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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9日凌晨,一名男子喝完酒后,来到安徽省合肥市淝河路与铜陵路交叉口附近一家歌舞厅与一名“小姐”交易。事后该男子竟大闹歌舞厅,要求“小姐”为其开发票,最后惊动了110。见到民警,该男子竟像遇到了救星,要民警为其主持公道,“警察同志,我在这里消费,他们竟不给我开发票。”虽然民警一再声明嫖…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