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艺术的一些探讨&角落里转瞬即逝的吻

// 图片均为个人艺术作品,完整内容及视频可以在公众号查看。


伴着极乐迪斯科的音乐脑袋沉浸在镜之边缘的世界大概一瞬间就拟出了这个画面“want to be freeit will last forevereternallywant to be free(burn baby burn)... ...”
和ai一起写诗,做好了视觉找它聊天,让它根据我的内容用博尔赫斯的方式写诗,虽然它给出的回答大部分很俗套,不过拼拼凑凑整理起来,似乎也有一丝浪漫的氛围了。虽不严谨。A fleeting kiss at the nook角落里转瞬即逝的吻无尽的迷宫,一本没有页的书。她们的心跳如一首诗,只有她们能听懂。Boundless is their maze,their book has no pages.Their hearts whisper a poem,only they can decode.

最近读了一篇作者于2012年写的论文,觉得里面的部分内容挺有意思也引发我的一些思考,有认同的也有不认同的部分。题目是《数字艺术在当代艺术创作中及传统视觉艺术关系思考》,根据标题可以在知网查阅全文。这么回想其实这篇文章也是十年多前的产物了。回看数字艺术发展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但却很迅速。
20世纪50年代,电子艺术家Benjamin Francis Laposky运用示波器操作电子信号来进行抽象艺术创作,虽然他并未使用真正的计算机进行创作,但是他的实践为后来的艺术家带来很大的启发,20世纪60年代,Frieder Nake将算法和数学应用于计算机生成艺术并创作了Hommage à Paul Klee, 13/9/65 Nr.2,这是数字艺术最早的尝试之一。同时期艺术家Charles Csuri在1967年创作了计算机生成“动画”的里程碑《蜂鸟》。20世纪80年代艺术家Harold Cohen与计算机工程师合作创建了一台拥有计算机绘图程序的机器AARON,这也被许多人视为人工智能艺术的起源,同时他还提出数字艺术这个概念。
我还看到有人提出新印象派的修拉Seurat被认为是数字艺术的先驱,因为他创建了一种与我们今天所指的像素非常相似的技术-点画法,像素是计算机图像的最小单位。不过在此提及的或是没提及的艺术家,都为数字艺术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在子文章中放了一张由Vox Creative制作的关于数字艺术简短历史的脉络图,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
我的表述和感想只是建立在我短暂且主观的个人思考出发,总会有片面或是不准确的地方。保持开放,支持交流。(红字部分为摘抄)

✲✲✲“传统视觉形式艺术在本文泛指多以手工制作为主的艺术形式,其文化内核是建立在各自的历史文化、程式语言、地域风情、审美情感等基础之上,并在技术与审美上有各自的定势与传承。数字艺术泛指在当今文化境遇里被培育起来的,利用电子技术、数字技术制作的数字化图像艺术作品或产品。数字艺术与传统视觉艺术创作上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创作的媒介手段,以及与传统不同的文化境遇培养出的视觉样式、图像语言、审美倾向上的感知不同。如果说传统视觉艺术是神秘性、精英型、专业化、独创的、静态的,那么数字艺术可以描述为直接性、民主型、大众化、技术性、动态的,现在常见的网络游戏、DV、电脑动画、影视广告、数码摄影、数码观念作品等都属于数字艺术范畴——借助数字科技产生图像,复制图像、流传在网上、手机上或通过其他数字媒介上。当今这两类艺术同时并存于当代艺术潮流中,尽管彼此间存在一定排异心理,但艺术创作的根基相同,同属于人类精神生产的文化产物,能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融合中获得共生发展。”✲✲✲
