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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邪(COC跑团同名同人小说)01

2023-06-26 12:21 作者:楚荆风  | 我要投稿

    

 

注:本同人小说根据B站UP主整天摸鱼的三日坊主同名COC跑团视频《信邪》改编,文中涉及人物、地名、情节均为虚构。

 

序章(车卡集)

 

小贼严凉

 

“嘁……没想到看着鼓鼓囊囊的,里面竟然塞了一整张的破报纸。”

 

傍晚时分,北平城的胡同里,一个刚刚得手的小贼,朝身后看了又看,在确信没人跟踪自己后,这才松了口气,随即将一个价值不菲的皮包拿了出来,借着头顶处的昏暗灯光,他迫不及待的拽开拉链,本以为里面有厚厚一沓法币,足够他个把月吃喝不愁,不曾想,里面只有几张大面额的票子,之所以那时看上去鼓鼓囊囊的,是因为那名“富商”往包里塞了张新买的报纸。

 

“这两天,眼瞅着那群摸惯了鱼的巡警查得勤快了不少,上次被摸了的那位,估计是个硬茬子,这地方不能再待了。”

 

正当小贼想要细看,忽然听到胡同口传来熟悉的皮鞋踏地的声音,惊得他急忙将那皮包揣进怀里,同时背过身去,嘴里哼哼唧唧,仿佛是有病,时不时还咳嗽几声,果不其然,没多久,便有几名拎着警棍的巡警,打他面前走过,或许是小贼装病人装得太像,那几名巡警怕染病,竟然没有上前询问,甚至特意绕开,等他们走远后,小贼才从怀里掏出皮包,一边将那几张票子揣进兜里,一边琢磨之后的打算。

 

小贼名叫严凉,名字咋听之下,像是某个愤世嫉俗的先生所取,实际上只是他那个文盲老父亲,在其出生时感叹了一声“好凉的天”,这才落了个仿佛有点文化水平的名字,却已好过自己夏天出生的弟弟“严热”百倍。

 

严凉的家庭,是个旧社会典型的穷苦人家,越穷越要生,连他在内,足有十个,他搁家排行老六,年纪十四五岁,上面几个哥哥全都上码头扛包讨生活,唯一的二姐姐,则是草草嫁给了一个大她快十岁的剃头匠,姐夫赶上好时候,先前宣统退位的时候,全国剪辫子,他自是小赚一笔,剪下来的辫子全用麻袋装了,随意丢在犄角旮旯,没想到之后有个叫张勋的闹了一出复辟的丑剧,搞得满城的人都抢着买辫子,他将辫子翻出来,借机发了一笔。

 

二姐姐眼瞅着夫家条件好了,便托人写信,向娘家人报喜,哪曾想到,那剃头匠可与之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一面盘了间门脸房做起理发店,一面休了乡下来的二姐姐,转头就从八大胡同里接了个“从良”的窑姐回来。

 

等到严凉一路“顺手牵羊”来到北平城,姐夫直接连门都没让进,口中言说,他姐犯了七出之罪,被自己一通棍棒赶了出去,大抵是死在外面了,严凉又岂能罢休,只不过这小贼自幼便是吃不饱,瘦瘦弱弱,虽然长了一张“小K”脸,却当不得饭吃,身单力薄之下,纵有满腹怒火,又能打得过谁,好在他在老家认了师傅,授他“袖里乾坤”之术,再加上天资聪慧,没多久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打听了几日,实在是没有二姐姐的消息,一怒之下,便决心搅黄前姐夫的铺子,连着有几个月,专挑看上去有钱有势的人下手,确保对方在店里丢东西,偶尔一次是不小心,丢得多了就有人怀疑是姐夫捣鬼,暗地里找了几个地痞流氓,隔三岔五去找茬,没多久,就因为经营不下去而黄了。

 

“大仇得报”之后,严凉并未打算回去,终究是四九城里,老皇城根上,有钱有势的人比别处要多,他觉得是个发家致富的机会,便留在城里,四处摸包,活得倒也滋润,只是这小子夜路走多了,总要遇上鬼,前几天,从某个形容富态的“商人”身边顺走了一只其貌不扬的皮包,里面也确实有不少法币,只不过,那不是什么普通的有钱商人,而是城里排得上号的高层官员,这可捅了篓子,眼瞅着巡警们的搜查一天紧过一天,甚至连城里的混混们也开始上街,自己靠着这张“人畜无害”的小脸混过去几次,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法,严凉也起了远遁他处的心思。

 

“这圈起来的……是什么东西?”

