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关于《文姬归汉》及其他(范钧宏)

——兼答金永祁通知
《戏剧报》第四期发表了金永祁同志的文章,批评我对《文姬归汉》“没有采用两分法……从而全盘否定了原本。”并指出删去祭昭君墓的〔反二黄〕是“错把精华当成了糟粕”,最后又因我“既然继承了原本的部分劳动,又对原本持全盘否定的态度;既不同意原本可以演出,又把支持原本的人,说成是‘极端保守观点’。”从而得出作为改编者(其实应该是整理者)之一的我,“也未免有点求功心切”的结论。
为此,我也想讲几句话:一、说明情况,借以消除误会;二、由此及彼,谈谈自己浅见。
首先应当明确,我是否如金永祁同志所讲:“全盘否定了原本”。
我在发言中,没有谈到金仲苏先生写作《文》剧的时代背景和爱国主义思想倾向,也没有提及《文》剧是程派艺术中期的代表作,可以说是不够周到、但这绝非“避而不谈”。我之所以侧重于指出原本中某些情节与形象有损于少数民族感情,主要是针对主张原本与改本同时演出而言,其中虽有“原本也是必须经过修改才有可能演出的”之类用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对于原本的全盘否定。因为当时话剧《蔡文姬》正在某些地区展开争论,程剧原本既然涉及民族政策问题,如果原封不动地演出,也许就会火上加油、以至掀起更大的波澜。不过原本存在的问题毕竟是局部性的,是完全可以改掉的,可是主张原本与改本同时演出的,似乎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或许虽已有所考虑却又认为只要有了祭昭君墓的反调,其它问题可以不在话下。我认为这种只顾欣赏艺术、不管政治影响的提议,是一种极端保守观点的反映,并不能和红线女同志既演《王昭君》又演《昭君出塞》同日而语,因为后者只是艺术上的竞赛、并不存在什么政治问题。而《文》剧则不然,所以说,主张按原本演出的,不是对原本的支持、而是在“帮倒忙”。试想,既称之为“帮倒忙”,就相当于对原本的表态,纵或缺乏“两分法”、至少也不是对它的全盘否定。这个文法和修辞方面的常识,在为我澄清问题上,或许可以起点作用吧。
金永祁同志提醒我看一看《杨门女将》和《满江红》,是否也有有损于少数民族感情的地方。我觉得这个提醒无论对于我、对于处理民族题材,都是大有好处的。在这个问题上,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什么叫做“有损于少数民族感情”。象《杨门女将》余太君怒斥王文:“无故兴兵犯界,反敢口出狂言。速速马前归顺、饶尔不死!”以及“恨辽邦”、“贼王文”……,《满江红》岳飞口中的“金酋”、“胡尘”、“狼子野心”、“背信弃义”……这一类的台词。都不能算做有损于民族感情:倒是岳飞《满江红》原作中“壮志饥餐……”“笑谈渴饮……”却往往招致某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反感。这是因为前者被斥责的是侵略者,而后者“饥餐”“渴饮”云云,却是泛指的那一整个民族。我认为这是划分是否有损民族感情的杠杠之一。我们说《文》剧某些处理不当,指的正是从剧中人物对话或内心活动中,反映出来的一种汉民族对于其他民族的某些带有侮辱性的思想感情,这就和《杨门女将》、《满江红》有着原则性的区了,许这种单的解释还缺乏说服力,那就无妨找一诚、中国我曲研究院编银《程现秋演出剧本选集收入十个网本、金老先生的剧作有善表、式荒山附》、春梦分等、作为“程派艺术中期代表作“的文归汉反而并未入选。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我,由于剧中存在蓉涉及民族政童方面的问随而又一时于槽手、恐怕多少总有些关联吧、如果是这样的活、都么,我讲“原本也是必须经过修改才有可能出的”也就有一定根据了。
这就涉及到政策问题。我在发言中、只是指出《文》剧原本存在着有关民族政策的问题,而不是象永祁同志所讲“以今天我们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批判五十八年前的原本。”我并不反对永祁同志讲的:“我们过去的政策、只适用于过去的情况,我们今天的政蒙、只适用于今天的情况。”但是我要问;如果按照过去的政策写出来的剧本,而违反了今天的政策、又该怎么办?是想方设法去消除它呢?还是千方百计为它的继续存在辩护呢?从永祁同志讲的“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存在”那一段话来看,我似乎蒙就就地体会到他认为应该做的不是前者,而是后者、果若如此、问题就不仅限于《文》剧本身、雨是沙及到如理解“古为今用”,如何对待“推陈出新”一系列问题了。
我讲,对于《文》剧的整理、“事后帮了点小忙”,既非谦虚之词,“事后”二宇更是实寨求是且不说我和李世济同志这一戏剧性合作的来去脉、只说当我接触到整理本之时,有些重要的场子、情售以及唱段,已经做了较大的增。我只是压缩了少歌松散的场子和改了一些有损于民族感情的合调。金永祁同志认为我剩掉了祭昭君墓的唱段面感到辅心又因在电视节目中看到李世济同志清唱了这段反、“内心非常欣慰”(其实这段戏不仅见清唱、画从去年起,也已见于舞台)。不过说起这件事来、感馆连指责我的人也会和被指责的我一样哑然失笑的,那就是关于祭昭君墓的取消与恢复,系铃解铃完全出自于世济同志,这或许是永祁同志始料所不及吧。我讲这些,并非要把世济同志“兜”出来,而是为了说明:一、她在取消这段戏时,有自己的见解,恢复这段戏时,也有良好的愿望、不管怎样,可以看出她对待流派剧目的积极态度:二、由于《文》剧情节结构的变动、祭昭君墓在整理本中的位置,已和原本有所不同:三、最初取消这段戏,曾经引起争论,现在恢复这段戏,照样也有不同的意见。由此可见,得失之间,还不能遽下结论。从事物运动规律来看,新与旧这对矛盾、在一定时期,时常产生并存或者竞争的现象,但只要“改”字当头(这个“改”指的是为了顺应时代要求所做的变革),原来的新事物,会因更新的事物出现而自身也变成相对的“旧”。按照我的看法,《文》剧整理本,既已经历两次改动,就有可能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对比和思索之后,将会有一个更进一步的改本出现。这就是说,仅《文》剧原本存在着旧社会的时代局限,两次整理本同样也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局限,间题在于敢不敢正视这种局限?要不要变革这种局限?能不能弥补这种局限?《文》剧如此,其它剧目也并无例外,这就是戏曲推陈出新的必由之路,在这个意义上讲,古今中外任何戏剧名著、只能成为“文献”,不能当作“定本”。一个好的剧本,一个经得住时代考验得以流传于舞台的剧本,通常总要做不断的修改一一原作者会苦心孤诣地精雕细琢,但历史的无限性则决定了在更多的时候、是由他人改,是由后人改的。(古今中外事例尽多,不必举例)因此,对前一时期(乃至古代)的“名作”进行整理、改编和再创作,应当是对原作的继承和发扬,在戏曲改革的方针政策中是完全合法的,尽管存在着改好或改坏的问题,但是,在讨论这些问题时,使用“求功心切”之类语言,那就既不利于团结,更难免使人对整理改编传统剧目有望而生畏之感。
有关《文姬归汉》就谈到这里,虽然也涉及一些原则问题,但浅探辄止,留待更多的读者发表意见,并予以指正。

【作者:范钧宏 1983.5《中国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