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续前 恩格斯的补充说明—第五节 1891年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所写的序言
5.1891年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所写的导言
恩格斯在为《法兰西内战》第三版写的导言中(写于1891年3月18日,最初刊载在《新时代》杂志上),除了顺便就有关对国家的态度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值得注意的意见以外,还对公社的教训作了一个极其鲜明的总结【20】。这个总结,由于根据了公社以后二十年的全部经验而作得非常深刻,并且是专门用来反对流行于德国的“对国家的迷信”的,完全可以称为马克思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最高成就。
恩格斯指出,法国每次革命以后工人总是武装起来了;“因此,掌握国家大权的资产者的第一个信条就是解除工人的武装。于是,在每次工人赢得革命以后就产生新的斗争,其结果总是工人失败”······
对各次资产阶级革命的经验作出的这个总结,真是又简短,又明了。这里正好抓住了问题的实质,也是国家问题的实质(被压迫阶级有没有武装?)。这个实质正是那些受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教授以及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常常避而不谈的。在1917年俄国革命的时候,泄露资产阶级革命的这个秘密的荣幸(卡芬雅克式的荣幸)落到了“孟什维克”,“也是马克思主义者”的策烈铁里身上。他在6月11日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演说中,脱口说出了资产阶级要解除彼得堡工人武装的决定,当然,他把这个决定说成是他自己的决定,并且说这一般是“国家”所需要的。
策烈铁里在6月11日发表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演说,当然会成为每一个论述 1917年革命的历史学家都要援引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它证明策烈铁里先生所率领的社会革命党人同孟什维克的联盟如何转到资产阶级方面来反对革命的无产阶级。
恩格斯顺便提出的另外一个有关国家问题的意见是关于宗教的。大家知道,德国社会民主党随着它的日益机会主义化和日益腐化,对“宣布宗教为私人的事情”这个有名的公式也愈来愈加以庸俗的歪曲,把这个公式歪曲成似乎宗教问题对于革命无产阶级政党也是私人的事情!!这种完全背叛无产阶级革命纲领的立场正是恩格斯当时出来反对的,但恩格斯在1891 年还只看到自己党内机会主义的最小的萌芽,因此他说得很谨慎:
“因为参加公社的差不多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代表,所以它所通过的决议也就完全是无产阶级性质的。有些决议把共和派资产阶级只是由于卑鄙的怯懦才不肯实行的、然而是工人阶级自由活动的必要基础的那些改革法定下来,例如实行宗教对国家来说仅仅是私人事情的原则。有些决议则直接有利于工人阶级,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深深刺入了旧社会制度的内脏”······
恩格斯故意把“对国家来说”这几个字加上着重号,目的是要击中德国机会主义的要害,因为德国机会主义宣布宗教对党来说是私人的事情,这样也就把革命无产阶级政党降低到最庸俗的“自由思想的”市侩的水平,市侩承认可以不信宗教,但是拒绝执行对麻醉人民的宗教鸦片进行党的斗争的任务。
将来研究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史的历史学家在探讨该党1914年遭到可耻的破产的根源时,会找到关于这个问题的许多有趣的材料:从该党思想领袖考茨基的论文中为机会主义打开大门的暖昧言论起,直到党对 1913 年的《Los—von—Kirche—Bewegung》(与教会分离的运动)的态度止。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恩格斯在公社以后二十年是怎样为斗争的无产阶级总结公社教训的。
下面就是恩格斯认为最重要的教训:
······“正是军队、政治警察、官僚这种旧的集权政府的压迫权力,即由拿破仑在1798年建立,以后一直被每届新政府当做合意的工具接收并利用来反对自己的敌人的权力,——正是这种权力应该在全国各地复没,正如它已在巴黎复没一样。
公社一开始就得承认,工人阶级在获得统治时,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工人阶级为了不致失去刚刚争得的统治,一方面应当铲除全部旧的、一直被利用来反对它的压迫机器,另一方面应当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无例外地可以随时撤换,来保证自己有可能防范他们”······
