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女道歉了,但却用谎言掩盖事实



四川大学新闻系研究生张薇(女),党员。
1、张薇在微博等社交媒体发布的文章、评论中,歪曲事实、恶意攻击农民伯伯,井对农民伯伯进行人身攻击。
2、张薇发布的内容中,未经农民伯伯许可,擅自将农民伯伯的视频散布在网络平台,并配上歪曲事实的文字对农民伯伯的名誉进行诋毁,此举侵犯了农民伯伯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3、张薇发布的内容中,存在毁谤、造谣、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严重的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公民人格权保护的细则。
4、张薇的行为己经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和不良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树立不良价值观。
张薇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犯罪,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井侮辱诽谤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试图引导舆论网暴!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此外,根据张薇社交软件公开的历史内容,她身为党员,多次在网络平台公开发表煽动性别对立言论,无端质疑、批评他人,企图造谣、诬陷和网暴他人。张薇此次违法行为与四川大学新闻学院及其培养体系不符,严重损害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声誉和形象。希望组织能够认真对待此事,秉特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先的教育理念,严肃处理此事,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声誉和形象,并且对张薇进行必要的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