摘要以作者的角度先简单阐述了传统视觉艺术与数字艺术的区别。但是我自己对于数字艺术的准确定义还存疑,发展到今天,数字艺术已经是一个广义的术语,涵盖了各种使用数字技术来做进行创作或加工处理的艺术。所以我后面讨论的数字艺术主要建立在我目前认知上比较熟悉的数字艺术类型--CG。最近在看Christiane Paul的《数字艺术-数字技术与艺术观念的探索》,里面提到了一概念“在为接近和理解一种艺术形式而进行预设的过程中,定义和分类可能是危险的,特别是当其仍在继续发展时,就像数字艺术的情况一样。”,非常认同,之后看完这本书我对数字艺术应该又会有一些新的理解。

✲✲✲“数字艺术相对于传统视觉艺术的传播、储存等方面有着特殊的优势。”✲✲✲
传统视觉艺术的传播方式主要还是依靠于画廊、美术馆以及其他线下场所,当然现在也会有网络媒体的宣传,但要真正地观看作品本身还是需要实际在现场,实际接触到作品本身才能进行完整的欣赏活动,就像互联网出现之前艺术家的作品一般都是通过展览展出后,现场观众的参与以及当时的交流方式进行传播,比如朋友交流、报纸杂志或是书信往来等,但描述的内容都是经过个人的提炼和总结的,存在主观和偏差。储存方式一般也是需要实体空间,比如工作室、工厂或者仓库。
数字艺术本身是数字化的产物,它的本体从狭义上来说不占据现实物理空间,可以说是存在于虚拟空间中(当然所谓虚拟空间也需要物理实体作为支撑从而存在,比如计算机、读取和写入设备、服务器、显示设备等等,以及它们都需要用电)。如果按着这个方向往下思考,虚拟空间则是由信息(数字信息和参与用户的主观信息)构成的,那么数字艺术也是由信息(数字信息和艺术家的主观信息)构成的。而这样的信息在这个互联网时代必然是更便于传播和流通的。当然,数字艺术也可以像传统视觉艺术一样,借着电子设备等等实体媒介作为载体,使数字艺术作品拥有伸向现实的“肢体”,在上述线下场所进行实体传播。其储存可以在本地进行,也可以上传到云端或者是互联网中,体积或数量可以非常庞大且不占据物理实体空间就已经是一个特殊的优势了。但也正是因为数字艺术的这种特性,时常让我有一种无法言说的虚无感。同时因为它传播便利以及可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时间被“储存”,导致了它不具备稀缺性。而这个世界上珍贵且价值高的东西,一定是稀缺的。这也引出为什么我和一些同样从事数字艺术创作的朋友都非常认可NFT这个概念的原因,NFT给予了数字艺术作品一张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使其拥有稀缺性。但现在整个加密艺术市场还是处于一个比较混乱的状态,以及数字艺术的收藏也没有真正进入到目前艺术收藏的体系当中,这点还是需要数字艺术家与整个艺术市场的从业者去探索和挖掘的。
✲✲✲数字艺术作品一般在实现的过程中全面或者部分使用数字技术手段。但是不论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如果没有体现出艺术观念和审美价值的单纯数字技术,它本身是不能够作为数字艺术所存在的。目前,将数字艺术进行划分,在其范畴当中容易把单纯的数字化技术与一般涉及数字技术的创作都被称作数字艺术。实际上只有通过注重艺术本身以及艺术观念的表达,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数字艺术作品才能被称为数字艺术。··· ···
先进的技术手段固然方便了艺术创作,但是也带来了大量的无意义艺术作品充斥艺术市场,混淆着大众的审美,这对艺术的发展是不利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观看一些纯粹技术很好的作品时,虽然会感叹技术力之高,但内心不会泛起涟漪。不过我认为技术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没有好的美术基础和技术一定创作不出来好的作品。
