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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古代私藏盔甲等同谋反?对私藏兵器却基本无视?

2021-12-03 13:23 作者:瀚海狼山  | 我要投稿



回顾中原3000多年的古代史,当然中原有阶级的历史至少5000年,这里说3000年主要是说有明确的、系统的历史书籍记载的3000多年信史。也就是从武王伐纣到鸦片战争的这段历史。就会发现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也就是这3000年期间,大部分时间对民间拥有刀剑等普通兵器是比较宽松的。当然也并非说民间什么武器都可以私自保存。比如唐代明确禁止民间私藏硬弩、长矛等强杀伤性武器;而宋代禁止民间私藏火铳。但是对民间拥有一般的弓箭、较短的刀枪剑戟之类并无明确规定。在不违规既等于默认许可的情况下,唐宋民间还是有相当多的武器收藏。而更早的时候,比如先秦时代,就算是文人也是随身配剑的。孔子六艺中,就明确的包括射箭和驾驶马车等技能。而能驾驶马车自然就可以驾驶同样是马拉的战车。可见中原早期文人其实也是尚武的;


和宋代以后的纯正文人既代表文弱的概念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绝对的、严格禁止中原民间拥有所有的武器,只有历史上极为特殊的少数时期,比如金兵南下占领中原部分地区和元朝统治的不到一百年间,曾经明确禁止民间拥有绝大部分兵器。不用说兵器,就是切菜的菜刀都要每5户保留一把,还必须登记在册,就是为了防止民间有武器后造反。当然这类绝对控制,并没有影响此后的元末大起义的爆发。到了清代,入关后的早期三代,也是对民用拥有武器管理得比较严格,但是乾隆及以后管理日渐松懈,民间拥有武器甚至结社学武逐步成为社会风气。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等兵器,最终可以堂而皇之地摆在大街上打把势卖艺。很多老百姓家里普遍都挂一把“镇宅宝剑”的做法,也开始流行。这从侧面说明,清代对民间拥有武器严格管理,其实只持续了一半的时间。到中后期基本就算放弃了这类禁令。


由此可见,在3000多年的古代史中,真正严格禁止中原民间不得拥有武器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300年,也就是不到历史总长度的十分之一;另外的十分之九的时间段,大多是允许或者默认民间可以保留刀剑。只所以如此,其实想想也是可以理解的。第一,在于古代的人口没有今天这么多,社会更远远没有今天这么发达。当时还经常有狼虫虎豹等猛兽出没。如果民间没有最基本的武器,那么面对野兽将是个大麻烦。而过去不少地方志记载的老虎或者豺狼的高概率伤人事件,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一些深山或者靠近山区的地方,在清末之前,每年都有一两百人被老虎或者其他猛兽袭击的记录。同时在古代,比野兽伤人发生概率更高的,是地方上的各种土匪和山贼。其实只要有险山恶水的地方,在古代就一定有土匪;有些土匪窝甚至有上千年的“开发史”;直到解放后多年,才彻底从根子上消除了千年匪患。


而过去不论对付野兽还是对付无处不在的土匪,都必须有一定的刀剑保留。可见在古代允许民间保留一定的自卫兵器,也是维持地方正常运行的必须品。如果官方要完全禁止,那么官方就必须时刻保持对野兽和土匪的压制。但是任何一个地方的官府都不可能有如此高强度的精力和组织力,让民间保留一定的自卫武装,仍然是确保当时社会整体力量平衡的一个途径。在古代允许民间保留有些兵器,并非一定会引发对官府的对抗甚至是造反。毕竟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想过天平日子,即使造反,那是真没活路了;或者大部分造反都是官逼民反。因此历代朝廷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就有所谓皇权不下乡的说法。给地方基层一定的自治权,允许拥有少量武器也算是皇恩浩荡的一种体现。虽然历朝历代对民间拥有少量刀剑都是默许的状态,但是唯独对民间拥有另外一种和战争有关的东西,却从来是绝对禁止的;


甚至严格到没有任何一个朝代敢在这方面随便开口子。这种状况从秦汉一直持续到清末!这种绝对禁止民间拥有甚至是任何私人拥有的东西,就是铠甲或者说是盔甲。这种现象乍看似乎有些无厘头,毕竟所有的盔甲都是纯正的防御物资,完全没有刀枪剑戟的攻击和伤人能力。那么为何历代朝廷大部分时间不禁止刀枪,反倒要严格禁止私人拥有盔甲呢?在历史上查禁私人拥有盔甲,有个著名的例子就是“周亚夫购甲事件”。周亚夫是西汉开国功臣周勃的第二个儿子。周勃作为汉初开国名将,曾经被汉高祖托孤,于是周勃成为后来平灭吕后集团,扶持汉高祖的小儿子汉文帝重新上台的大功臣。而周亚夫在细柳营训练新军,受到汉文帝的检阅和表扬。细柳军后来又成为汉景帝时朝廷平定七国之乱的主力军。由此可见周家两代父子为了维护汉朝初年的统治稳定都立有大功。


不过周亚夫或者说是周亚夫的家庭,在建立大功之下到晚年却做了一件糊涂事。这就是其子通过特殊途径,购置了500套盔甲,然后被人举BAO。于是朝廷派人调查追究此事,而周亚夫辩白说自己身体不好,感觉时日无多,购买这些盔甲是准备给自己殉葬用的。但是朝廷调查人员反唇相讥:为你一人殉葬难道要用500套盔甲?你分明还是想谋反!即使不在阳间造反,那么也是要到阴间再反的!面对这种指责,周亚夫被活活气死了。经过这个事件后,此后2000多年,凡是武将置办身后的陪葬品,只能订购石头片制作的石头铠甲,毕竟石头铠甲不能当真甲胄用。但是即使订购石头铠甲,也不敢确保没人举BAO,一旦朝廷怪罪下来仍然会让当事人吃不了兜着走。因此到了后来,谁敢为自己订购铠甲,基本和偷偷订购龙袍差不多,都是灭九族的大罪!那么为何历朝历代,私藏盔甲都成了绝对不可碰触的高压线呢?其实道理也不算复杂。


一般民间拥有武器,最多可算是自卫防身,大不了出现纠纷时的相互械斗,顶天不过占个山头当土匪。但是任何人一旦穿上盔甲意义却大不一样。因为盔甲制作成本和制作时间都要求非常高,制造一套高质量盔甲的工时和成本足够铁匠打造上百把环首刀,因此原则上盔甲只有朝廷的正规军中的高级军官或者精锐突击部队才拥有。即使地方部队,大部分也是没有完善的盔甲装备的。任何人或者任何私人武装,一旦穿上盔甲,基本就代表着这批人已经明确宣布谋反,穿上盔甲就代表着已经私自设立了小朝廷,要跟真正的朝廷不共戴天。可见私人拥有盔甲和私人穿上龙袍的意思是一样的。私人黄袍加身最多只是个象征;而私人穿上盔甲,就是实打实的武装造反了。传说清初就是用13副盔甲起家打下天下的。于是乾隆有明确上谕:今思炮与甲胄两者原非民间宜有,仍照旧严禁。其三眼枪、弓箭刀等项,悉听民间留存,不得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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