 

等到收拾妥当了,严凉打算将那张害自己走眼的报纸团吧团吧扔掉,却瞥见报纸的一处被人用朱笔给圈了起来,好奇之下,便想搞清楚,上面究竟写了啥,恰好有个新式学堂学生打扮的少年路过,他连忙凑上去,从口袋了掏了几张毛票,请对方读给自己听。

 

“啊,我看看……这上面是则出售祖宅的启示,说的是,在一处名为点石山的地方,有祖宅要出售,这座宅院的主人姓冯……。”

 

那学生虽然看着并不缺钱,却也贪恋这几张毛票,当即驻足,先是就着昏暗的灯光仔细看了看,之后又将圈起来的部分讲给严凉听,小贼听得眼珠滴溜乱转,他倒不是对冯宅本身有什么兴趣,而是觉得,这宅子风水极佳,想必到时候会有许多非富即贵的人前往,自己可趁着这个机会,一面长长见识,一面发展下自己的主营业务,说不准就会有啥意外收获。

 

待那学生走后,严凉将空包夹在腋下,紧了紧身上并不合体的大衣,哼着小曲,大步朝城门口走去……

 

 

 

 

 

 

 

 

 

 

 

 

女特务李道云

 

“嘭,啪——!嘭,啪——!嘭,啪——!”

 

随着几个二踢脚在天上炸开,一顶喜轿落在了陈府门前,今天本地军阀“活阎王”陈兵纳妾的日子,道路两旁尽是翘首张望的百姓,都想一睹这位姨太太的芳容,陈兵为人暴戾又好色,之前已经纳了好几房姨太太,早年跟着他一起闯荡江湖的原配,因为看不惯他发达后为非作歹,一气之下搬到了城中的尼姑庵里。

 

这位“活阎王”一不去接,二不去劝,得到了消息的第二天,就领兵围了尼姑庵,要求原配出来认错,可对方却死活不肯出来见面,甚至在自己房间里破口大骂,前者一怒之下便杀光了庵中的大小尼姑,再放一把火将整个尼姑庵烧作了白地,把个原配活生生烧死在里面。

 

然而,烧死原配之后,陈兵又故作悔恨,先是崩了几个杀人放火的小兵,之后又掳来了全城的和尚道士给自己原配超度,办了场好不热闹的水陆大会,然而原配头七还没过,就把这位新瞧上的姨太太给娶进了自家大门。

 

因为只是纳妾,所以没有娶妻那么隆重,听陈兵手下马弁说,这位姨太太生得那叫一个国色天香,二十出头的年纪,陈兵当时只是瞥了一眼,便走不动道,死活都要娶她,而对方或许是知道,这乱世之中,有枪便是草头王,愣是连拒绝都没敢说出来,只提出一个小小的要求,那便是自己要被轿子抬进陈家,而且要凤冠霞帔、金玉首饰等一应物品,都要穿戴得整整齐齐,被美色迷了心窍的陈兵又岂会拒绝,自是满口答应。

 

“美人,等急了吧?”

 

时间一晃便到了晚上,陈兵屏退了自己手底下的那班弟兄,掩上房门,转过头来,一边搓手,一边喜笑颜开,笑得嘴巴都快要咧到耳朵根上了,“放心,只要是跟了我,保管亏待不了你,下半辈子吃香喝辣……。”

 

说话间,陈兵抬手去揭对方头上的红盖头,那女子本就生得漂亮,浓妆艳抹之下,尤其显得美艳动人,只是她眉眼低垂,故作羞涩的撇过脸去,一双玉手搭在膝盖上,略显局促的扣着手指。

 

正所谓“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年过半百的陈兵见状,只觉得浑身燥热,恍惚间仿佛年轻了二三十岁,当即如饿虎扑食般张开双臂,便要上前与那女子共享云雨之欢,不料对方只是一扭身子,便轻松躲过,陈兵顺势趴在床上,只觉得后脖颈被一只冰凉的小手轻轻拂过,娇嗔道:“别急呀!”

 

“诶呦,我的姑奶奶……你可真会撩人。”

 

陈兵嘴里嘟囔着,说话间,双臂一撑,便要起身,不曾想对方顺势便往他背上一趴,那樱桃小口在他耳边轻轻呵了一口气,登时痒得他浑身酥麻,正想开口调戏几句,忽然听对方冷冷问道:“不知你还记得,李家村吗?”

