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减排制度系列7——中国碳市场发展历程
快车通道:
汽车行业碳中和系列汇总
磷酸铁锂专家交流汇总
磷酸铁系列汇总
林业碳汇专家交流汇总
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系列汇总
CCER 项目减排效益测算系列汇总
昨天和大家分享了碳减排制度系列的第六部分:海外碳市场建设的经验和启示
今天和大家分享第七部分:中国碳市场发展历程
1、碳交易试点体系
2011 年 3 月 16 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公布,明确提出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2011 年 10 月 29 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 点工作的通知》,同意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七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3 年年底,深圳、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地相继开展了碳排放权试点交易。
2014 年 4 月湖北试点交易启动,6 月重庆试点交易启动。
2016 年 9 月福建试点交易启动。
地方碳市场试点基本情况:
2、试点地区运行情况
在试点期间,从碳交易量来看,2013-2021 年 6 月,我国共完成碳交易总量 24130.91 万 吨,其中市场于 2017 年达到交易峰值 4900.31 万吨。
在我国碳交易市场交易总额方面,自试点以来我国碳交易市场交易总额约为 58.66 亿元。
2013-2021 年中国碳交易市场碳交易量与交易额:
在交易额变化趋势上,2013-2020 年间,我国碳交易市场碳交易额呈现增长趋势,截至 2021 年 6 月,北京、天津、上海、 重庆、湖北、广东、深圳试点的碳市场累计配额成交量 4.8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约为 114 亿元。
我国碳市场试点地区交易总量占比情况:
各试点碳交易市场情况:
1)湖北省和广东省交易规模较大。
湖北、广东拥有一定规模的高耗能工业体系而纳入较多的排放厂商,交易量最大,分别为 7827.6 万吨和 7755.1 万吨, 交易总额也列位一二。
2)北京市碳强度降幅显著。
北京有效利用市场机制推动了节能减 排,“十三五”期间北京市碳强度下降幅度超过 23%,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成为全国碳强度最低的省级地区。
3、全国碳交易市场开市后的运行情况
1)首个履约周期参与主体均为发电企业。
2020 年 12 月,生态环境部颁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抵消机制、参与门槛、配额分配方法、注册登记系统和处罚规则等细则;同期生态环境部还颁布了《2019—2020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初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均为电力行业,2225 家发电企业被列入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量超过 40 亿 吨二氧化碳。第一个履约周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截止。
2)碳价先扬后抑,目前趋于平稳。
碳排放配额初始开盘价为 48 元/吨,开市以来,在最初的十几个交易日中 CEA 价格一路上扬,盘中最高价曾一度达到 61.07 元/吨,之后伴随成交量的回落,价格也开始震荡下行。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价格变化趋势:
3)全国碳市场开市后成交逐步走弱,临近履约期开始回暖。
全国碳市场开市初期,成交量高开低走,日均成交量从 100 万吨以上逐渐回落至 20 万吨以下的规模。
进入四季度, 履约期临近,总体成交量才开始回暖。成交金额变化趋势与成交量类似。单日最高成交量和金额出现在 9 月 30 日,分别达到 847.4 万吨和 3.5 亿元,主因是发电行业碳配额核定工作即将完成,在部分企业更加明确自身配额盈缺情况后,引发全国碳市场交易放量。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当日和日均成交量变化:
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当日和日均成交金额变化:
碳减排制度系列的第七部分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明天和大家分享第八部分的内容:中国碳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公众号发送以下关键字可以查看相关系列的内容)
国际碳市场,中国碳市场,碳中和,碳交易,碳资产,碳计量,碳排放,林业碳汇,绿色金融,CCER,ESG,CCUS,锂电池,电池回收,电力碳中和,电价政策,汽车碳中和,碳汇造林方法学,磷酸铁锂专家交流,磷酸铁,林业碳汇专家交流
1、个人和企业层面的碳排放管理、碳资产管理培训
2、上市企业组织层面碳盘查、产品层面碳足迹、碳中和规划、碳配额资产托管、国内外碳信用申请和交易(CCER、林业碳汇、VCS、GS等)
