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历任国家元首(兼代)出生地(一级行政区)(战后)
日本国(日语:にほんこく;英语:Japan),简称“日本”,位于东亚,领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四个大岛等(具体参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国未承认组成《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现行《日本国宪法》于1947年5月3日颁布实施。其宪法并未规定元首,但其第一章规定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并因其接受外国使节的国书,具有元首职能,故以1947年为基准。
1、裕仁 东京都(今)
2、明仁 东京都(今)
3、德仁 东京都(今)
以上皆在关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