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取消生育保险孩次限制的省份,广西突破创新!"
广西自治区近日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这一新政策突破了生育保险的孩次限制,成为中国首个在女性生育方面提供保障的省份。此前,中国实施了三孩生育政策,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通常限于政策内的生育家庭,四孩及以上的家庭通常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保障。

根据媒体报道,广西自治区各地市的医保局已经收到了这一新政策的通知,并表示根据最新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再有孩次限制。具体的报销情况仍需经办单位审核材料,只要材料合规,就可以享受报销待遇。

不同地方政府发布的职工生育保险基本条件存在一些细节上的差异,但几乎都都取消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以及治疗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等的医疗费用的限制。这一举措在遵守国家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取消了部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限制性条件,提高了政策的包容性,推动了生育保险在支持适度生育方面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策还在报销待遇的多个项目上进行了提高。例如,单胎顺产和难产的报销金额分别从原来的3000元和4000元提高到了4500元和5500元;多胞胎顺产和难产的报销金额也分别提高了1000元,达到了5000元和6000元。此外,流产和输卵管复通术的报销金额也有所提高。

此外,新政策还新增了门诊产前检查纳入生育保险的保障范围。女职工怀孕后在门诊产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年度内实行限额支付,每人报销限额为1500元。这一调整不仅提高了原有的限额支付标准,还新增了门诊产检的费用保障,进一步降低了生育成本。
另外,新政策延长了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在全面落实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待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二孩的津贴支付期限可延长30天,达到128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津贴支付期限可再延长30天,达到158天。

广西自治区的这一新政策在生育保险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女性提供了更加全面的保障。它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人口政策的调整和对适度生育的支持,还体现了社会对女性权益的关注和保护。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提高生育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广大职工提供更好的生育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