 

闻听此言,陈兵满肚子的肚子烧酒登时化作了一身冷汗,那是他十年前刚刚起步,为了立威,将那些征不到粮饷的村庄,不分良贱尽数屠尽,其中便有这个李家村,惊恐之下想要起身反抗,却觉得后腰一寒,不知从何而来的匕首,被那女子狠狠剜进了他的腰部,还没等他喊出声来,脖子上就被锋刃掠过,喉咙被干脆利落的割断。

 

只在这瞬息之间,这个恶贯满盈的大军阀,就被他新纳的姨太太给夺了性命,后者杀人之后并不急着离开,而是摸索着,从怀里掏出洋火和纸烟,给自己点了一根,坐在床边狠狠抽了两口,稍稍等了一会儿,这才将一口烟气,如泄愤般吐在那具渐凉的尸体上。

 

“咚咚,咚咚咚,咚。”

 

等到一支烟快要被抽完时,寝室的门被人敲响,这节奏是事先约好的暗号,那女子听到后站起身来,将未熄灭烟头狠狠按在陈兵的屁股蛋上,缓步过去打开了门,一个马弁打扮的人随即将一个包裹递了过去:“姑娘快走,剩下的,就交给小人处理。”

 

“嗯。”

 

那女子轻轻点头,也不多说什么,拿了包裹迈出房门,在陈府内找了个僻静处换上组织给自己准备的衣服,她知道,再过十几分钟,整个陈府就会乱成一锅粥,自己得在闹起来前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三日后,城中的小吃摊上。

 

一名看上去十分阔气的美艳女子正在吃早餐,不远处的陈府正在大办白事,而她正伴着那群“孝子贤孙”哭天喊地的嚎叫,一口一口吞咽着刚出锅的,滚烫的馄饨,对她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佐料了。

 

“小姐,有烟吗?”

 

随着最后一口馄饨被吞下,身后传来的问询声,那是个看上去流里流气的小年轻,仿佛和之前试图搭讪她的登徒子没啥区别,只是那女子之后的回答,将他和那些好色之徒给区别出来:“没有烟,洋火要吗?”

 

“要,三根就够了。”

 

这是组织的接头暗号,后者回答之后,顺势就坐到她面前,跟摊主要了碗豆腐脑,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张报纸,将其竖了起来,完全遮挡住了他的脸,那女子只是瞥了几眼,就从中窥出端倪,她的下一个任务已被发布出来,是个叫“点石山”的地方,只是这一次既不为了窃密,也不是为了杀人,而是要去参加一场拍卖会,被拍卖的是一座祖宅,其主人姓冯。

 

“嗯……。”

 

那女子将任务暗暗记在心中后,起身伸了个懒腰,那身姿婀娜多娇,令过路之人,无不为之心动,这样一个美艳动人的女子,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仿佛淤泥塘中骤然绽开的粉白莲花,格外显眼。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道云。”

 

“从今以后,你便跟着我,咱们一起把这破烂不堪的旧时代,踏成烂泥!”

 

“好!”

 

一辆高级进口轿车内,那女子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过去的那些个记忆,不可抑制的在脑海中不断翻现,她是李家村的唯一幸存者,全村被军阀率兵屠杀的那天是她的生日……

 

 

 

 

 

 

 

 

 

 

 

 

 

 

 

 

 

 

 

 

 

 

 

 

 

 

 

 

 

 

 

 

老爷和师爷

 

“大清,怎么就亡了呀……。”

 

北平城内,一处四合院中,一位身穿前清款式的长袍马褂,头上扣着一顶瓜皮帽的中年男人,正盯着院内一棵枯死的老树长吁短叹,身后不远处,便是他贴身的“二爷”,也就是所谓的“师爷”,见到老爷这样,不由得眉头微蹙,心中暗叹:“这大清朝早就没了……现在顶上那位都改称为大总统了,这都是哪一年的老黄历,怎么还旧事重提呢!”

 

心中所想,嘴上却不会说出来,因为师爷知道,自己老爷在前清最高做到了巡抚,因为发妻爱女接连病亡,无心在官场厮混,随便找了个借口辞官,正所谓“人走茶凉”,以前求老爷办事的人排成了队,眼下却是门可罗雀,甚至连自家那群下人都动了心思,他前天亲眼看到,有两个院中的长工,趁夜从厨房搬走了半扇猪肉和一坛上好的花雕酒,虽然他将此事告诉了老爷,可他却置若罔闻,只说了一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们去吧!”