关于“无意义艺术作品”,这是我较常思考的问题。我经常性反思自己是否在制造电子垃圾,因为我自己很难定义什么是“意义”,但是好在数字艺术不占据实体,就不会有太大压力,毕竟回看角落里的某些画,丢了可惜,不丢又觉得占地方。再观察近几年,随着CG制作门槛的降低以及3D艺术的热度高涨(有点当年摄影兴起的感觉了),市面上大量地出现“复制粘贴“的作品,不具备审美价值及其个人表达,只是盲目跟风其他作品中的“热销部分”然后挪用再制造。接着贴上各种标签,数量到达一定程度,加上铺天盖地和不断重复地宣传,似乎就自成一派了。挂上“存在就有其意义”的旗帜,飘扬在各个地方。看不懂的都是“艺术”,太抽象的都是“先锋艺术”。以及有商业价值不代表有艺术价值。
不过你要去说这类作品没有意义,或许它们的意义就是反映了当下的社会状况。不需要考虑过多的艺术价值,而是满足视觉体验以及商业需求,选择流量或者噱头吸引观众眼球,用技术或者低质量快速产出一些不明所以但能贴合流行趋势的东西。只要数量够多宣传够广,就能混淆视听。而一个深刻且有深度的作品,一定是需要多方面的积累和实践,无论时间还是精力的投入都不会太少。但这样的东西在这个时代的情况总是不那么“吃香”,先抛开作品深度拿CG举例,你花五分钟做的一些简单的视觉图像可以快速满足商业需求并且大量铺开,不断更新制造新的流量,你花五个月的时间做一个作品,或许可以铺开也有市场,但是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差不多,加上流量又具有时效性,这个时候你的心里难免不去衡量投入与回报。再加上数字艺术除开线下展示外,如果是投放在互联网,其实也就是别人手机上下滑动的一瞬,喜欢的就点赞或者保存下来,不喜欢的就划开,可能五分钟的作品不小心就比五个月的作品流量高所以受欢迎,这个结果是你无法预估的。长此以往,整个环境就会令你开始怀疑,衡量后发现轻松简单和深思熟虑去做一个作品得到的回报是差不多的情况,那么大部分人可能就会选择前者。而当其他人也体验到同样的状况时,大家的选择可能也会慢慢相同,就像现在的视频创作环境,越来越多的长视频博主开始倾向于短视频。当然也有人不在乎这些而专注于自己的步伐和内心,我也只是从目前有的一些现象提出部分内容来探讨罢了,不过如果整个环境都是如此,多多少少都会受到一些影响。
当下社会的发展形势导致现代人非常浮躁,一切都在挤压着人们的时间和空间,身体在工作精神在压迫,被信息洪流裹挟着往前走。很多时候难以探究一件事物的本质,多数时间仅停留在表面,比如看电影看电视剧都没时间精力去看本体,而是更宁愿去看短视频或者博主的概括,因为这样可以在短时间里快速获取一个作品的基本信息,两小时可以看十几条甚至更多的短视频,或许可以快速筛选出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之后再去看原片,或者就是蜻蜓点水,也可以点满好几个池塘。还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快速掌握某些时事热点用来社交谈资。如果长期以这样的方式观看作品,很可能导致之后很难静下心来去观看完整的或长篇的作品。生活方式或习惯总是潜移默化地被改变或点滴累积起来。而所谓碎片化的时间,也是自主选择把时间碎片化,时间只是一个帮助人类理解的概念,它是人类不可控的“进程”,但人类可以选择它进行的方式。所以当我们自愿让短视频或碎片式图片等信息进入我们生活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接受被改造。这不是一件带有好坏属性的事情,只是当时代在发展时,单一个体还是有一些主动权的,不盲目一头扎入这些不知道通往哪里的道路,也没必要狠狠地拒绝那些改变,而是能够先了解,然后再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性接受,或许这样会好一些。

✲✲✲对艺术家来说,视觉艺术创作活动不仅是通过人的眼睛或使用某种材料来完成一件事物在另一特定位置上的活动,也是努力寻找视觉语言形式,表达造型元素的艺术多样手法的体现。艺术家们始终在寻找着新的艺术表现手法;不断地完善新的艺术语言;尝试不同的新技术手段。··· ···视觉语言的表现,无论是传统的还是当代的都是人通过意识转变了的自身形态特征,表现不同时期人心理的变化和时代的变化。视觉语言始终是在时代发展中的一种可以直接诉求的表现对象,是给以最直接、最强烈视觉冲击的艺术语言特征··· ···虽然艺术形式的发展和艺术观念的变化结合着社会发展的科技动力和生产力,但是艺术始终传达的还是文化、思想和观念。