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对于一件事有什么看法,最主要还是取决于自身的态度。
就比如意志胜利,多少美国教授担心学生被“洗脑”,我看完了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我的直观感受是:胡子演(强调)得真不错。因为我知道他不仅蛊惑人,主要是自己也是个十足的傻子。他手下的精干都是伟大德意志民族的精英,早在他出生前就存在了,33~36年的成就跟他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多大,毕竟同样有一个德意志人姓马xx,怎么说都是后者更牛,比肩韦伯的神人,是他一个啥鬼地方冒出来的东西比得了的。
至于其中似曾相识的说辞,笃信自由的人会开始危言耸听,我的感觉是:这小词一个个学得不错啊,话是好话,可惜配了个烂(生物意义)人。
人的确不能听传言。我对这些东西最大的反感不是来源于其本身,而是谈及该话题的评论家们的遐想和解读。这些评论家厉害啊,口若悬河,批判之词无所不能,言之凿凿,不容置疑。虽然显然不可能喜欢胡子,但我似乎更不喜欢评论家们。最重要的在于,这种不喜欢不是出自道听途说的偏见,而是亲自读了看了各种“原文”后,细细想想后,还是这么觉得。尽管我不是相关专业,但直觉告诉我,擅自讨厌、擅自悲叹、擅自反思、擅自失望在恋爱里是叫人想远离的,在任何地方都是如此。
很经典的例子是孩子的交际取向问题。一天女儿(不是我的)回家说自己可能爱上了自己的闺蜜,这时候很多人就要说了,“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大胆去爱”“法律束缚人的自由是错误的”,这一大串,项链看了都惭愧。你甚至都不深入问一问,那真的是爱吗?是亲密,友情,知己感,还是爱?是那种结婚的爱吗?什么叫少数群体?大街上随机抓一个都是的东西叫做“少数”?概率学学过不。人家小姑娘想想“是哦,只是亲密而已,我们除了校园生活并不互相了解啊。”这叫爱吗?显然不合适。但是如果按照上述某些人的说法,这就是爱,不是也得是。
我们说要“尊重当事人选择的自由”,结果打着尊重旗号的人,最不尊重人。人家当事人还没说话,你就擅自决定了一切,武断地把她绑在你的权谋战车上,你到底是为了谁好,是她还是你自己?
擅自动情,擅自失望,大老师总是这样说自己,觉得这样极其麻烦人,更是骄傲自大的表现,他对雪乃曾经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事情大白又不切实际地失望,他批评自己的幼稚,软弱和无耻。我们有些人,他给自己身上包一层报纸就觉得自己是记者,穿一身工装脸上拍点美黑就觉得自己是工人,实际上你啥都不是。我也啥都不是,但我自我认知清醒,瓶子说“我就是个小丑”,我从来觉得我是个没用的东西,但是起码的认知还是有的。
我发明一个词叫“发言人效应”,如果有人知道学名欢迎批评指正。任何个人主动地把自己献给某种思潮或利益,当出现事件时有的没的不顾事实都要来凑个镜头混个脸熟,机构的发言人有这重任务,一个个人却也这么勤奋。个人的生活常识就是生活问题具体分析的底线,很多人说得很漂亮,只可惜他说错了地方,像狗狗一样到处蹭热度,占地盘,放弃个人的尊严和思考。波兹曼就说,赫胥黎比奥威尔更对理性和自由有害,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威胁一定比一个看得见的威胁更可怕。很多人在当下警惕我们身边的奥威尔,我真是感觉毫无意义,杞人忧天。倒是杞人太多,天自己干得好好的,突然被通知“你马上给我塌下来”,很喜欢网友一句话: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