 

“早上天还是有些凉,当心受风。”

 

瞧见老爷身上衣服单薄,师爷便从房内取来一件长袍,给对方小心披上,眼前这位前清遗老,乃是少有的大清上下罕见的一股清流,用说书先生的话来讲,那可以称得上“清似水明如镜,不亚于纱罩万盏的明灯”,只是这样一个好人,却没有好运气,到了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却先后死了发妻和爱女,头顶二老更是早就往西方极乐世界见佛祖,眼下他是孤零零一个人苟活于世,也难怪之前回萌生退隐之心,在正当年时辞去了官职,如今只不过赋闲在家,连这宅子都不是他自己个儿的,而是早年一个同僚半租半借,他原本的府邸,在辞官之后便售卖了,连同府上一众仆役全都遣散,只留了个师爷跟随。

 

“嗯……。”

 

被师爷提醒之后,似乎也是感觉到了微微寒意,老爷本能的紧了紧披在肩上的衣服,这皇城根下难养闲人,当官好歹有个俸禄,自己为官清廉,虽然不至于说两袖清风,但也积蓄无多,纯粹靠着早年在地方做官积累的善缘一路游山玩水,本想趁着进京访友的机会去看看退位之后的宣统皇帝,聊表寸心,可他终究是没能得偿所愿,在北平城留了个把月,摆放了几个旧时同僚,顺便将京城内外的景致看了个大概,便想着要离开此地,毕竟,皇上都不坐龙庭了,自己这前清遗老留在这里,只会徒增心中的伤悲。

 

“尼师爷……你去收拾收拾,咱们隔日便离开吧!”

 

老爷披着衣服又在院中悲春伤秋了一会儿,方才回过头来,不出所料,师爷依然是站在原地候着,毕竟自己对他有救命之恩,只是忠心到这份上,连老爷都有点不好意思了,随口问道:“小尼啊,你跟我有多久了?”

 

“十来年了吧……嗨,若不是老爷搭救,我这条命早就丢在那片荒野了。”

 

尼师爷淡淡应道,他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早年也曾攻读儒家典籍,想要博取一注功名光宗耀祖,然而天不遂人愿,十年寒窗苦读,刚离乡不久,便遭到土匪劫道,也不知道对方眼睛是不是有问题,自己衣衫补丁一副穷酸样,竟然跟他要钱,若劫财倒也罢了,不知这伙贼人哪根筋搭错,竟然还要灭口,好在彼时正在当官的老爷路过,让手下打跑了土匪,这才留下一条命来,之后还将他请回家中小叙片刻,见尼师爷果有几分文采,便要赠他一注钱财助其赶考。

 

然而尼师爷却抵死不受,甚至放弃了进京赶考,执意留在老爷身边服侍,后者屡劝无果之下,只能将他收作家丁,然而尼师爷并未因为繁重工作而放弃,反倒利用毕生所学,硬是从底层做起,一步一步博得旁人赏识,最后在上一个师爷辞行前被其推荐,从此便成了老爷贴身师爷,为其出谋划策,成了一时的佳话。

 

“老爷……咱们离了京城,又能去哪儿呢?”

 

尼师爷眉头微蹙,他倒不是介意跟着老爷东奔西走,只是现在这个世道,到哪里都需要银钱为引,他们倒是想游山玩水,逍遥惬意,可眼下军阀混战,哪里都不太平,遇到讲理的还能花钱了事,遇到心狠的,大抵就要客死异乡了。

 

“点石山……冯府,那里有座宅子要出售,我想买下来。”

 

沉默了良久,老爷才缓缓应道,“我年纪大了,跑不动了……是该找地方安享晚年,你跟了我这么长时间,期间无论遭遇什么,也都不离不弃,甚是辛苦,等我百年之后,这宅子便留给你,是住是卖,都随你!”

 

“老爷!”

 

尼师爷惊得失声叫道,但他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那份坚定,知他主意已定,就没有再接着说下去,随即点头,恍惚间,尼师爷仿佛回到了当初被搭救的那一天,那一刻……

 

“多,多些老爷搭救,小人,没齿难忘。”

 

“举手之劳而已,你……叫什么名字?”

 

“回老爷的话,尼,尼启凯,启智的启,凯旋的凯,还未请教老爷尊姓大名。”

 

“嗨,什么尊不尊的,我姓杨,双名劳野,劳碌的劳,乡野的野,刚才没事吧?”