“艺术家创造艺术,是要告诉观众一种意识,一种生存体验一种文化思考,一种生命状态”让回首艺术的发展史时,由衷的惊叹艺术视觉语言体系的丰富多变,还有其赋予的哲理性。··· ···艺术的生命是具有独立的艺术语言形式,众人一幅画,千人一面的艺术形式会使艺术失去其生命力。每个人的性格、爱好、审美习惯都有所差异,艺术家在艺术创作的时候同时思考着艺术主观的架构,创作具有主观个性特征的艺术形象,艺术只有超越才有它的独特性和个性化的符号。作品的个性化表现作为艺术家表达自己内心情感的意识形态,通过对生活的观察、感知和艺术家主观思维的艺术加工,审美情感得以在作品中表述,最终达到主观和客观的意识统一,传递出艺术家特定的艺术符号。艺术作品的感染力和独创性都源自于艺术家对艺术的探索和生活的感悟、理解,这样才能创作出具有个性特征的艺术作品,对于艺术家来说如果失去了个性也就失去了艺术的生命。✲✲✲
对于我来说,我创作的作品从以前到现在都一定是带有我个人属性的,是从我意识中提取出来的视觉语言。它会随着我的成长,随着我经历的一切出现不同程度的变化。它绝不是凭空出现且不明所以,虽然大部分时间我很难一下子用文字语言把它描述得很清晰,因为我很不适应短时思考,我习惯长线思考,反复推敲,可能因为我是一个很害怕犯错的人,害怕不严谨。但是我要表达的内容已经留在了画面当中。那些最后的呈现,是被我觉察、捕捉、保留最后用我的方式和视觉语言输出的产物。而我的作品也一定会带有我的文化属性,这些属性会有意无意地透露在表达当中,甚至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数字艺术对传统视觉现象的影响。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视觉图像冠以艺术作品的头衔被商品化,不具备艺术的实质内涵和绘画性,只是按照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模式批量生产,成为众人一幅画、千人一面的复制品,而不是具有独立精神面貌,个性张扬的艺术品。数字艺术的机械复制、图像拼贴背离了艺术家对绘画艺术原创意味的追求。当代社会通过技术理性的机械组织体制,将艺术在内的所有事物高度标准化、统一化,从传统造物的方法中解脱了出来,生产出来了大量的复制品,试图取代独一无二的艺术品。在这种现状下,打着艺术的幌子出现的视觉现象,其实只是一个艺术的大杂烩,只能满足社会人的一般消遣和娱乐,而不能从更高的层面满足人的精神需求。··· ···
数字艺术虽然借助技术获得了它与众不同的发展空间,但又由于艺术的观念和形态在同技术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具有平行性,不得不使艺术很大程度上依赖和受制于技术。英国当代艺术研究中的本杰明韦尔曾说到:“艺术作品首先需要提出艺术家的观念,然后再由技术提出最为巧妙和聪明的解决方法,将其完成。艺术作品与每个人的思维方式有关,由观念驱使的创作是艺术性的创作,而仅仅通过技术实现的创作就不能称为艺术创作。”这也恰好说明了艺术与技术在艺术创作之间的平衡关系。✲✲✲
这部分我个人觉得比较不全面,艺术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是绘画了,而数字艺术也不是只会像工业化般生产。其中一直强调数字艺术就是复制,以及想要取代独一无二的艺术品,但数字艺术不是艺术品吗?数字艺术不独一无二吗?从物理层面来说确实没有独一性,但是从艺术家的创作角度来说是有的。这部分指出将艺术的内在和艺术的创作方式高度标准化或统一化,何为艺术内在?艺术作品的内在应该还是艺术家的表达。而关于创作生产,其材料在今日已经标准化和统一化了,就像绘画使用的颜料,许多已是工业产物,只有少数人还会花费时间精力自己动手制作颜料。其他创作材料也有如此情况,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恰恰高标准化、统一化的批量生产才更能让艺术家只需要考虑创作本身而不需要担心创作材料的不可控性。数字艺术只是一种艺术形式,数字技术只是工具,是艺术家选择了电子设备之类的工具,就像画家选择油画或水彩来进行创作,最核心的还是艺术家的表达。艺术家不过是选择了数字艺术这个形式来进行创作和表达罢了。如果只会一味地复制粘贴,那么也不能算是艺术,这样就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了。
