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阳大病而作,何而为人
朦胧中想起前几日一个朋友向我开玩笑道:“会说人话的狗和只会狗叫的人哪个算人?” 这个问题很简单,以现在的定义来讲,狗胎里生出来的就是狗,人胎里生出来的就是人。 不过今日大病在床,我倏然觉得需要重新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只会狺狺狂吠的人便是疯子,就算疯子再能算人,你也很难与他产生多少情感,最多只是把他当人看。不过会说人话的狗就是再是一条狗,它的感情与你交织以后,你就也不会再在意它长什么样,同样的,你也不会把它当做狗来看待。 所以说,基于人的意识,人更注重感情而非外貌形态,人们会更倾向于能理解自己的人当成好友,哪怕对面只是一台模拟感情的电脑。 这就要牵扯出人的定义了,虽然现在对于人的定义是娘胎里出来,可我们不能永远保证以后人就必须从娘胎里出来。而对于那些不是娘胎里出来的,却能与你产生感情的东西不算人。 首先,先要区别人和非人的区别,我在这里擅自武断:“人要有人基本的三观”。 也即是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 蛇可以同类相食,而人这么做就是违背道德,这就是人与蛇的区别。 兔子在收到威胁时可以吃下刚出生的孩子,而人不可以这么做,这也是人与兔子的区别。 同样的,猫可以虐杀猎物,人这么做必遭谴责。 归根结底,就是动物与人的三观道德准则不同,所以人是人,动物是动物。 并非说孰优孰劣,那只是各个生物因为生存发展所需而定义的。它也会受时代环境所影响,就像现在吃牛肉不犯法也不违背道德,不过在古代你擅自吃掉这个重要劳动力就是违法也悖德的。 三观也构成了人类社会基本都道德与法律,任何不干人事的人势必会带来法律的惩罚与道德的谴责,三观是由人与社会与环境自发而成的,是不需要背诵也能清楚了解的。 就譬如说某东西擅自往大家赖以生存的大海里排核废水,就为了省几个钱。这已经不是三观不正的问题了,这种东西就是纯纯没有三观了,只有不该属于人类的极端金钱观。 所以这种东西就是穿西装打领带,穿的再衣冠楚楚,正常人类也不会把它当人,纵使是现有法律惩治不了它,不过人类也会觉得这种东西天理不容。 除了它的同类会把这种行为当做正常的事,这种行为怎么可能被接受。 白蚁吃木头还是生存所需,人们都因为它朽蛀栋梁而消灭它。有东西只是为了几个钱就迫害全人类,这种行为居然还有同类去拥戴它。 当人活的只有极端金钱观之后,那它就已经不是我所能定义的“人”了,甚至不能被称之为“生物”了。 三观的构成是由生物生存发展所需而悟出的道理,但很显然,这种极端的金钱观和“生物生存发展所需”里面没有一个词是有关系的。 蛇吃同类是为了在苛刻的生存环境中活下来,是为了族群。兔子吃孩子也是为了保证下次的生产,这也是为了族群。猫虐杀猎物演习捕猎,同样也是为了族群…… 而这种排污水的行为是为了什么?难道说它们也是为了它们这种族群?它们这种东西已经可以在辐射环境下生存了,所以让人类去灭绝?而最可笑的是,人类居然默许了这种迫害? 回归那个最初的问题,我得出结论,有人类三观的,哪怕是个石头,他也可以是人。没有人类三观的,它就是身居高位,那东西也很难被称之为人。 …… 而后头痛欲裂,遂停止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