 

“没事没事。”

 

“那便好,看你的打扮,应该是个读书人,想必是要进京赶考的吧?”

 

“是……确实读过些经史子集。”

 

“读书好呀,我看你也受了惊吓,不宜赶路,不如,到我府上喝杯茶,定定神再走。”

 

“不不,岂敢麻烦老爷,再说这赴京路途遥远,还是早早出发为妙。”

 

然而,杨劳野却不听其争辩,直接拽住尼启凯的手,好似“强抢民女一般”将他拉到了自己的府邸中,从此开始了一段“主仆情深”的戏码。

 

 

 

 

 

 

 

 

 

 

 

 

 

 

 

 

 

 

 

 

 

 

 

 

 

 

 

 

 

 

 

 

 

 

 

 

 

 

 

 

 

钱很多的钱家大少爷

 

“嗬——!”

 

钱家村,村口,一名三十岁模样的男子,身穿跑江湖的服饰,反手一记冲天炮,正打在身前之人的下巴颏上,直打得他落了七八颗牙齿,满口鲜血,却因为断了下颌骨,一时口不能言,只能“呜呜呜”含糊不清的说些什么,然而,如此“暴行”,却引得那围观百姓齐声喝彩叫好。

 

因为此人是附近一伙土匪派出来“踩盘子”的暗探,本该低调行事,却非要张扬,不仅想在村口酒肆吃顿霸王餐,还妄图调戏酒肆老板那如花似玉的黄花大闺女,钱家村自建立初就有尚武之气,后者虽为一介女流,却因为受到此地风气影响,虽然没甚武艺,却也敢直接反抗,当即拿起擀面杖,劈头盖脸的砸了下去。

 

只可惜这姑娘不是习武之人,力气小了些,不仅被对方躲过攻击,还瞅准空档,一把将那擀面杖给夺了去,而她老子,在之前想要阻拦时,就被这小子给推翻在地,摔得那叫一个结结实实,虽然眼睛都要瞪出血来,却难以爬起来施救,眼看这姑娘就要遭遇不幸,忽听到酒肆外头传来一声怒喝,犹如惊雷那般,吓得那土匪暗探打了个哆嗦,酒肆姑娘也趁机逃到自己父亲身边。

 

“瞎了你的狗眼,闹事也不看看地界!”

 

土匪暗探循声望去,就见一个身穿跑江湖服饰的三十岁男子,双手叉腰,怒目而视,他本以为是碰上了钱家村的地头蛇,却只是个“江湖人士”,当即松了口气,抬手点指:“干你屁事,区区一个耍把式卖野药的也来多管闲事,不要命了?”

 

“道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再不撂下银钱滚蛋,我保管让你后悔生出来!”

 

那男子厉声道,后者却始终认为对方不可能身怀武艺,充其量会点拳脚套路,但凡有点真本事也不会出来耍把式卖艺,不由得轻看了几分,当即口出不逊,把对方的祖宗十八代给骂了个遍,脏词乱飞,听得他满脸涨红,当即怒吼一声,冲向这个土匪暗探。

 

之后便发生了开头一幕,三拳两脚打得这小子不成人形,却没给打死,毕竟,就算是个地痞流氓,纵然犯了王法,自有官府收他,自己只需行侠仗义,惩恶扬善即可,此时并非是饭点,却因为他的到来,引得不少百姓围观。

 

“钱家大少爷又行侠仗义啦!”

 

“要是全天下的有钱人都跟他一样,就好咯!”

 

“向钱家大少爷学习!”

 

……

 

眼见此间事了,周围百姓无不称赞,而他们口中的钱大少爷,正是本村第一大善人,姓钱名多多,字有钱的钱家大少爷,这个名字虽然取得没甚文化,却暴露出钱家的富裕,只是他们历来低调,且与人为善,钱多多甚至怕别人不知道自己乐善好施,还给自己取了个“善人居士”的雅号,而钱家历代从未为富不仁,故而在本地口碑极佳。

 

到了钱多多这一代,他自幼对江湖武侠心向往之,却因为是家中单传的独苗而不能随意出去,只能在家里跟随名师学习武艺,这一学就是十几二十年。

 

