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群众文化研究馆员评审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出版专著
研究馆员: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有2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副研究馆员: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学术著作1部(独著或第一、第二作者,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2.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有1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4.县以下文化馆(美术馆)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并经主管部门批复已实施的群众文化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等2篇,并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独撰或第一作者)。
由以上文件要求可以看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职称评审可以出版专著,可以独立出版或合著出版,合著出版的话晋升研究馆员需是第一作者,副研究馆员需是前二作者。
如果您评职称也有专著需要出版,可以联系许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