所以可能作者指的“复制”是用数字技术创造出来的作品同质化比较严重吧,这样的话我确实能够理解,因为数字艺术非常大程度地仰赖技术,大家的技术差不多的情况下,确实有可能会出现相似的情况,比如CG艺术使用的渲染器相同的情况下,渲染出来的效果会有自带某些“特色”,不过这一点和绘画时使用的某种颜料而产生相似呈现效果其实是一样的。以及当某种新的技术出现的时候,市面上会同样的从业者采用此技术进行创作,比如虚幻引擎之前出的MetaHuman,大家在利用其创造的时候出来的结果会有一定程度的类似,因为引擎技术和输出限制导致了内容会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还有当一些比较厉害的艺术家或技术型博主上传教学视频到各个平台的时候(感谢各位的开源精神!),一般都会引发一阵学习浪潮,然后就会在市面上看到同质化比较严重的作品,这些都不能称作艺术作品,因为一般这些要么是纯粹技术力构成不带有艺术价值,要么就是临摹,当然也有一些是学习了技术之后再去创造的(但这样的创造也是技术在前,想法在后)。虽说如此,但这样的情况出现同时也会产生商业需求,现在的商业资本,有些并不在意艺术价值或原创性。当市面上流通一类风格的时候,就会有一群人盲目跟风学习,然后产出大量的“复制品”,这类产物有些是毫无艺术价值的,甚至或许都没有审美价值或其他价值。但是或许有商业价值,因为市场大部分看到是:“最近流行这个,这个东西有流量,我也要弄一个”。当然,商业价值也是价值,有商业价值也是好事。只是,如果连艺术都只在支持有商业价值的作品而忽略有真正艺术价值的作品,那么艺术的未来的发展也可想而知。以及如今的艺术也逐渐变为消费品,一种附属在其他商品上“加分项”,背后的目的通常不是艺术本身,而是商品本身。

✲✲✲作为当代视觉艺术的一部分,数字艺术离不开数字技术和艺术,不管怎样的强调技术和艺术的完美结合;拥有如何变化多端的表现形式;生成艺术创作的来源又如何的多种多样;交互虚拟的方式如何的出人意料;资料信息来源的主客体之间转换、连接、分布的如何广泛。数字艺术的创作都必须是由观念所驱动借由技术来完成的艺术性创造,它的本质永远都是艺术,如果仅仅借由技术来实现创作,都不具备其本质。因此,当代艺术的发展不能只是通过高科技手段对传统视觉现象的再现,而需要站在当代的视野中与传统对话、融合,利用传统的因素对我们当前面临的问题做出我们的表达,这才可能是当代艺术在未来蓬勃发展的切近之途。这样当我们利用当前的高科技手段去丰富传统的意义和内涵、创造属于我们时代的新传统的时候,在当代艺术作品中所感觉到的才不会是某种空乏的传统,而是源自我们身边世界的鲜活体验。✲✲✲
艺术发展到现在,逐渐清晰了艺术家的表达才是艺术作品的核心。数字艺术不过是这个时代的一个新的创作方式而已,未来无论有何种新的创作方法出现,比如ai之类的,它们都只会是辅助艺术家表达的一种工具。
参考资料:
[1]王晓瑜. 数字艺术在当代艺术创作中与传统视觉艺术关系的思考[D].南昌大学,2013.
[2]赵炎. 从画布到屏幕--作为抽象艺术的数字图像与计算机艺术的发端[J].艺术评论,2019(2).[3]A brief history of digital art and its development[EB/OL].https://vypixel.com/a-brief-history-of-digital-art-and-its-development.[4][美国]Christiane Paul. 数字艺术:数字技术与艺术观念的探索[M]. 李镇,彦风.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21.7

下一次有机会打算聊聊ai艺术和数字艺术的话题 :D
综上所述,我的表述和感想只是建立在我短暂且主观的个人思考出发,总会有片面或是不准确的地方。保持开放,支持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