恩格斯一再着重指出,不仅在君主国,而且在民主共和国,国家依然是国家,也就是说仍然保留着它的基本特征:把公职人员,“社会公仆”,社会机关,变为社会的主人。
······“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公社所曾付过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①。这样,即使公社没有另外给各代议机构的代表规定限权委托书,也能可靠地防止人们去追求升官发财了”······
恩格斯在这里谈到了一个有趣的界线,在这个界线上,彻底的民主变成了社会主义,同时也就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因为,要消灭国家就必须把国家服务机关的职能变为非常简单的监督和统计手续,使绝大多数居民以至全体居民都能够办理,都能够胜任。
① 名义上约等于 2 400卢布,但按现在的汇率计算,约等于 6000卢布。有些布尔什维克提议例如在市杜马内给9000卢布的薪金,而不提议全国以6000卢布(这个数目是足够的)为最高薪金,这种做法是完全不可饶恕的。
而要完全消除升官发财的思想,就必须使国家服务机关中那些无利可图但是“光荣的”位置不能成为在银行和股份公司内找到肥缺的桥梁,象在一切最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内所经常看到的那样。
但是,恩格斯并没有犯有些马克思主义者在民族自决权问题上所犯的那种错误:他们说民族自决权在资本主义下是不可能实现的,而在社会主义下则是多余的。这种似乎很巧妙但实际上并不正确的推论,对于任何一种民主制度,连给官吏发微薄的薪金的办法也包括在内,都可以套得上,因为在资本主义下彻底的民主是不可能的,而在社会主义下则任何民主都是会消亡的。
这是一种诡辩,正象古时候有句笑话:一个人掉了一根头发,他是否就成了秃头呢?
彻底发展民主,找出这种发展的形式,用实践来检验这些形式等等,都是为社会革命进行斗争的任务之一。任何单独存在的民主都不会产生社会主义,但在实际生活中民主永远不会是“单独存在”,而总是“相互依存”的,它也会影响经济,推动经济的改造,受经济发展的影响等等。这是活生生的历史的辩证法。
恩格斯继续写道:
······“这种炸毁(Sprengung)旧的国家政权并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的情形,已经在《内战》第三章中作了详细的描述。但是这里再一次简单地谈到这种代替的几个特点,这是必要的,因为恰巧在德国,对国家的迷信,已经从哲学方面转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中去了。按照哲学家的学说,国家是‘观念的实现’,或是译成了哲学语言的尘世的上帝王国,也就是永恒的真理和正义所借以实现或应当借以实现的场所。由此就产生了对国家以及一切有关国家的事物的崇拜,由于人们从小就习惯于认为全社会的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只能用旧的方法来处理和保护,即通过国家及其收入极多的官吏来处理和保护,这种崇拜就更容易生根。人们以为,如果他们不再迷信世袭君主制而拥护民主共和制,那就已经是非常大胆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这一点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丝毫不比在君主制下差。国家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以后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能够把国家制度这一整堆垃圾抛掉为止。”
恩格斯警告德国人,叫他们在以共和制代替君主制的时候不要忘记社会主义关于一般国家问题的原理。他的警告现在看起来好象是直接对策烈铁里和切尔诺夫之流先生们的教训。因为他们在“联合政府”的实践中正好表现出对国家的迷信和崇拜!
还应当指出两点:(1)恩格斯说,在民主共和制下,国家之为“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丝毫不”比在君主制下“差”,但这决不等于说,压迫的形式对于无产阶级是无所谓的,象某些无政府主义者所“教导”的那样。更广泛、更自由、更公开的阶级斗争形式和阶级压迫形式,能够大大地促进无产阶级为消灭一切阶级而进行的斗争。
(2)为什么只有新的一代才能够把国家制度这一整堆垃圾完全抛掉呢?这个问题是同民主的消除问题联系着的,现在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20】指恩格斯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一书所写的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2卷第216—2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