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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网热议!烟头烫伤同居男私密部位20多次,爆头骨折被判!

2022-03-26 16:28 作者:进击的刘在石  | 我要投稿

经常殴打同居男,用烟头烫伤男性身体主要隐私部位等猎奇行为的女性被判刑,引起了人们热议。

A和B从2019年5月左右开始以恋人关系交往,第二年2月开始同居约9个月,B某的暴行从开始同居一个多月后的3月开始。B某在打扫居住地的时候发现了推测为女性头绳,生气地问A某“这头绳是什么,找哪个女人带回家?”,但A某回答说“不知道”。


对此,B某用拳头打了A某的肩膀,A某为了制止暴行,抓住B某的两个手腕,B某就用额头猛撞A某的脸,造成鼻骨骨折等伤害。

同年6~7月,在讨论A某前女友的事情时,犯下用小玻璃瓶强烈地砸向A某的后脑勺,用剪刀剪下A某穿着的t恤和头发等暴行。


B某几个月后再次提起A某前女友的事情,踢踹A某,甚至用烟头烫伤A某重要身体部位约20次左右,造成严重烧伤。

B某在恋爱初期被A某要求拍摄有似性行为照片,以感到羞耻为由,持续殴打后A某后,拍下A某的脸和性器官等暴露的照片,并威胁说“如果家里发现了女人的东西,就会在网络上传照片”。


26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A某对B某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中裁定“B某支付支付治疗费867万多韩元和各犯罪行为的赡养费5600万韩元,共计6467万多韩元”,判处原告部分胜诉。


看到如此荒唐的案件报道韩网友们也纷纷开始留言“什么男的烫伤20多次还纹丝不动,丢男人的脸”、“应该废除女性家族部,建立男性家族部”、“为何不判刑,只罚款”、“这种情况是男的过于善良,女的过于彪悍造成的,不满意可以分手啊”、“韩国女性约会暴力家庭暴力太恐怖,韩国不适合男人居住”、“虽然说女的过分,但是谁都没注意男的先要求拍照吗”、“同一犯罪性别换过来看看”、“抛开男女为何要和这种暴力的人一起过”、“语言暴力也是女性专利,不是总是女性是被害者牺牲者”等表示无语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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