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检查机构


房屋质量检查机构,是房屋工程质量监督的专门技术性组织。它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施工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其任务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技术性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接受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委托的房屋质量检测鉴定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参加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可以设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监站"),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设立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监站")或指定检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
2、有必要的仪器和设备以及必要的人员;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业务范围:
1、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
2、负责对本地区承建单位审查和质量能力的核定;
3、受理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检举和报告;
4、调解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纠纷;
5、参加竣工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意见书。
(三)主要负责人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计划和各项指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