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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理性批判》第一部分:先验感性论(一、如何理解“现象”?)

2023-06-14 21:28 作者:大王可曰木子文  | 我要投稿

先验感性论

无论一种知识以什么方式以及通过什么手段与对象发生关系,它与对象直接发生关系所凭借的以及一切思维当做手段所追求的,就是直观。

很多人在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可能放弃的不仅仅是这本齁难懂的哲学书,而是整个哲学这个领域,我差点也是如此。后来我一想,一本书既然写出来,那不就是让人读的吗?更何况康德这本书是经过公认的好书。既然又是公认的,那肯定有其他人读过,且理解了书中的内容,所以方能觉得这是一本好书。那既然别人能懂得,我偏就懂不得?抱着这个心态,我开始了这条不归路,我甚至有一个目标,让它成为大众都能够阅读的书籍。既然邓晓芒帮我和这本书搭建了一个桥梁,我自然也能根据邓晓芒的解读内容与大众搭建一个桥梁。既然如此,那就不废话多说了,现在开始吧。

这句贼难懂的话去掉所有定语,可以概括为“知识通过直观这个手段和对象发生联系”,用大白话其实可以这么说:我的大脑直观地看到了一个美女在路上走。

对于知识这个概念,邓晓芒说它是形式逻辑,其实这个词语还是比较抽象的。其实就是说,我们人要想了解某一个事物,凭借的手段就是“直观”。我们看电视,电视里面的内容就直观地呈现在我们眼前,这一点大家应该毫无异议。

但直观只是在对象被给予我们时才发生;

这句话很好理解,没有对象,我们自然看不到啥东西,还谈什么直观呢?这本书是中国著名哲学家邓晓芒翻译的,他之所以翻译成直观,而不是直觉,这也是它的妙处之所在。他在《纯粹理性批判句读》中曾提到:直觉可以是无对象的内心体验,直观却肯定是有对象的。讲的也就是这个意思。打个比方,当我说,我有一种预感(直觉),明天要下雨,那请问:明天要下雨这件事是真实存在的吗?当然不存在!既然不存在,那就没有所谓的一个对象存在。如果我说,我直观地看到那美女真好看,那美女就是真实存在的,对不对?

而这对于我们人来说,又至少只是通过对象以某种方式刺激心灵才是可能的。通过我们被对象刺激的方式获得表象的能力(感受性)叫做感性。

我们直观地看到某个对象,实际上是这个对象主动刺激到了我,一如美女通过她的美丽刺激到了我们的大脑一样。我们的大脑通过被刺激的这种方式认识到这个美女确实很美,这就叫感性。要理解感性这个词,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它的敌人——理性做比较。我们为什么常常说女性更容易感性,而男性偏向于理性呢?因为女性看电视剧很容易被引入共情,直接被剧情中的情节刺激到了,然后通过眼泪反映出来,整个过程不就是感性的表现吗?她们这时候不会去思考,这个情节假不假?是不是编剧夸张了生活现实?这就是理性分析。然而,女性更倾向于关注情节本身,然后直接跳过理性,眼泪就已经流了下来,这难道不是感性?

因此,借助于感性,对象被给予我们,而且惟有感性才给我们提供直观;但直观通过知性被思维,从知性产生出概念。

这句话可以这么理解:我们认识一个事物,需要经过两个阶段,先通过感性把对象(美女)送到我们的大脑里,再经过知性(大脑进行理解分析),得出美这个概念。知性,实际上就是大脑对我们看到的外部对象进行加工。

不过,一切思维,无论它是直截了当地(直接地),还是转弯抹角地(间接地),都必须借助于某些标志最终与直观、从而在我们这里与感性发生关系,因为对象不能以别的方式被给予我们。

这句话相当于对上一句话做了一个扩充说明:我们要想得到美这个思维概念,前提是直观地看到美女才行。不管我们是直截了当地在马路上看到真实的美女,还是转弯抹角地通过电视机看到,总得看到才行,那种美的对象才能通过感性侵入到我们的大脑。

如果我们被一个对象所刺激,则对象对表象能力的作用就是感觉。

我们能感觉到美,就是被某个对象所刺激的,这种刺激在我们的内心产生了一定的作用,比如春心荡漾,这种就是感觉。

通过感觉与对象发生关系的那些直观就叫做经验性的。

还是先别看定语,简而言之就是说直观就叫做经验性的,所谓的经验性的,其实就是刚刚大脑体验过的。邓晓芒在他的句读中专门对“经验”和“经验性”做了详细地解释和区分,所谓的“经验”,包含了一定的先天的成分。打个比方,我有写小说的经验,这说明我曾经写过小说,即有过去的成分。

一个经验性直观的未被规定的对象就叫做现象。

马克思在唯物论中,也经常提到现象这个概念,常常跟本质放在一块,说这二者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先抛开本质不谈,此处的现象跟唯物论中的现象,其实概念是差不多的。啥叫未被规定?如果这个不好理解,那我们不妨反过来理解,啥叫已经被规定了的?就是给这个东西加一些限定词,即定语。还是打比方,我们来形容苹果,那么“甜的”、“圆的”是不是都可以用来形容它?当我们发个感叹说:好一个又大又圆的甜苹果!这时候,这个苹果就被规定了。甚至可以说,苹果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限定词,是人们给它取的一个名字。如果不知道这个名字,我们向别人说起这个东西,我们可能只能说:哎,你看,那个啥?对方只能回答:啥啊?然后你还特意指给它看,尽管他看到了你说的东西,但由于你们沟通的局限性,他仍然不知道你说的是啥。这时候,这个所谓的东西,在他眼里,就是现象。因为那个啥,还没有被规定,但是他却直观地看到了。

在显象中,我把与感觉相应的东西称为显象的质料,而把使得显象的杂多能够在某些关系中得到整理的东西称为显象的形式。

这里显像,等同于现象,概念相同,无需拘泥。所谓质料,就是物质、东西。而现象的物质,其实就是摄入到我们大脑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原材料一样,有待于大脑进行“加工”。这就好比我们在草稿纸上看到了“1+1”这玩意,在未经大脑加工的情况下,它就是“1+1”,而不是2,更不是3。我们继续讨论“形式”这个概念。假如,在我们眼前放着十几颗葡萄和一根香蕉,这时候我们会发现,在我们未经思考,即未经过大脑加工的情况下,我们也能够看出葡萄跟香蕉是有所区分的,每一颗葡萄都是圆的,而另一个玩意居然是弯的。我们也许说不出来圆的或者弯的这种概念名词,但就是知道二者形式的不同。于是,形式这个概念就跑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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