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报名 | 瑞昌市人民法院招聘啦~
为了适应司法改革形势下法院执行工作需要,瑞昌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行辅助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
本次共计划招聘3人,招聘岗位主要是从事执行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35周岁以下,男性。
(三)参照招录司法警察标准,身高170厘米以上。
(四)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自愿从事执行辅助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七)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已经招聘为政法单位辅助人员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曾被单位开除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瑞昌市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整个招聘程序的防疫防控工作,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参加招聘程序,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2022年瑞昌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执行辅助人员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rcsrmfyzzb@163.com,并将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同步发送,发送时请标注报名人姓名。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咨询电话:瑞昌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0792-4217082。
(二)面试。委托第三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有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与瑞昌市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参照正式干警提供餐宿;
4.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省聘书记员标准,另外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手续。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实行公正、公平、公开、诚信原则,报考者对自己提交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和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其它
(一)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瑞昌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