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公安部专项活动--【断卡行动】

2022-05-31 09:33 作者:警考小巴克  | 我要投稿


断卡行动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断卡行动是为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动。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一)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二)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为什么要“断卡”

(一)危害特别大。“实名不实人”的“卡”,很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据统计,每年网络赌博流出的资金就达万亿级别,难以追查和打击。

(二)时机成熟。2016年9月开始,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以及最高检、最高法出台了多个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文件、法律解释。


(一)打击

1.开卡团伙:利用管理漏洞为大批量开卡提供便利的“内鬼”

2.带队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

3.收卡团伙: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

4.贩卡团伙:接收卡,并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二)整治

1.重点地区:“涉案”两卡的开办地、户籍地;“涉案”两卡的中转地

2.重点行业:金融行业,主要包括各银行网点、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讯行业,三大运营商、虚拟运营商,也包括代理、线上渠道等

(三)惩戒

1.惩戒“两卡”违法失信人或单位

2.对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卡的,暂停5年内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开立新账户。

指哪些卡: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哪些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部专项活动--【断卡行动】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