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鸡断尾
雄鸡断尾
《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公元前520年)》
【原文】
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
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
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之用乎?……”
【今译】
宾孟,春秋时周景王的宠臣,周景王儿子子朝的老师。
相传,一天,宾孟到郊外去,看见一只公鸡啄掉尾巴上漂亮的羽毛,在把自己的尾巴弄断了。
宾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就问身边的随从这是什么缘故,跟随他的仆人回答说:“这是公鸡害怕自己作为祭祀宗庙的牲畜祭品,所以自我残毁,拔去自己漂亮的尾巴,使自己丑陋不堪。”
宾孟马上回城,向景王报告了这件事情,并且说:“鸡大概是怕被人当作祭品啊!……”
【赏析】
这个故事是周景王的宠臣宾孟讲给周景王听的,意思是要他当机立断。
本文利用了“断”字双关意义,断,由断截联想到决断。
然而,故事本身显示了更深远的寓意,那就是要及时预见祸患,甚至不惜自残远祸,情愿舍小全大。
断尾:断去尾巴。
“雄鸡断尾”本指雄鸡因怕做祭祀的牺牲供品,而咬断自己的尾巴,自残其身。
后用“雄鸡断尾”形容情愿因大失小,不能因小失大。比喻处事过于谨慎,瞻前顾后。或怕遭人毁谤而自甘做平凡,无所作为。
《左传》是我国最早的叙事完整的编年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