都说“穷文富武”,钱家有钱,但钱大老爷本来有心让他从文,只是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再加上适逢乱世,偌大的家业,若没有武师来守护,恐怕要受匪类掠夺,当时便索性遂了钱多多的意愿,广招武师授其武艺,这么多年下来,虽然没有专门机构测评,但钱多多在武学这一脉上,已入高手行列,七八个壮小伙子不能近身,平日也都是身穿武师服饰,被认作跑江湖卖艺的也在所难免。

 

学有所成之后,钱多多便循着书中大侠的行迹,开始了“行侠仗义”的生活,每天不是领着家奴院工修桥补路,就是四处找地痞流氓的麻烦,时间久了,钱家村内,治安相较其他地方好得出奇,此地百姓安居乐业,年年丰收,岁岁有余,人们都说,是承了钱家大少爷的照顾,可钱家大少爷却逐渐腻味了这样的好日子,他渴望去更广阔的世界,渴望去结识书中那些豪杰,渴望去拯救更多人。

 

待众人将那个土匪暗探抬走后,钱多多顺势就坐在酒肆内,点了一盘油炸花生米,一壶村酒,自己搁那自斟自饮起来,眼睛四下寻么,目光很快就落在一份报纸上,那是村里那位老举人去省城教书回来时,顺手捎回来的,在酒肆喝完酒后,就放在了柜台上,其发行日期是前两日,也不算太旧。

 

闲来无事,钱多多上前拿起报纸仔细看了看,越看眉头便皱得越紧,如今的世道,那可真是一天不如一天,报纸上内容,也无非是哪里军阀混战,死了多少无辜百姓,哪里又受了天灾,多少人流离失所,最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他看到了一则房屋出售的启示,说不明白是为什么,可钱多多却挪不开眼睛,又看了几遍后,他忽然打定了注意,一定要将这房子买下来。

 

想到这里,便和酒肆父女打了一声招呼,将报纸折起,夹在腋下,随即留了十几枚铜板充作“酒钱”,一路小跑,回到了自己家,一进门就看到钱大老爷正在喝茶逗鸟,不等对方开口,他便将报纸展开,指着那则房屋出售的启示朗声道:“爹,这房子,我想买下来!”

 

“嗯?”

 

钱大老爷年事已高,他想早点抱孙子,享受天伦之乐,可钱多多醉心武学,任凭那些个媒人踏破了门板,却始终不愿,钱老爷也是溺爱,虽然心里焦急,却没有强按头催促,毕竟是学过武的,真要是逼得狠了一走了之,他哭都来不及,索性任有他单着,这小子,总归有成家立业的那天,今日此时听到这话,不由得一怔,随即问道:“咱家宅邸不少,又何必花那个糟钱,可以给你买,但是要说明缘由。”

 

“……。”

 

霎时,钱多多陷入了沉默,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有了这个想法,或许是因为在钱家村待得太久,渴望出去闯荡一番,但这样的理由,他认为无法说动自己的父亲,稍作思索之后,方才开口道:“我想……拥有自己的产业。”

 

“这叫什么话……这钱家里里外外的宅邸、田亩、钱财,家奴院工,仆人丫鬟,不全都是我留给你的产业吗?”

 

钱大老爷拄着拐杖站起身来,他知道,自己的儿子言不由衷,顿了一会,忽然笑道:“你小子别跟我绕弯,好男儿志在四方,此言倒是不假,只是这次出去之后,你得给我寻个媳妇回来,只要是良家妇女,无论身份高地,我都能接受。”

 

“我尽力吧!”

 

虽然有些意外,但钱多多并未太过惊讶,当即点头,他也知道自己年纪不小,童年那些玩伴,无不结婚生娃,有些人都有五六个孩子了,自己是该替钱家香火延续负起责任,刚把话给说完,就见钱大老爷将手中拐杖指向了墙根处,那里有个不起眼的旧木箱,看着像是个放杂物的地方,可钱多多自然明白,那是他父亲藏钱的地方之一。

 

“多拿点钱,别亏了自己,也别露富,早点回来。”

 

钱大老爷在身后嘱咐,钱多多也没客气,直接从箱子里取了厚厚一沓银票,还有一袋沉甸甸的大洋,又让家里仆人给自己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

 

“终于要离开钱家村了吗?。”

 

当钱多多迈出村口牌楼时,他本能的回头望了一眼上方高悬的牌匾,这些年来,钱多多不止一次想象过自己离开钱家村的样子,可真到了这一刻,他竟有些不舍,但他并不会后悔这一次的选择,毕竟再回来,自己就要正式接手整个钱家的产业,从此偏安一隅,做一个好儿子,好丈夫以及好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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