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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据信托的数据交易所机制重构》学习笔记

2023-08-02 15:47 作者:数据要素小能手  | 我要投稿

目前除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少数其他产业的头部企业外,数据供给方的数据收集能力普遍偏低,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数据黑市”中对个人信息的“旺盛”交易。    

数据信托机制相较于一般数据处理活动中数据处理者与数据主体的二元结构,更有利于扭转当前数据处理活动中个人以及中小企业与互联网巨头之间实力不平衡的局面,保护数据主体的合法权益与数据要素市场的公共秩序,从而实现数据保护与利用的统筹协调。    

通过两篇材料学习,个人总结要点如下

1、权益分置思路。数据信托将将数据信托受益权配置于数据主体,将数据信托管理权配置于数据供给者,并以数据需求者为交易对手方出售数据产品使用权。

2、“一核两端”的数据交易所机制构造。新数据交易所机制应围绕数据信托进行构造,并贯通数据信托受益权交易端与数据产品使用权交易端,此可谓数据交易所机制的“一核”与前后“两端”,具体而言,乃数据信托的设立与治理、数据信托受益权的标准化交易机制、数据产品使用权的透明化交易机制三大板块。

3、附件中“数据交易的三种路径”共整理12位学者观点,对了解行业前沿提供思路与方向。总结整体思路如下:

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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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于数据信托的数据交易所机制重构.pptx

2、基于数据信托的数据交易所机制重构.xmind

3、数据要素市场化的一种方案:基于数据信托的数据交易所机制重构[J]. 电子政务,2023(07): 12-26 姜宇

4、探索建立新型数据信托机制 周辉 张心宇 大数据战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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