来的么?他怎能容忍自己的转业档案被吴川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当作垃圾一样的对待!公职人员被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是奇耻大辱的!如果在十一年前,吴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知道水兵老师的这份教师的工作,是在艰苦卓绝的舰艇部队服役十几年转业换来的,还属于功臣模范的身份。他号召吴川教师到大塘公园向市委市政府请愿静坐,也不只是为了自己的饭碗才“以身试法”,而是教师群体的生存环境实艰难。是由于家庭生活所逼造成的,也许司法机关对水兵老师的行为就网开一面,就不会采取对公职人员立案调查这样严厉的措施。想不到水兵老师借补缴转业待岗期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之机好好的出了一口恶气!《为了谁?》将注定成为水兵老师人生最大的精神财富!

附:对吴川市教育局的五点诉求(在另一篇网文),这些问题,都是水兵老师必须讨到合理说法的!

1、水兵老师和教育局人事股股长陈伟等领导在今年2月24日在教育局协商补发当年转业待岗期25个月生活费6万元,希望吴川市教育局尽快抓落实。

2,针对我的转业档案和教师档案分开20多年这一事实,而我是一名卫国立功的转业军人,我在汕头护卫舰二大队服役期间,因96年参加南海舰队获得“电航”专业技术比武第一名荣立三等功一次,因汕头水警区(师级)只有我一个人立三等,首长在祝贺我时还对我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到你退出现役时,你的转业费要比同等条件的转业军人提高5%,将来回到地方工作,退休工资还比同等条件人员提高5%。并获得大队资助推荐到军地共建的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班学习。部队此举是为了弘扬战士岗敬业习武,争当技术能手,激励先进。同时也是为了照顾这些立功的优秀战士退伍或转业回到地方再就业提升学历层次,增强就业的竞争力。所以,我参加教师工作前,我的转业档案的学历从高中提升到了大专。在部队立功和学历提升有没有对我的教师工资有影响?我很想知道初入职的教师工资是怎样套上的?因为从部队带回来套工资用到的“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1999年7月连同安置办出具的报到介绍信一齐交给教育局人事股,我上次补缴待岗期社保的时候就过问相关部门领导,已经找不到了,根本就不在教师档案里,我的职称又从小学语文一级教师资格提升到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资格。都说教师工资是电脑自动生成的,2011年下半年,吴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我立案调查过后,教育局管全吴川教师工资的黄自强同志(现在还在教育局工作)为什么在没有我要求的情况下,主动给我调整过一次教师工资(每个月调高不到200元)?鉴于我入职教师诸多的特殊情况,我希望逐年彻查我从2001年9月到现在的教师工资,我知道当年从部队带回来的“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交给人事股保存,用来套教师工资的证件被人为的丢失了,凭什么来给我套教师工资的?

3、政策规定:转业军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在他退休之前一天都是不能断开的!并且从他的参军入伍之日算起,前年,事务局服务中心查到我的待岗期26个月,每个月统一补缴988.24元,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我说:转业军人在一年内的待安置期都不用个人补缴费社保卡窿费用,视同缴费,我个人负担部分减去一年后,需要补缴14个月,一共要负担5031.04元,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样说是错误的。我既然已经被吴川市安置办安置到教育局,就不存在“待安置期”,转业军人待安置期一年内的社保由国家全额买单,教育局接收我但未能按时安置我上岗,属于“待岗期”,待岗期的社保补缴应该由接收单位吴川市教育局负责,所以,按照我的转业领部队最后一个月工资推算,吴川市教育局还有我的1999年7月1到2000年7月1日12个月待岗期社保卡窿没有为我补缴。吴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吴川市社保局,吴川市教育局必须为我厘清责任,落实补缴转业军人的社保卡窿政策。我的战友李观养(在吴川市农业银行退休)是这样说的!转业军人补缴待岗期的社保卡窿,自己能够补缴多少就是多少,因为志愿兵转业,地方政府执行的是广东省统一的安置政策,不存在“待安置期”转业军人的待安置期由当年的吴川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现在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我既然安置到吴川市教育局,国家不会为我的“待岗期”社保卡窿买单。

4、吴川市公职人员的社保缴费从2014年才开始,而转业军人的社保从当年参军入伍之日算起,并且政策规定到退休之前,社保是接续的,我从2001年9月参加教师工作之前到1985年的16年社保,我已经按照政策规定每个月补缴988.24元,2001年9月到2014年开始缴费的那个月13年的社保卡窿转业军人的社保又是怎样缴费的,也要给我一个明白的说明。

5、我的档案里,从部队带回来的“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丢失了,按照我的战友李观养说,要认定在部队服役期间十几年的社保视同缴费,必须要看到档案里这张从部队带回来的“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我的教师档案已经丢失这张介绍信,如果真像李观养战友要回到原来的部队去出证明,我该怎么办?(邱杰,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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